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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今年4月2日,洪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段玲因犯失火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2年。  相似文献   

2.
去年8月11日,邵阳县人民法院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失火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方际洲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 年,同时判令被告人方际洲刑满释放后,在国有河伯岭林场大水元工区补植苗木。被告人方际洲系邵阳市中南制约厂退休工人,住河伯岭林场大水元工区。2005年4月8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方际洲到国有河伯岭林场大水元工区苏家岭给其祖父扫墓,用打火机点燃冥纸祭祖时,因刮大风,风将未燃完的冥纸吹到山林中  相似文献   

3.
日前,洪江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大华滥伐林木一案作出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大华系洪江市八面山农场职工,2005年4月10日,他以94800元的价格购得洪江市熟坪乡黎明村二块青山。6月,胡大华取得560立方米商品材采伐证后,  相似文献   

4.
去年9月,被告人张自清本想以曾患有精神病为由,规避刑事处罚,但谁知法律无情,罪责难逃,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自清系洪江市铁山乡凉竹湾村人,现年53岁。2005年4月5日,他来到位于本村“王家寨”畲里烧茅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有林地4.9公顷,活立木蓄积量  相似文献   

5.
去年.中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附带民事失火案。被告人李茂均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将烧毁的中方县牌楼镇冯家湾村集体的林地在一年内更新造林。  相似文献   

6.
张林 《湖南林业》2007,(1):32-32
近日,洪江市林业局原副局长张安华因滥伐林木罪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所得赃款10万元被全部没收。2005年11月7日,洪江市森林公安分局接到怀化市森林公安局转来的群众举报:洪江市林业局副局长张安华在2005年5月份到硖洲乡秀州村沙田冲滥伐林木1000余立方米。该局接报后,立即派人进行调查。通过初查,证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犯罪嫌疑人张安华,时任洪江市林业局副局长、洪江市政协常委、怀化市政协委员等职,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洪江市森林公安分局在第一时间里将该案向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进行了详细汇报。省森…  相似文献   

7.
1988年12月13日,上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明亮乡开庭审判李福广失火一案。被告人李福广于1988年11月10日上午,去上龙围山整理八角地;下午一时许,生火煮午饭时不慎失火,火燃着附近  相似文献   

8.
日前,洪江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阳建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5000元,赔偿受害人洪江市第一木材公司经济损失 116025. 86元。   被告人阳建军系湖南省南县人, 1996年 5月 21日到洪江市第一木材公司购买木材,并签订了一份《林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需方阳建军购买供方木材公司杉圆条一船,木材运杂费用每立方米 110元由阳建军负责,由木材公司先代付,开船前阳建军应先付 5万元现金给木材公司,余款在同年 8月底以前付清。签订合同后,阳建军共买木材 146. 834立方米,价值 87027. 94元,运杂费用 16151. 74元,…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2006年4月9日,在洪江市安江镇做木材生意的中方县人陈方群,因涉嫌犯滥伐林木罪,被洪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洪江市硖洲乡秀州村农民向建军获悉这一消息后,坐卧不宁,因陈方群以前借了他的钱,尚有1.6万元未还。但陈方群在找向建军借钱时,将自己在洪江市林业局申领到的1份材积为140.19立方米的湖南省省内木材运输证抵押给了向建军。于是,向建军产生了将陈方群的木材运输证转卖抵债的想法。  相似文献   

10.
2000年 4月 5日,被告人向同松接到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时,表情木然,签字的手在发抖,他做梦也没想到十年漫漫育林路,走到今日因法盲而被判刑。   被告人向同松系洪江市沙湾村农民,现年 55岁,小学文化。 90年代初,他发现本村靠近沅水河畔有一块沙洲,常年光秃荒芜,于是,他便主动与村里协商承包事宜,并签定了为期二十年的承包合同。   向同松得到沙洲承包权后,及时从外地购来意大利杨树苗,并率领自己的妻子、儿子,起早摸黑,翻沙栽树。树苗栽下后,每当遇到洪水冲袭,向同松便及时带领一家人前…  相似文献   

11.
王云 《湖南林业》2012,(6):39-39
被告人刘某在2006年1月6日,因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被某县森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后潜逃;2007年4月10日再次被刑事拘留并逮捕。  相似文献   

12.
洪江市林业局为广泛筹资造林,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投资造林,日前作出规定:凡个人造林在6.7公顷以上的,局里按750元/公顷予以补助;凡列入规划范围内的速生丰产林除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外,还优先保证造林林地清理的林木采伐计划指标;优先安排造林地道路维修资金,并免收林地勘测费等。这一规定出台后,全局干部职工兴奋不已,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原计划到2006年春季以前全市造林2667公顷的任务将提前1年完成,如果加上退耕还林和企业造林,洪江市2004年至2005年春季以前造林面积将达到6.7万公顷。  相似文献   

13.
2005年2月22日,村民李固华在自家菜园耕作时,用火清除土坎上的茅草,因疏于防范,不慎引发周边山林火灾,烧毁林木11.67公顷。案发后被告人李固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5年4月6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固华犯失火罪,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处理本案时,对被告人李固华犯失火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如何量刑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对犯失火罪的被告人李固华应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理由为:①2001年5月9日由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以下简称《立案标…  相似文献   

14.
《陕西林业》2005,(5):33-33
被告人黄金成,男,45岁,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中共党员,任佛坪县桑子坝乡女儿坝村支书,2002年被县林业局聘为护林员.2005年4月5日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佛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1日被正式逮捕.  相似文献   

15.
2005年12月28日,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法院以(2005)太刑初字第24号刑事判决书,在没有盗伐林木嫌疑人供述的情况下,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李志虢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给这起历时5年的重大盗伐国有林木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相似文献   

16.
舒春华 《湖南林业》2004,(11):33-33
不久前,中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共同滥伐林木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宗忠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爱光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陈宗孝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相似文献   

17.
犯罪嫌疑人何孝桂,女,64岁,江永县松柏乡南峰山村村民,因失火烧毁防护林,于2009年11月10日被江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09年10月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何孝桂  相似文献   

18.
一起以先支付部分货款为陷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并履行合同,将所收到的货物销售后,隐匿去向,企图非法占有对方货款的合同诈骗案,近日经洪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畅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5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8万元。现年51岁的张畅文,原系益阳市大通湖供销社职工。1994年初,他听人说,与洪江市木材公司做木材生意好赚钱,于是他便计上心来,想办法与该公司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4月,他与该公司签订了第一份购销合同,购木材151.8立方米,货款为12.7万元,张畅文仅支付了5万元,余款7.7万元出具了一份欠条…  相似文献   

19.
湖南省洪江市沙湾乡月亮村女村民向开银,到山上敬奉土地菩萨,焚烧纸钱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洪江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向开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相似文献   

20.
2005年9月16日,中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杨序鹏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吴从保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4年12月18日,吴从保向怀化市方源木业有限公司洪江项目部承包了位于中方县牌楼镇阳合垅村宝界溪组泰格林纸集团造林基地施工任务。2005年4月8日,吴从保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和未取得《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规章制度,擅自组织民工到牌楼镇阳合垅村宝界溪组“恰溪”山场炼山。杨序鹏点火后,大约烧了7~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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