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 毫秒
1.
一、动物运载工具消毒不规范所带来的危害动物运载工具消毒是指货主或承运人在装前或卸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检疫管理办法,应对运载动物的车辆、运载工具及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并对动物垫料、排泄物及时无害化处理,则易造成周围环境和易感动物的污染,甚至对人造成威胁,传播人畜共患传染病,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相似文献   

2.
分析动物在装、运、卸环节,动物运载工具影响环境和生产的原因,并提出防治动物运载工具污染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运载工具的消毒是动物检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障动物运输安全、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有效措施。动物及其产品在装前卸后,应做好清扫洗刷、清除污垢和消毒工作,主要是卸后的清扫、消毒。1装运前的消毒未曾装运过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载工具,应进行清扫除污,用水冲洗后即可装运。但为了安全还是用消毒药液进行喷洒消毒为好。运输过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载工具,应先查验有无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如有该证明,进行清扫后即可装运;如无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则应先喷洒消毒药液,经一定时间后,进行清扫洗刷,再用符合要求的消毒药液进行喷洒消毒后,才能装运。需…  相似文献   

4.
第十六条 跨省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经输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检疫合格后方可启动;到达输入地后,向输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验。 第三章 屠宰检疫 第十七条 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第十八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厂、点)派驻或派出动物检疫员,实施屠宰前和屠宰后检疫。 第十九条 对动物应当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收购、运输和进场(厂、点)待宰。动物检疫员负责查验收缴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至少应当保存十二个月。  相似文献   

5.
检疫证明回收是屠宰厂(或肉类联合加工厂)在屠宰动物前核对《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具备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准许入厂屠宰并回收检疫证明。同时也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促进检疫工作和逆向监督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6.
1动物、动物产品装运载工具的卸后消毒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船舶以及饲养用具、装载用具,货主或乘运人必须在装货前和卸货后进行清扫、洗刷,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指定单位进行消毒,并对清除的垫料、粪便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一般情况下,检疫人员重视装货前的消毒工作,忽略卸货后的消毒,这样处于潜伏期的动物携带的病原体附着在料或运载工具上,容易造成传播引起疫病发生。2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回收动物在出售或调运前,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并取得产地…  相似文献   

7.
驻场检疫工作是法律赋予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神圣职责,驻场检疫员通过对进场生猪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堵截产地检疫、运输检疫中的漏洞,是生猪流通环节最后一道关口。定点屠宰场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免疫标识收购生猪。在屠宰过程中,检疫员通过宰前检疫,以及对  相似文献   

8.
随着《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各地在推行生猪等定点屠宰过程中,屠宰场防疫工作是一个重要环节;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屠宰场防疫应参照国际通用的先进食品安全控制和管理体系,确保染疫动物不能进入或流出屠宰场,使动物源性食品不会在加工环节被污染。笔者根据几年的工作实践,对屠宰场防疫提出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9.
随着动物经营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动物疫病通过运载工具传播、扩散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分析动物运载工具消毒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立法、制订规范或标准、规范操作、科学评价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建议,以提高动物运载工具消毒效果。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分别是《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它们是动物检疫员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后出具的证明,也是经营者运输、屠宰动物和经营加工动物产品重要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11.
动物、动物产品经过长途运输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依法对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及运载工具实施防疫消毒,消灭病原微生物,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达到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目的。消毒措施在动物疫病防疫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公路消毒工作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缺乏地区间的宏观调控,没有隔离固定的消毒场地,消毒器材落后,消毒药液配制、使用不规范,重收费、轻消毒,消毒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因此,依法规范动物防疫消毒管理,采取相应对策,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 ,动物检疫在预防、控制动物疫病 ,防止疫病的传播、扩散和流行 ,保护畜牧业和人类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动物检疫 ,使其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和畜牧业生产服务 ,是广大兽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 ,笔者结合多年的基层实践经验 ,认为在实施动物检疫过程中以下几方面应引起重视 :1动物、动物产品装运载工具的卸后消毒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船舶以及饲养用具 ,装载用具 ,货主或承运人必须在装货前和卸货后进行清扫、洗刷 ,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指定单…  相似文献   

