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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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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0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二)疫区内易感染的;(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第三章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第二十六条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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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 ,当动物发生一、二类或二、三类疫病呈暴发流行时 ,及时采取无害化扑杀染疫和同群动物 ,进行一次性拔除病源 ,是一项早、快、严、小的控制、扑灭动物疫病流行的重要技术措施。笔者在总结历年扑杀染疫动物经验的基础上 ,应用 2 %静松灵注射液 (为 2 ,4-二甲基苯胺噻唑配制而成的盐酸盐灭菌水溶液 ) ,作为扑杀动物药物 ,用甲醛溶液 (分析纯 )进行颈静脉或心脏注射 ,使动物在短时间内快速致死。两年来 ,扑杀染疫和同群牛 46头 ,猪 80头 ,操作简便 ,安全可靠 ,效果确实 ,而且能有效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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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畜禽规模化养殖程度越来越高,畜禽交易日趋活跃,畜禽品种引用不断增加。逃避检疫、贩卖、运输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也非常严重,威胁着畜牧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如何进行“染疫动物、染疫动物产品鉴定”,笔者发表一些个人见解与大家共商。1 鉴定人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同志认为染疫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鉴定人应由具有兽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担任。笔者认为应由动物检疫员和动物防疫监督员承担。1.1 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员应当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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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是动物一类病或二、三类病呈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划定的区域,对疫点疫区采取的扑灭控制疫病的强制性措施。政府对这种疫点疫区宣布实施封锁的决定(含文件、通告、布告等)就称为“封锁令”。疫点疫区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封锁的区域;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封锁区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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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是指在动物防疫监督中把发现的传染源置于不能把疫病传染给健康动物的环境之中,切断传播途径,达到控制、扑灭疫情目的的一种疫病防治措施。它既是消灭传染病的有效手段,又是法定的强制防疫措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测监督任务时,可以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它与封锁、消毒、扑杀、销毁、紧急接种等综合防治措施相配合,在动物防疫中被经常采用。1隔离适用的对象染疫动物(包括患寄生虫病动物);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动物;疫区内易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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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动物疫情报告工作,事关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是制定动物防疫和疫病防治政策的先决条件,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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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犬的时候牵绳是否要强制规定?流浪犬谁来管?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该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遛犬的时候牵绳是否要强制规定?新动物防疫法明确,携带犬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伤人、疫病传播。同时,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此外,还有人关心,流浪犬谁来管理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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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执法,及时发现染疫、疑似染疫、未进行强制免疫或免疫状况不明的动物,依法予以及时有效的处置,是严防病害动物进入流通领域造成疫情扩散或进入屠宰环节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及时查补免疫工作漏洞、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的有效措施。和田地区动物产地检疫执法工作从2008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单设后逐步开展,且检疫数量逐年上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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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在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因为疫病、物理因素、机体自身缺陷等因素引起死亡,为解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问题,国家从法律层面和政策层面加以引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试图解决动物尸体随意丢弃,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环境污染、危害公关安全等问题。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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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塔才仁 《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9,39(6):52-52
产地检疫是对动物及其产品,在临出栏前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基层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人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产地检疫能够及时发现病源,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病扩散,对疫情传播起着屏障作用。是直接将染疫的动物及产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有力措施,也是搞好整个动物检疫工作的关键。同时,它对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及对保护消费者的健康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结合玉树县近年来产地检疫实践把我们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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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工作是切断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对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有着重要意义。其中,产地检疫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和受污染的运输工具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如果不能认真履行产地检疫职责,染疫动物和产品流入市场就会给养殖业的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带来威胁;屠宰检疫是把好染疫产品和受污染车辆流通的重要关口,如果监管不到位,受疫病污染的物品和染疫的动物产品,则有可能远距离、大范围的传播。而生猪检疫工作更是切断非洲猪瘟疫情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