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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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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林权制度是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关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把林业改革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解决"山有其主、主有其权"的问题;落实"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政策.保证改革顺利完成.  相似文献   

2.
何锐 《云南林业》2014,(1):28-2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后,森林资源资产划分到农户手中,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漳州林业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新时期增强林业活力、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漳州市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从2003年起,用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林改目标。而今,新一轮旨在促进资源流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正在起动。漳州集体林改必将对漳州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为此,对于试点工作,要着重把握几点。  相似文献   

5.
新进展:改革触及根本问题 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5年3月开始,涉及集体林面积9000万亩。 4年来的改革重点是突出主体改革,即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明确经营主体,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相似文献   

6.
少华 《陕西林业》2006,(5):12-12
2006年初,国家林业局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定为“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搞好改革。为了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步伐,陕西省林业厅于2006年8月份组织召开了全省林业局长会议,此次会议讨论的核心问题就是林权制度改革,并提出了讨论意见稿,在该意见稿中提出了从2006年起,用5年的时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产权制度。林权制度改革的…  相似文献   

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简称林改)是我国林业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土地承包经营在林地上的实践,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林改主要解决集体林业生产经营中普遍存在的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调整和理顺林业生产关系,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达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去年8月8日,大理市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由此吹响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的号角。按照“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要求,全市林改工作步步深入,陆续在11个乡镇全面展开。大理市有林地面积103403.1公顷。其中,公益林74187.2公顷,商品林29215.9公顷。  相似文献   

9.
200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把林地承包到户,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以促进亿万农民兴林致富,实现现代  相似文献   

1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论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林权制度对发展的制约等背景的基础上,阐明了进行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改革的目标是: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综合配套.  相似文献   

11.
从2006年4月以来,永平县坚持按照“五破五立”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县7个乡镇、73个村委会(社区)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1214个村民小组的集体林地产权已基本明晰到户,并初步建立起相应的收益到户和林产业发展规划到户的机制。打破原集体林权制度的局限,建立起“自家林”产权机制。针对集体林权管理中存在的部分集体山林产权不明晰,四至界限不清等问题,永平县围绕“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对林业“三定”时划定的自留山,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  相似文献   

12.
最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琼府办[2007]112号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要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严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的方针,落实“山有其林、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总体要求,逐步把商品林的处置权交给农民,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以家庭经营为核心、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林业承包经营体制和多元化、多层次、高效率新型林业生态…  相似文献   

13.
2008年6月8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是一项突破"林业弱、林区困、林农穷"瓶颈,解决林业产出不高、林区发展落后、林农收入偏低问题的战略举措。只有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林改政策,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各项措施扎实到位,工作做得细致规范,切实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就可以肯定  相似文献   

14.
2004年起,在我国福建、江西、辽宁和浙江等省先后开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场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蔓延,使我国69%国土面积的山林获得新生,以蓬勃之势引领山区农民走上富裕之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这次改革,是生产资料从耕地向山地的扩展,为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找到了更为广阔的空间.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生产要素引向山区、引向林业,使"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利有其责",为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提供可靠保证.  相似文献   

15.
延川县集体林改从2007年先行试点到2009年全面铺开,经过成立机构、动员宣传、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等15个工作环节,主体改革全面完成,共涉及14个乡镇346个行政村,957个村民小组,27047户116469人。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初步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相似文献   

16.
2003年,林业大省福建率先开展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江西省后来居上,拟定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改革方案,涵盖了林业发展的全部要素,顺利解决了林业部门长期靠林业规费供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2003年,林业大省福建率先开展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江西省后来居上,拟定了“明晰产权、减轻税  相似文献   

18.
《云南林业》2010,(6):36-36
林改使南涧县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达到林农满意、林业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赵兵 《中国林业》2011,(24):28-28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总人口41万,其中林农35万,林地面积382万亩,集体林地面积364.8万亩。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长阳县以“确权、减负、流转、管理、配套、发展”为基本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以顺利推进,基本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激发了35万农民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热情,规划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基地100万亩。目前已创建基地10万亩。  相似文献   

20.
福建地处祖国东南沿海,森林覆盖率62.96%,居全国首位。2003年3月,福建省率先在全国推行全省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过去了,基本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预期目标,打造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理想局面,践行了“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还权于民”的为民理念。截至目前,完成明晰产权面积7549万亩,占应改革面积的97%;集体商品林林权已登记面积7576万亩,占应登记面积的95%,群众收益率和满意率均达96%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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