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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与分配,除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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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速发展,原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与现在新的发展形态越来越不适应,集体资产所有权属关系边界不明、权责不清、政经不分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迫在眉睫。鹤壁市是国家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点市。截至目前,鹤壁市43个乡镇(办事处)885个村(社区)均已在农业农村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市共清查核实资产44.12亿元、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总面积)约17.1万hm2,确认集体经济成员123.19万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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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集体经济在宪法上的定义是:生产资料归全体集体成员所有的经济体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即生产资料归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组织。从法律的定义上讲,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企业。从它的诞生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建国时中国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制,也就是土地归农民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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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科学实验》2007,(5):1-1
一、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
农村集体是我国集体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物权法》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物权法》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以及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同时,《物权法》第60条还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物权法》第59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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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 《湖南农业》2020,(5)
正(续第4期第11页)88.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有几种退出方式?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将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让渡给其他成员或本集体的权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主要有2种方式:(1)内部转让,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通过交易的方式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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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各行政村(居委会)都成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运营本村(居委会) 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集体资产处置不公示、资源发包不公开、经营收益分配不透明等问题,这对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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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农村集体财产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过去几十年中,农村集体财产这一物质基础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不争的事实。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集体财产制度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 财产所有权主体缺位 按照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包括土地在内的集体资产属农村社区集体所有。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在许多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已经解体或名存实亡,农民缺乏行使集体所有权的组织形式,即主体缺位。在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必然造成主体错位。如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在许多地方村委会成了发包方。这里说的主体还仅仅是代表主体问题。至此尚不足以说明问题的本质,我们还应当弄清楚集体财产究竟是谁的,这就需要把握传统集体经济财产制度的特点。众所周知,集体财产归集体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但任何个人都不能单独占有某一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可以说,财产权利的这种整体性和不可分性是集体财产制度安排的基本特点。这种集体经济的财产制度虽然名为“集体所有”,但社区每个成员不晓得集体资产是否有自己的份额,仅知道这是大家的,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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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多年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对重塑集体经济组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均具有重要意义。从实践看,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注重思考并破解五个方面问题。第一,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一是明确清产核资内容。应重点清理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既应清产查账内资产,也应清产账外资产。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这些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的情况,建立数据库,做到账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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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强化管理之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正>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和资金(本文简称村集体、村三资)是村集体成员在合作化初期以土地、耕畜、农具入股及以后长期生产经营积累形成的公共资财等。当前,村三资管理的主要问题是村干部悖离多数村民的意志处置村三资,损害村集体及其村民的经济利益。表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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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夏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2018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的目标,并决定了从2019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和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意见》将农村集体资产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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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本文指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舞弊不仅直接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而且危害村集体资产安全,损害农民群众集体经济利益。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性,必须对会计舞弊的各种表现和产生原因有充分认识,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