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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介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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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近日,河北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秦皇岛举行。会上,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冯雪领介绍,推行农产品食用合格证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机制、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农的有力抓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重点在于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正确开具和使用合格证,难点在于市场环节是否认可,是否能反过来形成倒逼机制,进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据了解,河北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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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刊辑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6,(4):25
正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农产品生产供应量较大的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借鉴工业产品管理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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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与畜牧》2001,(6)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处罚的规定。 为了加强对饲料产品质量的管理,我国依法实行饲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制度和标签制度。 一、关于饲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制度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不得销售。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的机构必须是法定的,即: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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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志军 《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4,34(2):40-40
我们在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长途贩运户向我们索要《动物防疫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但青海省对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环节未实行《合格证》制度。据贩运户反映,外省有的公路动检站向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贩运户查验《出县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三证外,还索要《合格证》。根据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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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饲料》2001,(4):43
据新华社报道从日前召开的"上海市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未来几年内,上海将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人制”,从生产基地和流通领域两个环节人手,逐步实现对食用农产品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
为加强对全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管理力度,上海市农委、市商委、工商、质监、卫生、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七个部门联手,专门制订出台了八项新的监管措施,具体包括:在生产领域建立安全卫生质量跟踪制度、安全卫生质量合格检验制度、安全卫生质量承诺制、优质产品认可制度;在流通经营领域建立批发市场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市场开办者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度、违法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优质食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
上海市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范围包括蔬菜、瓜果、牛奶、水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等五大类;安全监管将采用国家质量标准,即市场准人性标准;着重控制农药、兽药、激素、添加剂、重金属、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超标.
目前,上海市场食用农产品的自给率大约为50%,另一半则需依赖外省市输入.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良宇在会上表示,上海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方面实行"市场准人”制度,不是建立新的"围墙”,不是搞市场封锁.这样做,一方面是要加快建立符合"食用农产品安全链”要求的信用体系,将产、加、销各环节纳人信用轨道;另一方面就是要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堵住不安全食品.对外省市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上海将进一步敞开大门.
(转自<中国食品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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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笔者在基层工作多年,深感基层动物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在执法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难题,现说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一、《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批与发放《动物防疫法》第20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问题。根据这条规定,只要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附具的相关材料经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兽医主管部门就必须发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如果该场建设得不合格呢怎么办?兽医主管部门是不是要把已经发出去的《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收回来,如果收回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因为《动物防疫法》规定:审查材料合格即发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可没有规定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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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市场上销售的饲料产品几乎无一例外的在标识上附具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是饲料产品的质量证明 ,是企业加强饲料质量管理力度和政府依法治饲成效的证明。本文就饲料产品的合格证与出厂检验进行初步探讨。1 饲料产品合格证与出厂检验的关系1 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 ,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 ,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 ,不得销售。”因此 ,出厂检验是企业为保证其生产加工的饲料必须合格所采取的一种企业行为 ,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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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统称"五证")是建立我国动物防疫管理新秩序、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我国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推动基层兽医防疫工作、促进我国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五证"的统一使用,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关系到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的全局.因此加强"五证"的监督管理,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顺利流通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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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我国畜牧业及饲料行业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入世对我国畜牧业发展的影响入世对中国畜牧业的影响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受WTO总体框架的影响与约束,WTO《农业协议》是以实现全球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它的生效将引起世界价格、市场开放,世界进出口贸易格局以及农产品国际贸易规则等方面发生显著的变化,对世界农产品市场以及国际农业发展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这将不可避免地波及越来越国际化的中国畜牧业;二是我国在享受缔约国应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加入WTO农业谈判中所承诺的义务,如降低关税、非关税措施的取缔等。1.1促进国内畜牧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和畜产品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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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名称问题《动物防疫合格证》从本质上来讲 ,它是一项行政许可类的证书 ,它是对申请人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允许其开业经营的一种资质的核准 ,而不应是对申请人的动物防疫状况是否合格的一种证明。目前《动物防疫合格证》中的“合格”一词不贴切 ,不能真实地反映这个证书的性质 ,而且“合格”一词只能说明静态的状况 ,而不能说明动态过程的状况 ,也就是说它只能证明申请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是在某个时刻 ,不能代表其在经营期限整个阶段都是合格的 ,使用《动物防疫合格证》这一名称容易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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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笔者在基层工作多年,深感基层动物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在执法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难题,现说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一、《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批与发放《动物防疫法》第20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问题。根据这条规定,只要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附具的相关材料经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兽医主管部门就必须发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如果该场建设得不合格呢怎么办?兽医主管部门是不是要把已经发出去的《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收回来,如果收回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因为《动物防疫法》规定:审查材料合格即发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可没有规定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