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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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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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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今年8亿农民将免征农业税2005年享受免征农业税的农民将达到8亿人。这是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2005年前5个月全国财政收支的主要情况时透露的。金人庆说,今年全国在稳定去年“三农”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到目前为止,已经明确免征农业税的省份新增山西、内蒙古等19个,加上去年已经免征和基本免征农业税的8个省份,2005年可提前实现免征农业税的省份将达到27个,其余的河北、山东、广西、云南4省(区)2005年有217个县(市)也将免征农业税。金人庆说,预计2005年全国粮食直补资金将比2004…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入新的阶段。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农业税减免。2005年新年伊始,江苏、重庆、河南、四川、山西、内蒙古、贵州、安徽、海南、广东、宁夏、福建相继宣布取消农业税。至此,中国已有18个省份全部免征农业税。剩下的12个省区中,湖北等7个粮食主产区降低农业税率3个百分点以上。2004年我国出台了在粮食主产区每年降低农业税1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政策,中央财政安排51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补贴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后地方财政的负担。农村税费改革新阶段一半以上省份免农业税@国牧…  相似文献   

3.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2005年2月25日至26日在山东召开的全国春季麦田管理现场会议上表示,受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支农政策鼓励,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宣布提前免征农业税,今年仍继续征收农业税的省份仅有河北、山东、云南、广西、甘肃等5个省区。据了解,5个未免征农业税的省份今年也将再降低农业税税率2个百分点以上,  相似文献   

4.
温家宝总理去年3月宣布5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此后,财政部提出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西藏自治区建国以来一直享受免征农业税的待遇),同时鼓励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省份先行改革。随即,上海、北京、天津、浙江、福建5个省份宣布自主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  相似文献   

5.
现代农业在中国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力仍然是可能的。在2006年,中国政府取消了农业税的征收。农民需要上交的农业税通常是总产量的15.5%,这一政策旨在提高农民收入。在本论文中,将使用六个主要小麦生产省份从1990年至2011年的数据来检验小麦生产力的决定因素和税收政策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劳动力,农业机械和以及更合理的化肥使用比例与小麦生产力正相关。农业税的取消,也能够使小麦生产力增加。  相似文献   

6.
近三十年来,我省农民的收入起伏波动,其中经济负担是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2004年,我省先于全国其他省份两年取消了农业税和"三提五统",使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性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除了经"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的以村内生产公益事业为内容的筹资筹劳外,农民再不需要额外掏腰包.  相似文献   

7.
从2000年农业税改革启动以来,我国学者从减轻农民负担、改革的国际背景、公共财政与税收、公共政策等角度对农业税改革的成因作了探讨.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现在很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做出理论总结.最后,采用利益集团的分析方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农业税改革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博弈的结果.  相似文献   

8.
正8月28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4个产粮大县,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创新和完善农业保险政策试点。如果这项政策措施顺利落实到位,它的积极意义是全面废除农业税之后的又一重大利好。必将对粮食生产产生重要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介绍说,到2005年,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已有28个,河北、山东、云南也有210个县市免征了农业税。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8亿农民得到实惠。  相似文献   

10.
马玉波 《广东农业科学》2014,41(18):168-171
为了更加有效地衡量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支付的成本,改变现行的与过去农业税计税面积挂钩的各项经济补偿方法提供帮助,采取从生态视角人手的方法,在虚拟水补偿、碳吸收补偿和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补偿三者相结合的基础上,构建了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估算模型.利用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省份黑龙江省2011年的数据,带入估算模型得到了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的单位重量补偿金额,进而换算成单位面积补偿金额,对估算数据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对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展望.  相似文献   

11.
一土 《新农业》2001,(4):4-4
(接上期) 5.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原则,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可以由试点地区省级政府决定只征收农业税或只征收农业特产税.在其他地区只征收农业税.  相似文献   

12.
只有减轻了九亿农民的负担,让农民普遍摆脱贫困,中国才能走进全面的小康社会。上海市2003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浙江省2004年起对种粮农民免征农业税,厦门市2003年缓征农业税、2004年起不征农业税,在全国带了个好头,开启了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先河。这对广大农村老百姓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相似文献   

13.
<正>近三十年来,我省农民的收入起伏波动,其中经济负担是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2004年,我省先于全国其他省份两年取消了农业税和"三提五统",使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性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除了经"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的以村内生产公益事业为内容的筹资筹劳外,农民再不需要额  相似文献   

1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情况可减征或免征农业税。  一、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荒滩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1—3年。移民开垦荒地、荒滩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3—5年。具体免税年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垦种难易程度和生产投资情况规定。  二、纳税人从下列土地上得到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  1.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林业、水利院校用作农业试验的耕地。  2.对农业系统事业单位的农作物良种示范繁殖农场,免征农业税的耕地面积,以征收机关核查的实际繁殖良种的耕地面…  相似文献   

15.
2006年全国将全面取消农业税,这将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时期.据笔者在农业战线工作多年的亲身经历,在这里对全面取消农业税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谈些浅显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从2004年1月1日起,安徽省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2003年取消农业特产税后新增的农业税附加,此次也一并取消,各乡镇一律撤销农业税附加专户。安徽省政府同时决定对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户发生的农业税附加尾欠一律豁免,各地不得继续追缴。取消农业税附加后,村组干部误工补贴、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由省财政安排补助,补助数额原则上不低于现行农业税附加和省已安排对村级的补助数额,以促进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安徽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安徽@夏树  相似文献   

17.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关于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按以下办法确定:以农民第二轮合同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为基础确定计税面积.对二轮承包后、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占)用的计税土地并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不再作为农业税计税土地;对于二轮承包后新开垦的耕地,按规定免税到期的应纳入农业税计税土地.各级农业税征收机构要建立农业税计税土地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计税土地发生增减变化时,农业税应当同步进行调整.对有纳税任务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的,计税土地面积为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相似文献   

18.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出台了《江苏省农业税社会减免先减后征暂行办法》,规定从2002年起,农业税社会减免落实办法 由“先征后减”改变为“先减后征”。农业税社会减免先减后征,是指对政策规定农业税社会减免对象在税款征收前,按照确定的额度实施税收减免。农业税社会减免资金为农业税计征税额的7%。农业税社会减免先减后征的对象主要是群众公认当年纳税确有困难和需要给予社会减免照顾的农村烈军属、革命残疾军  相似文献   

19.
农业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条文规定: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因此,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农业税条例>中明确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农业税要以实征收,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价代金,农业税抵征代金数额,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  相似文献   

20.
“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其基本原则是对农民和农村经济“多予、少取、放活”。在近年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又将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以求在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1关于农业税的发展历史据《左传》记载:“宣公十五年秋七月,初税亩。”春秋时期的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成为征收农业税的最早记载。农业税作为一种在农村征收、来源于农业并由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赋,在中国已经存续了2600年之久,期间经历了数次大的调整和变化。总的看来,历史上我国农业税制变化的趋势是由繁到简,但无论农业税的形式如何变化、名称如何改变,却始终未能改变农业税作为国家主要税种和国库主要收入来源的地位与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保证国家政权稳定和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建设,农业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政府就依照有关规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始征收农业税,以后又在1958年颁布了农业税条例。从1983年开始,除征收农业税以外,国务院还根据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决定开征农林特产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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