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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农业部、工商总局于2006年5月10日发布《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57号令),湖南省农机局、工商局于2006年10月25日印发《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办法》(湘农机管发[2006]44号文件),标志着农机维修进入规范管理的崭新阶段。我们认为,只有切实解决农机维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部门协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方能逐步规范管理农机维修市场。  相似文献   

2.
为了加强对任林市农机维修和农机销售网点的行业管理,根据《广西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结合该市的具体情况,由桂林市工商局、桂林市农机局联合,决定从1997年1月25日起至5月30日止,对全市(两县、5个区范围内,凡从事农机维修和农机销售的网点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规定凡从事农机维修又无营业执照,无农机维修技木合格证和技术等级证的网点,要在3月3O日前,主动分别到工商部门和农机部门补办有关手续,证照不全者不得继续经营。对没有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修理工人,要在5月30日前由农机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取得市、县农机主管…  相似文献   

3.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机管理局于1996年5月2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农机部门配合,联合贯彻实施好《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以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规定中要求申请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农机部门签发技术合格证书,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农机维修点等级审定工作,由农机部门主持、工商部门配合进行,按照行业标  相似文献   

4.
湖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孔庆玲等,2006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到娄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暨《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调研期间,由市人大农业委牵头召开了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交通局、交警支队、农机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副市长李云才介绍说:近年来娄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紧密结合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突出抓好农机产业发展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两个重点。座谈会认真分析了农业机械发展形势和《农业机械促进法》在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提出了具体修订意见。调研组在双峰县听取了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农机大户、基层农机站代表对农机化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相似文献   

5.
邵东县农机局根据《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对全县农机经营维修市场进行了整顿,并挂牌发证。但由于一些相关政策不配套和管理的关系未理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1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门配合不协调。根据湘农机(1996)管字第8号,邵农机管字(199)第56号文件精神,凡是申请从事农机维修服务及农机配件的销售与租赁的单位、组织与个体均必须由所在的农机维修经营监管部门对其人员进行考核,对设备条件进行检测,报上级农机维修经营监管站审定,签发技术合格证后,到工商行…  相似文献   

6.
(2006年10月25日,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湘农机管发〔2006〕44号文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保障农业机械维修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维修是指使用工具、仪器、设备,对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技术服务活动。农业机械经营是指从事农业机械及维修配件销售的活动。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和农业机械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和农业机械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维修和农业机械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面向行业搞好管理和服务,逐步完善维修服务网络,促进技术协作,推广农业机械维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第二章维修经营资格第七条申请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农业...  相似文献   

7.
为规范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管理,维护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点以及农业机械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山西省农机局在贯彻实施《山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组织有关人员在省法制局的指导下起草了《山西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省人民政府于1996年2月13日以晋政函(1996)27号文批准,由省农机局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8.
<正>6月1日开始,新晃县农机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分赴全县各农机维修网点,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法规对全县农机维修经营网点的技术能力、设备状态、维修质量和零配件质量进行了实地查看和仔细地审验与检测,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网点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6月全县14家农机维修网点的年检审工作全面完成,进  相似文献   

9.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6]27号批准,由山西省农机局发布施行的《山西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现已出台。该《管理办法》以加强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的管理,提高农机维修质量,维护农机经营者和农机维修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目的,规定了农机维修业务范围,明确了各级农机维修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以及农机与工商、物价、税务、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自2006年11月中旬开始,绥宁县农机局、县工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的农机维修、经营网点进行清理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11月30日,完成维修(经营)网点检审45家,换发农业机械维修(经营)技术合格证45本;换发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8本,37人通过了技能鉴定考试并获得了从业资格证书;下整改通知书5份,取缔不合格维修网点1家。这充分表明该县农机维修、经营网点已向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方向推进。近几年来,绥宁县农业机械得到快速发展,其中有农机维修经营网点所做出的一份贡献。但部分网点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淡薄,且疏于对自身职业技能的提高,时常引发矛盾和纠纷。特别是个别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对修理质量敷衍了事,蕴藏安全隐患。清理整顿十分必要。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县农机局认真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扎实有序展开:先后出动宣传车30多台次、张贴标语200多幅、悬挂横幅3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深入乡镇开展广泛宣传,确保规定、办法等家喻户晓;与此同时,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机维修、经营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其素质;对维修、经营场所软件、硬件条件达到技...  相似文献   

11.
通道县农机局针对当前农机市场比较混乱、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对《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机“三包”规定》、《湖南省农业机械实行推广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大量、广泛的宣传。在检查过程中,对实行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管理的耕整机、农用挂车,碾米机、饲料粉碎机进行重点检查,凡经销没有取得省级以上农机部门核发的推广许可证、或推广许可证过期以及证章与产品不相符的农机产品的经营点,依照《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从5…  相似文献   

12.
今年7月1日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了3周年。3年的实施证明 ,“条例”对促进我省农机化的发展和规范农机管理发挥了巨大作用。农机管理立法是农机化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农业机械的发展 ,农机法规法令也从无到有 ,逐步健全和完善。除国家农业法规中含有农机条款或专门法令外 ,我省也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监督管理办法》等农机专门法规和文件。从此 ,使农业机械化的管理机构设置、管理管辖权限、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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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21日,迁安市农机局首次申请市人民法院对市农机局作出的关于迁安镇北关村、建昌营镇保-村两个农机维修点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两个案件中,一个为无证营业,即来取得市农机局核发的“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就承揽维修项目,违反了《河北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另一案件为虽原有合格证,但拒不参加年审,违反了《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市农机局视情节轻重,对两者都做出了补办有关手续并予以罚款的处理。但两个违法当事人均未履行处罚的处理。为此,迁安市农机局申请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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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为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管理,强化依法治机,推进农机行业的法制化建设,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针对本县农机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外县经验,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县人民法院和农机局依据《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成立了"隆化县人民法院农机巡回法庭",并于今年5月6日举行了挂牌仪式。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领导,县五大班子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农机巡回法庭"挂牌仪式,并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中.与会人员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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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盐城市农机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联合组织开展的“1999年农机市场质量整顿工作”近日全面展开。 今年农机市场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抓基础、堵源头”。在抓基础建设方面,主要是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从事农机维修的厂(点)必须取得《江苏省农村机械维修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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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机维修法规提高农机维修质量《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颁布以来,玉田县农机局坚持以两个法规为指针,积极开展农机维修管理工作,使全县农机维修服务行业在法规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目前,全县已完成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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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农机局,为加强农业机械销售市场法制化管理,维护农机专业户的合法权益,加快黑河市农机化工作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近期颁布了《黑河市农业机械销售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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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和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联合编写的《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释义》,已于1999年1月份正式印发全省农机系统。《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释义》对199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逐条进行了解释,其目的是进一步明确《条例》的条文含义,帮助各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和与农业机械管理相关的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条例》,指导全省农机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统一农机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和法律监督的认识,切实保护农业机械经营者、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  相似文献   

19.
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农机维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山西省农机局决定对全省农机维修网点进行一次整顿。通过整顿,逐步把农机维修网点纳入规范化管理,同时把对修理工的培训考核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不断完善和开展下去。通过整顿要做到农机维修工经过考核后, 发给技术等级证,一人一证,持证上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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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的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及农机试验研究、鉴定推广、教育培训、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农机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所辖区域的农机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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