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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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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上期,继续就《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
  一、关于人工捕获野生动物检疫规定的实践应用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相似文献   

2.
本期,我们继续就《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一、关于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的实践应用《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第二  相似文献   

3.
姚源锋 《兽医导刊》2012,(12):8-10,14
接上一期,继续就《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一、关于从事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等活动禁止性规定的实践应用《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1.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2.疫区内易感染的;3.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相似文献   

4.
在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体系中,检疫证明管理制度是《动物防疫法》确立的最基本的制度之一,实践证明是符合我国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的,它和现行的动物计划免疫检疫、检疫监督动物防疫许可等一系列动物防疫基本制度相互衔接、融为一体,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运输、加工的整个过程置于有效的监控之下,对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起到了重要作用。《动物防疫法》中的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对这一制度的实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第三十九条规定“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验讫标…  相似文献   

5.
本期继续就《动物防疫》第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其中,由于第五条、第十条是原则性的概括规定,故忽略不叙。一、关于动物疫病分类规定的实践应用《动物防疫法》第四条对动物疫病进行了分类,其按照"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将动物疫病分为三类,并根据每类动物疫病的危害程度和需要采取的措施,概括地规定了其含义;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1997年7月3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该法的制定,为我国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使这项工作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同时,客观上对动物检疫这一重要的动物防疫技术行政搭施和执法行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面就笔者对该法中有关动物检疫规定的认识作一介绍。1“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动物防疫”的含义。1.1 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它动物。家畜包括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  相似文献   

7.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深入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冯雪领(河北省动物检疫站05008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已于1997年7月3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江泽民同志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公...  相似文献   

8.
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铁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监督,是动物防疫监督的一种。《动物防疫法》第5章、第42条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提供检疫证明方可托运;承运人必须凭检疫证明方可承运。铁路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是法律授权给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职责。  相似文献   

9.
本期继续就《动物防疫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其中仅为独家之见,无法实现面面俱到,难免存在表述偏差,仅供参考。一、关于动物疫病状况风险评估规定的实践应用《动物防疫法》第十二条对动物疫病状况风险评估以及制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或技术规范作了规定,其执行的主体是"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此,在一些基层兽医部门中产生了"既然是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职责,那么风  相似文献   

10.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动物防疫监督,尤其是对逃避检疫、无检疫合格证明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为规范我省的动物防疫活动提供了法律保证,有效地促进了我省的动物防疫工作。但在施行过程中,有些监督人员对有关条款的引用失当,致使法规的严肃性受到影响。为了确保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的严肃性,笔者就有关条款的应用提出意见,和同行商榷,以供参考。1应正确应用《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七款“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的规定“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应…  相似文献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除家畜家禽以外,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也是动物防疫法调整的范围,也就包括野生动物在内。当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野生动物捕获者、驯养繁殖者或者饲养者对野生动物的检疫申报时,如何甄别其合法与非法?是否作出受理决定?是摆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面前必须要熟悉掌握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动物防疫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通过近八年的实施,为保障畜牧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严重制约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依靠修改和完善《动物防疫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1存在的主要问题1.1对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动物防疫法》第18条、第39条规定禁止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但是在制定法律责任时对该行为只设定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对未售出的动物、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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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用好《动物防疫法》促进动物防疫工作张吾林(河南省新乡市动物检疫站453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7年7月3日通过,并以江泽民主席令(第八十七号)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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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继续就《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 一、关于动物检疫主体与官方兽医规定的实践应用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第二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一九九八年元月一日实施以来,通过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的贯彻实施,在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通过二年多来的实践,我们基层防疫、检疫人员感到《动物防疫法》在动物的强制免疫、产地检疫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和不完善的地方,亟待有关配套法规或地方实施办法来明确规定,以便更好地理顺动物防疫工作秩序。1《动物防疫法》未明确“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能及法律地位。只在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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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脏器、脂、头、蹄、血液、筋等,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1、货主在5天内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2、经外观检查无病变、无腐败变质;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按照违反"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进行处罚.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此项规定,是对《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的配套补充,现就有关内容探讨如下,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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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的动物防疫法律意识,为动物检疫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第三十一条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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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可以对法定事项设定行政许可。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在《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内,设定或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的行政许可。农业部相继出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6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7号)等配套规章和文件,对实施这些行政许可从实施机关、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等方面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现将目前掌握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有些内容属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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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饲养的动物在离开饲养地之前,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在捕获后,离开捕获地前,须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疫后才能运输或上市,这种检疫即为产地检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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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继续就《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一、关于控制和扑灭一类动物疫病规定的实践应用《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对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的控制、扑灭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常因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该条法律规定理解不透彻,在作为上出现错位,以致吃了亏、得到了教训。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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