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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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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防疫法》第38条规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货主在动物检疫员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如何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与不合格呢?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具有检疫监督职能的行政执法主体要合法;二是检疫管理相对人,即被检动物、动物产品的所有人具有合法权利能力;三是动物、动物产品具体检疫方法和过程符合检疫规定…  相似文献   

2.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除履行动物检疫法定职责外,还负责对逃避动物检疫或违反有关动物检疫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1.查处不按照国家规定处置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作无害化处理,消除其传播动物疫病的可能性,以达到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由于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3.
浅析“放心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牲猪定点屠宰以来,社会上出现了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的口号。何为放心肉?很多人是不太了解的,一般认为放心肉是来自定点屠宰厂,有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的肉,而这种理解是很不全面的,真正的放心肉我们认为应符合如下六个条件。1放心肉不但指肉类应包括动物胴体、脂、脏器、血液、头蹄及火腿肠等熟制品。2无传染病、寄生虫侵袭的动物产品一般来自非疫区的健康动物,由当地动物检疫部门经检疫合格,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屠前经宰前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经产品检疫检验(旋毛虫)合格的动物产品。3无注水及掺杂使假的动物产品…  相似文献   

4.
逃避检疫,一般指明知某种动物或动物产品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其实施检疫,却故意采取藏匿、蒙骗等手段躲避动物检疫员依法实施的检疫工作。1逃避检疫的表现1.1个体屠宰、经营者不到定点屠宰场、点屠宰动物,而是找一农户或者到野外屠宰动物,然后经粗加工分割后直接送宾馆、饭店、食堂或走街串巷销售给农民,有的经营者将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掺在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中销售以逃避检疫。1.2动物养殖场户出售动物前不申报检疫,有些养殖场户出售病死畜禽。1.3引进种畜禽不按规定报检,引进未经检疫的种畜禽或者出售未经检…  相似文献   

5.
动物检疫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范畴,相关的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站)对符合法律等规定条件的动物或者动物产品实施的。合格的出具证明,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填写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规定处理。对动物或动物产品依法实施检疫发放的相关法律文书,是法人或者个人进行经营、贩卖、运输等有效的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6.
产地检疫后动物检疫员对动物、动物产品做出合格与不合格处理,合格后的要进入流通领域,不合格的要做无害化处理,这时就需要与产地检疫相配套的检疫消毒来与之呼应,在流通前、后、中切断易感途径,以达到切断或消除动物病源传播的目的,现在的检疫消毒主要包括装前消毒、卸后消毒、外包装消毒、畜禽产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消毒.  相似文献   

7.
一、健全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动物防疫证章计划配额比例计算办法》。对“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与“畜禽(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畜禽(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实行计划配额发放.出县境证明与县内证明按1:40比例配套发放.要求实施动物检疫时.产地和产品检疫不得以票代证.必须做到“一摊(头)一票(收费发票)一证(产地、产品检疫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检疫行为.货(畜)主有权拒交检疫费。  相似文献   

8.
贮藏后检疫是对动物产品的补充检疫,指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主要指肉类等)到达目的地,经贮藏后继续调运或分销的,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检疫规程和有关规定对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的行为。这一检疫是动物产品检疫的最后关口,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是基层实践过程中颇存争议的环节。为此,笔者就动物产品贮藏后检疫实践中存在若干问题谈谈自己的体会。  相似文献   

9.
目前,在我国的动检工作中使用的检疫证明有5种.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用于县境内交易、运输的动物.此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动物畜主。  相似文献   

10.
1存在的主要问题1.1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完全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对经营无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其产品逃避检疫行为,难以有效打击;二是对经营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及违法所得,无法实施行政处罚;三是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缺乏法律依据,更无处理(罚)措施;四是对伪造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的行为难以有效打击等。1.2一些地方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仍未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规范理顺,仍未真正具备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没有被各级人民政府确认为所属的一个执法机构,更谈不上有机构的设置、编制、经费、职能…  相似文献   

11.
地处山东省鲁中地区的淄博市淄川区,2005年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全区全年进点屠宰检疫生猪总数达到15万头,机械化定点屠宰量明显增加.全年机械化屠宰检疫生猪总数达4.9万头。上市猪肉具备“三证”、“两章”率(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商贸部门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针刺印章)大幅度提高.漏检头数及漏检率显著下降.检疫、检验方式进一步规范。全区普遍做到了动物检疫员进点检疫、肉品检验员逐头检验.开创了淄川区自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以来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2.
动物检疫员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中.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相当多的检疫监督人员在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时,不出具任何文书,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事后甚至没有记录,在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程序上存在很多问题,如果货主提起行政诉讼,那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就面临着败诉的危险.笔者现就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程序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互助县是海东地区的牧业大县之一。2003年末,全县存栏各类畜禽123.20万头(只),年内全县出栏各类畜禽83万头(只),肉类总产量1.79万吨。2003年,全县累计检疫各类动物32210头(只、匹)。累计检疫各类胴体24024头(只),检疫消毒生皮6293张、杂骨30吨、骨粉5.8吨、毛类10.4吨、各类脏器240.24吨。通过几年的努力,上市肉品检疫率达97%以上,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  相似文献   

14.
《中国猪业》2005,(3):53-54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已于2005年1月1日实施,为贯彻落实本办法,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保证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广大市民食肉安全,保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根据使用“检疫合格”标志的实际情况和本市生猪定点屠宰的现状.对用于动物产品分割小包装上粘贴的“检疫合格”验讫标志和用于屠宰检疫合格的蓝色滚筒印章进行了清理.并于2005年3月重新公布了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代码和滚筒印章编号。  相似文献   

15.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由法定机构,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和检疫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疫病检查、定性和处理。1产地检疫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  相似文献   

16.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牛羊等肉类需求越来越多,肉品的安全成为热点,牛羊的检疫工作受到社会关注。由于部分经营者受利益驱动,拒绝检疫、逃避检疫的现象时有出现,使病害肉和不合格肉品上市,危害消费者利益和健康。因此,加强和完善牛羊肉的检疫工作,落实各项措施,让消费者真正吃上“放心肉”,’已成为动物检疫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动物检疫证明有5种,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这5种检疫证明的使用,增强了在产地、运输、市场等环节对动物疫病的监督作用,降低了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机会,有力地促进了检疫、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但这5种检疫证明在实际应用中尚存在一些不妥之处,以下是个人的一些想法,希望与广大同行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8.
省际间或省内公路上设立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肩负着经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任务 ,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查证验物 ,对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者依发处理 ,实施补检、重检 ,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即 :《出具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具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简称“二证”)。但本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如在出具“二证”的基础上还要出具某种疫病非疫区证明、动物免疫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甚至出具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  相似文献   

19.
近些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在此过程中,人们增加了维权意识,并开始重视起动物检疫工作.动物检疫可以使肉类食品的安全得到保障,如果肉类经过检疫确保合格后,就表明其不含有寄生虫以及一些病原体,我们可以放心食用.本文分析现在我国在屠宰动物时所进行检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然后介绍了一些检疫手段以及方法.  相似文献   

20.
浅谈动物检疫票证的规范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检疫机关对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出具的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检疫票证管理成为动物检疫的一项基础工作。河北省沽源县在1998年改用新检疫证明以来.加大了检疫票证、收费收据的管理力度,使检疫票证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合理的规范化管理轨道.促进了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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