13.
现行国家规定的检疫证明有五种.1、<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用于对县境内交易、迁移的动物:或者经两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协商同意,对两县毗邻乡镇之间交易、迁移的动物.2、<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限于运出县境的动物使用.[CM)]3、<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限于县境内交易的动物产品使用;或者经两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在两县毗邻乡镇及城市城区之间使用此证明.4、<出县境动物检疫产品合格证明>,用于运出县境的动物产品使用.5、<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在对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船舶、机舱等运载工具经装前、卸后消毒合格后,出具此证明.现行国家规定的  相似文献   

14.
自从1985年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出台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在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县、乡级的生猪屠宰检疫,由动物检疫机构派驻动物检疫员,对运输的动物实施运输检疫。199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后,动物检疫机构对肉类联合加工厂、国营屠宰厂派驻了动物检疫员,并对屠宰厂(场)、加工厂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动物检疫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同时,选拔了一批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操作技能等各方面都比较好的专业兽医,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任命为专职检疫人员,成立了专职检疫队伍,动物检疫工作与动物防疫工作才正式分离,由专职检疫队伍代表政府行使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从而使动物防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进人了法治管理的轨道。  相似文献   

15.
屠宰加工企业是肉品生产的主要场所,由于屠宰的动物来源广泛,健康状况复杂,带菌动物或患病动物难免会进入屠宰加工过程而引起污染。因此,屠宰加工企业的消毒工作是保证肉品卫生质量,防止动物疫病扩散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公共卫生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动物及其产品运载车辆在过境运输过程中,极有可能被再次污染而携带病原微生物随车进入畜禽屠宰厂,从而引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给屠宰厂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加强入厂车辆消毒灭源,对进出屠宰厂运输动物车辆实施严格消毒和卸车后清洗消毒,使消毒灭源关口前移,是防止外疫传人的有效途径和关键所在。十堰市动物  相似文献   

17.
沙门氏菌为肠杆菌科中的重要病原菌之一,是肉食品的重要污染源,可使人和动物感染而发病。由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占人类疾病的首位或第二位。在此次调查中随机取样,以猪胴体、工人的手、生产用具用水为对象设立了三个试验组,按沙门氏菌的常规检验程序定属、分群、定型。经统计学分析,三组污染率X^2=16.65,P〈0.01差异非常显著,尤其猪胴体污染最为严重。此次调查为加强动物屠宰企业的防疫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肉品卫生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动物屠宰企业行为,推行冷却肉市场准入制。严格审查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坚决取缔私屠乱宰。  相似文献   

18.
罗昌华  柳毅 《畜牧市场》2006,(11):57-58
自《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同行们都知道,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都要对运输车辆装前、卸后进行消毒,并按规定收取消毒服务费。消毒的目的是为了杀灭病源微生物,控制疫病的传播,保障动物食品安全,保护人们身体健康。收费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动物检疫和消毒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一定的物质基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处理不当,这项工作落实起来难度大,扯皮多,进度慢。  相似文献   

19.
逃避检疫,一般指明知某种动物或动物产品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其实施检疫,却故意采取藏匿、蒙骗等手段躲避动物检疫员依法实施的检疫工作。1逃避检疫的表现1.1个体屠宰、经营者不到定点屠宰场、点屠宰动物,而是找一农户或者到野外屠宰动物,然后经粗加工分割后直接送宾馆、饭店、食堂或走街串巷销售给农民,有的经营者将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掺在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中销售以逃避检疫。1.2动物养殖场户出售动物前不申报检疫,有些养殖场户出售病死畜禽。1.3引进种畜禽不按规定报检,引进未经检疫的种畜禽或者出售未经检…  相似文献   

20.
<正>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检疫规定,动物从产地到运出县境需办理三个证明: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以下简称①证);②《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下简称②证);③《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以下简称③证)。①证、②证"畜主"一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