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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月1日起《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但是,根据近年来农机产品“三包”服务的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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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  相似文献   

3.
消息动态     
消息动态农机“三包”规定发布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机械部、农业部等六部委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近日发布,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农机“三包”规定明确了农机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实行“谁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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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维护农民利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机产品技术水平的进步、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农民需求的多样化,此规定的某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3月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新《农机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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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维护农民利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机产品技术水平的进步、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农民需求的多样化,此规定的某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3月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新《农机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6.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有一些具体规定,它对界定“三包”责任至关重要,农机消费者应记住。  相似文献   

7.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新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三包责任规定”对1998年3月12日颁布的“三包责任规定”作了较大修改,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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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对农机产品三包有专门规定吗 ?答 :对农机产品三包 ,国家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部等六个部门联合专门制定发布了部门规章《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农机三包规定》) ,已于 1998年 9月l日实施。它明确了农机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并对农机产品三包的条件、程序、免责以及三包有效期限、三包纠纷处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2 《农机三包规定》适用于哪些农机产品 ?答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给农民 (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9.
1.农业机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即: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均应执行农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故障,农民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手续。  相似文献   

10.
杨蓉 《四川农机》2013,(2):32-33
由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工信部联合修订并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已于2010年6月1日生效,1998年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新三包规定》在原规定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农机产品的技术进步、农机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和农民需求,对原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更具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走过三个年头。但实际上,很多农机户对新农机三包规定仍然不太了解,一旦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知道如何申请三包。为了广大农机户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将农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条件解读如下:一、修理(1)三包有效期(包括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质量保证期、易损件及其他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内,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农  相似文献   

12.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9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 新出台的“三包”规定明确了农机产品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并从保护用户利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害用户的角度出发,规定了不能保证实施“三包”的,不得销售农机产品;明确提出了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义务和责任,既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又保护了销售和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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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有一些规定。农机消费者对此应有所了解。  相似文献   

14.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新《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早在2010年6月1日起实施。但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农机用户对新农机三包规定仍然不太了解,尤其是购买的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不知如何申请三包。现将《农机三包规定》规定的农机产品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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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一些规定,它对界定三包责任至关重要,农机消费者应记住这些日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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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工信部联合颁布的2010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于6月1日生效,1998年版《三包规定》同时废止。这是我国农机化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它必将对规范农机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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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环  温建刚 《农业机械》2013,(19):106-107
当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政府和农机户都希望有好的"三包"政策与服务。目前农机生产者的"三包"规定基本按2010年公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细化实施,在"三包"处理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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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后,农民希望随之有好的三包政策与服务。目前农机生产者的三包规定基本按2010年3月13日公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细化实施,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购置补贴的季节性农机问题更突出,本文仅讨论三包期问题及对策。  相似文献   

19.
由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工信部联合颁布的2010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于同年6月1日生效,1998年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这是我国农机化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必将对规范农机产、销、用、修,保护农机生产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机化又快又好发展,提高我国农机产品国际竞争力,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科学发展,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由国家四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议通过的新《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农机三包规定》),已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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