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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种子的专门法律,是林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种子种苗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为贯彻实施《种子法》,永州市林业局积极主动地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成立了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了经费,拟定了具体方案,确保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顺利进行。2000年12月13日,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种子法》动员会议,要求统一认识,全面理解和掌握《种子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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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林木种子的质量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木种子的质量监督,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对林木种子的质量以及生产、经营等一系列环节进行监督的活动。《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使林木种子的质量监督工作有法可依,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子质量、净化种子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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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贵州省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的主要做法与成效(一)认真学习宣传《种子法》,提高全社会的种子法律意识《种子法》实施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种苗法律的宣传十分重视,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知识竞赛、咨询、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使《种子法》的相关制度深入人心,为正确实施《种子法》做好了准备。截至2003年9月,全省已发放《种子法》单行本30000多册、《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手册》500册;各类林业科普资料30000多册;张贴宣传标语5000多条;挂横幅1000多幅。(二)迅速出台有关规定制度,加强种苗行政执法贵州省林业厅在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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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是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林业的快速发展,林木种子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林木种子质量纠纷也日益增多。正确、及时解决因林木种子质量问题产生的民事纠纷,对于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规范林木种苗市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林木种子质量违约赔偿责任,但在有些情况下,单纯依据该条的规定,并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需要结合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文拟就林木种子质量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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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莉 《绿色中国(A版)》2003,(3):23-23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根据《种子法》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和林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和从事林木种苗进出口业务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注册所在地省级林业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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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表现在:《种子法》配套法规制定步伐加快,种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逐步维护。2004年,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84.5%,苗木样品合格率为90.1%,比上年度75.2%和79.4%分别提高了9.3和10.7个百分点;全国已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达到15.08万份,发证率由2002年的13%提高到75.4%;30个省区实行了标签制度;17个省(区、市)出台了《种子法》实施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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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林业》2002,(3):16-19
天西、阿山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的通知》(林场发[2001]1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是《种子法》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行为,促进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从3月中旬开始启用全国统一印制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两证的核发工作。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两证的核发管理,认真执行《种子法》和我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和发放。要认真做好新、旧“两证”的更换衔接和旧证清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换发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三、换发和实行“两证”制度是一项新的、重要的工作,各地要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两证”发放审核、审批的登记造册、存档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实行新证后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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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把好生产、经营准入关。区林业局严格按照《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规范办证程序,公开办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提高办证效率。同时,加大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加快发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