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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因农作物种子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有害生物(以下简称检疫对象)造成农作物损失的事故时有发生。发生此类事故给种子使用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通常是判决种子经营者或种子生产者赔偿种子使用者的损失。作者认为,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不应对农作物种子带有检疫对象造成农作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下面借助中国法院网刊载的《农作物遭病毒侵害损失谁担》一文介绍的案例,谈点个人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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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作物种子的进出口贸易日益频繁,农业生产中也常常会发生因农作物种子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有害生物所引起的农作物损失事故。这类事故给种子使用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曾经有很多部门为此引发过争议,笔者就此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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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会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处理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发生的纠纷时,必须区分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种子质量问题还是品种适用性问题或是技术服务问题,才能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种子生产商、种子销售商、品种推广者和技术服务者谁来承担。要分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相当不易。下面以一案例简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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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生产中,因农作物种子带菌而造成农业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对于此类事故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是什么,法律界和种子界至今未有定论.笔者试通过对两例典型种子带菌案的分析,发表一下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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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发生纠纷时,必须区分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种子质量问题还是品种适用性问题或是技术服务问题,才能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种子生产商、种子销售商、品种推广者和技术服务者谁来承担。要分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相当不易。下面以一案例简述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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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以下简称种子鉴定)的内容,是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农作物种子执法检查(以下简称种子检查)的内容,是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种子鉴定和种子检查,显然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在实践中,经常遇到将种子鉴定与种子检查相混淆造成的冤假错案。为了帮助种子管理机构、专家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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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实施,国有种子企业脱钩改制已全面完成。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法》和《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加强种子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是种子管理部门工作的重点。近几年来,种子事故不断发生,有主要农作物种子(水稻、玉米),同时也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西瓜、蔬菜)。有些种子案件是因为假冒伪劣种子造成的损失,有些是因为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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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以下简称种子鉴定)的内容是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农作物种子执法检查(以下简称种子检查)的内容是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和授权情况。种子鉴定和种子检查,显然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在实践中,作者经常遇到将种子鉴定与种子检查相混淆造成的冤假错案,本文分析了一起种子鉴定与种子检查相混淆的典型案件。88户菇农向某种子管理机构投诉称购买的某菌种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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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作物种子经营过程中,经常可以看到未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而专门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商家,根据购种者的要求,擅自拆开种子外包装,随意称量、粗糙包装后出卖。此类现象在农作物种子销售中发生得比较普遍,符合少量购种者的实际需求。但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农业行政监管过程中,如何正确把握此类行为的违法性质,大家有着不同的认识,实践中形成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一是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属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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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申请书1.1文种特征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四条,种子使用者若认为自己所购买的种子在种植大田后,出现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损失,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和损失程度存在分歧的,为了确定损失发生的原因和损失程度,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田间现场鉴定。申请鉴定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鉴定的申请内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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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与之相配套的规章 ,均多处提到农作物种子检疫问题。其目的是促进植物检疫机构提高检疫质量 ,保证种子的健康和农业生产安全 ,更好地为种子生产、经营者保驾护航。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 ,只有县以上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才是合法有效的 ,任何其他单位的检验都不能代替植物检疫。植物检疫证明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1 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组织 ,向审核机关提交的材料中 ,必须有种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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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种子标签和品种说明,是紧密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法律概念。品种说明不是种子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而是宜加注内容。实践中,常因不能正确区分种子标签和品种说明,造成冤案或错案,给种子经营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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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种子质量包括种子水分、发芽率、发芽势、净度、纯度等。要提高种子质量 ,就要从小麦的原种种植、生育期管理、收割打碾、精选及保管贮藏等多方面综合管理和提高。1 种子繁殖基地的选择种子繁殖基地要选择土壤耕性好、灌溉便利、地块连片、交通方便、自然条件比较优越、无检疫性病虫害、群众基础比较好的乡镇。这样有利于提高繁种产量 ,保证种子质量 ,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并且便于检验人员随时观察种植情况和组织人员观摩学习 ,也可以杜绝检疫性病虫害随种子传播。2 原种供应供应的原种必须是经过精选、检验、包衣的国标种子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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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市场全面开放,经营主体多元化,这对加快优质、高产、抗病品种的推广应用,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生产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从近几年农民对种子问题的投诉和群体上访来看,农作物出现减产减收并非都是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的,有三分之二农作物减产是因为良种没有应用与良种配套的栽培技术造成的。本文就近几年农民对种子问题投诉和群体上访情况及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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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生产上经常出现因假劣种子给农民造成损失的情况,相关报道也逐渐增加,如对种子损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赔偿细化量化以及如何举证、诉讼中的注意问题等都有比较清楚的论述。种子管理部门除责令种子经营者对劣质种子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外,同时还要对劣质种子生产者和经营者实施处罚。但探讨如何处理好赔偿和处罚关系的文章却较少。乐山市种子管理站在多年实践中就种子案件采用了重赔偿轻处罚的方式,现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旨在为同行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