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律师同志:本村黄娥与前夫生有二子,现二子均成家立业,家境很好。1999年5月,黄娥经人介绍与我结婚,但他的两个儿子都反对这门亲事,并扬言今后不管黄娥的生老病死。2004年7月,黄娥不幸染上重病,我倾家荡产救治仍未痊愈,我找黄娥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尽赡养责任,他们以当初黄娥改嫁未经其同意为由,拒不承担责任。问:成年子女对改嫁的母亲有赡养义务吗?朱旺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用的权…  相似文献   

2.
法律服务台     
问:1997年.我儿子结婚并和我们分居,但是他还以我们老两口工资高为由,经常向我们要钱要物,我们不同意,他就纠缠不休。请问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何时止?韩淑玉答: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二十条规定:"婚姻  相似文献   

3.
罗老师:去年冬,我与丈夫因感情破裂离婚。我们有一个9岁的男孩,根据协议随他一起生活。因为儿子爷爷去世时,给了我们儿子1万元遗产。最近,前夫做生意需要资金,就把这笔钱取了出来。我听到消息后,找到前夫,要求他把钱还给儿子,前夫却说自己是孩子的父亲,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抚养人,处置这笔钱是他的权利。请问:父母有权处置子女的财产吗?读者任雪任雪同志:你前夫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你儿子的合法权益,而且违反了我国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法制园地     
我们要担负赡养义务吗?律师:我从小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成年后与母亲有些联系,感情一般。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一个孩子,她想晚年时让我们姐弟三人轮流赡养。请问,我们要担负赡养义务吗?海宁海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果赡养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于赡养费用可以根据父母的需要、子女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赡养费的数额。胡靖宇  相似文献   

5.
问:我的父母于1985年离婚,我跟随母亲生活。1997年我父亲与本村的1个无儿无女的寡妇结婚,2年后,父亲不幸病逝,我将父亲安葬。现在,继母也要我负担她的生养死葬。请问:我是否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答: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我于2001年与丈夫结婚,当时他系再婚,带一个三岁女孩。去年底,丈夫因病去世后,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度日。我找到孩子的生母曹某,要求她将其领回抚养。可孩子的生母说我与孩子之间已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她不应再管孩子的抚养问题。请问,她的说法对吗?王平王平同志:孩子生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父母离婚后,子女归父或母一方抚养,并不是说不抚养子…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我与胡某前年离婚,儿子10岁随其母胡某生活。今年3月,我得知儿子被前妻改姓胡之后,十分气愤。我觉得,前妻胡某未经我同意,擅改儿子姓氏的做法是不对的,我欲通过法律程序恢复儿子原来的姓氏。请问,我的请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读者张尚德张尚德读者:姓名是公民用以确定、表明自己的身份,与其他人相区别的符号。子女出生后,由于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其姓名由其父母来确定,作为姓名重要组成部分的姓氏,自然也由其父母确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2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据此可知,我国法律对于子女姓氏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法律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专栏 离婚后父母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问:我和丈夫离婚时,法院将孩子判给了我丈夫。现在,前夫不让我看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我国《婚姻法》第38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8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我因婚后多年未孕,便收养了一个小孩(路边所拾),小孩现已满15岁。现在我们夫妻双双下岗,经济较紧张,不知可否解除收养关系。读者方园方园读者: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一般不得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这是许多国家收养法律的通例。《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你的收养行为虽然发生在《收养法》实施以前,根据这一规定的精神,也不允许收养人随便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何平在刚满1周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何平随母亲生活。但是,母亲的个性比较要强,坚持不要孩子父亲付给抚养费,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将何平抚养成人。如今,何平父亲何东年迈体弱,生活非常困难,他想要求何平来赡养自己,然而自己又未尽过扶养义务,担心何平不会同意。请问,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也应抚养吗?刘某刘某: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从子女出生即形成,即使父母离婚,女子随一方生活,但仍是双方的子女。同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不能解除。我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  相似文献   

11.
正问:前年,我儿子不幸出车祸去世,我和我的妻子在家带孙子,儿媳在深圳打工,我现在年老多病,经济收入不行,我媳妇从不往家寄钱。我想问,我媳妇有赡养我们的义务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  相似文献   

12.
《新农村》2016,(10)
正编辑同志:两年前,父母离婚时,13岁的我被法院判决随父亲共同生活,母亲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之后,父亲所开办的公司破产,不仅脾气越来越暴躁,还不时对我非打即骂。近日,又基于家庭生活日益困难,以我是女孩,读得再多的书也无用为由,强令我退出初二学业,并虚构年龄让我去附近一抚养关系。一方面,你父亲的行为违法。《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也指出:"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与前夫离婚时,因为前夫家庭条件好,法院就把孩子判给了他。两个月前,前夫遭遇车祸去世了。于是,我想把7周岁的孩子要过来抚养,因为我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但前夫的父母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读者邓瑜邓瑜读者:《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就是说,父母健在并有抚养能力时,抚养  相似文献   

14.
问:我家庭条件很不好,母亲年事已高,我想和她商量,以后不继承她的遗产,养老的事就交给兄妹来管,请问可以吗?答:不可以。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可  相似文献   

15.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所以,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当然,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并不是提倡生育非婚生子女但是,犯…  相似文献   

16.
<正>【案例】晓某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含辛茹苦地把其兄妹三人抚养长大,现都已经参加工作。这几年,母亲的生活费用全部都由晓某及兄弟二人承担,由于收入低,经济上确有一定困难,晓某及兄弟提出要妹妹也负担一些赡养费,但她却说:"我已经是出嫁的女儿,本身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请问,她的说法对吗?【评析】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  相似文献   

17.
问:宋先生打算给儿子和儿媳买房,他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一是自己买的房子算是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二是若儿子离婚,宋先生想要回房子,如何顺利拿回房产? 答:针对第一个问题,《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这要看房子是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是宋先生的儿子,则属于宋先生儿子的个人财产.  相似文献   

18.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相似文献   

19.
张老汉今年71岁,有两儿一女,十年前张老汉就与子女分开,与老伴共同生活。去年老伴去世,张老汉因过度悲伤,终日卧床不起,由于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乡村干部知情后,多次找到张老汉的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但三个子女都强调张老汉在10年前就另过,而且长年又无来往,实际上脱离了关系,且都表示张老汉百年之后不再继承其财产,因此拒绝赡养。最后,无奈的张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以继承父母财产为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不管…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子女是无论年龄大小的。因此继承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的取得条件是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而《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也就是说,子女从出生起,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从而也就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那么,如果在父亲死亡时,已经存在于母亲腹中的胎儿(遗腹子)是否有权取得对其父亲的遗产的继承权呢?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母亲腹中的胎儿是没有权利能力的。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