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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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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彩礼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彩礼是基于传统的订婚习俗,当事人在订立婚约时,即将结婚前给付大笔财富的现象。在我国广泛存在,尤以农村为重,给当事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论性质彩礼应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因彩礼返还所引起的民事纠纷数量也日益上升。如何返还,返还多少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它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安全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2.
正案例陈某家庭经济困难,经媒人介绍认识王某,因无力支付彩礼,陈某向亲戚借款10万元用于给付王某彩礼款。婚后3个月两人因性格不合,陈某至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陈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部分彩礼。评析对于陈某在离婚后再次起诉主张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存在2种不同观点:①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陈某应在提出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返还彩礼,在判决离婚后陈某与王某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不能再向王某  相似文献   

3.
案情: 2008年,原告段某与被告杨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定于同年农历十月结婚,在此期间,原告段某分几次共给付杨某及其父母彩礼款共计人民币10962.5元.双方因故解除婚约后,原告多次找三被告协商退还彩礼款一事,但因双方对退款数额认识差距过大且三被告相互推托退款责任,无法达成协议.2009年1月6日原告段某诉讼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返还其彩礼款及误工、车旅等损失共计人民币16193.5元.  相似文献   

4.
政经报道     
彩礼三种情形可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前不久出台了司法解释,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而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北京申保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安置人。(江苏沈建华)3-33-5山东农民进城务工享受市民待遇山东省委、省政府前不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鼓励有条…  相似文献   

5.
《农家致富》2010,(13):54-54
【案例】宋某、杨某为纽建家庭,二人互有往来。宋某曾不时到杨某家帮助其干农活。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断绝了恋爱关系.宋某要求杨某返还给付的彩礼和工时费1500元。  相似文献   

6.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淖马村小郑咨询:我有个朋友与其女友相识不久就结婚了,现在领结婚证已经9个月了。由于女方嫌弃男方家境不好,双方感情亦不和,都想离婚,现在已分居1个月。当初结婚时男方给女方6万元彩礼,协议离婚时女方答应返还男方彩礼5万元,双方私下写了关于返还彩礼的协议及期限。如今女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返还彩礼。请问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彩礼可以返还吗?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 2004年5月我与丁某订婚,当时丁家付给我家彩礼3000元,2005年7月男方又送彩礼12000元,后又送了1500元给我购买结婚时穿的衣服。2005年9月我与丁某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当时,我带去的嫁妆价值6500余元。2005年11月丁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我返还彩礼。请问我应返还彩礼吗?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 2005年2月24日,王某、张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农历2月8日举行订婚仪式。此前王某给付张女5000元彩礼,其中张女自购物花费1000元,为王某购物花费500元,余款为王某领取后又给付张女;  相似文献   

9.
浅析婚约彩礼纠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约彩礼是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 ,以婚约解除作为条件 ,彩礼从一方向另一方转移 ,是因为存在着预约婚姻这种法律关系 ,随着男女双方当事人婚约的解除 ,赠与彩礼的缘由归于消灭 ,受赠人在婚约解除后丧失了继续占有彩礼的法律依据 ,由于婚约解除后彩礼继续由受赠人占有的法律依据消失 ,那么根据民法的公平与诚信原则应将财产“恢复原状” ,即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因此 ,婚约解除后 ,受赠人应当将彩礼返还给赠与人 ,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彩礼 ,将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相似文献   

10.
<正>近年来,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当事人对婚约中有关彩礼认定及返还的法律理解不一,下面让我们以案说法,用实际案例让大家理解法律,了解不同情形下彩礼的认定及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共同生活,女方收受的彩礼应依法予以返还案例:胡某与杨某经人介绍认识,提亲时,胡某给杨某见面礼1000元、看屋钱1900元。订婚时,胡某父亲给杨某父亲彩礼64000元,给杨某衣服钱6000元、看酒钱900元、红包600元、白金项链1条、白  相似文献   

11.
阿宁  阿高 《湖南农业》2002,(12):36-37
2002年3月31日,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就一起相识1个月便草率结婚的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少妇许小露蜜月刚过便提出离婚,其所收受的彩礼1万元,应返还给原夫.……  相似文献   

12.
江苏省江阴市陆一民读者来信:我经人介绍与女青年刘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我为了表明对她的爱慕之情,按家乡风俗主动送给了她3800元“见面礼”。后来,她来信说我俩性格不合,叫我另外选择更合适的对象。要求她返还3800元彩礼,她说那笔礼金是我主动赠送的,不应该返还,请问:我可以要求刘某返还这笔彩礼吗?  相似文献   

13.
正彩礼这一社会现象在农村,以及在城市某些地区还普遍存在,而且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和个人财富的增加,根据各地风俗不同,男女双方因结婚而索要或赠予的彩礼数额也越来越大。同时,男女双方由于各种原因而没有结婚或结婚不久就离婚的彩礼返还纠纷也越来越多。为给处理彩礼纠纷参考,笔者对涉及彩礼纠纷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1.彩礼的界定彩礼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但却有特定的含义,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  相似文献   

14.
赵增武 《云南农业》2009,(11):57-57
案情:2008年,原告段某与被告杨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定于同年农历十月结婚,在此期间,原告段某分几次共给付杨某及其父母彩礼款共计人民币10962.5元。双方因故解除婚约后,原告多次找三被告协商退还彩礼款一事,但因双方对退款数额认识差距过大且三被告相互推托退款责任,无法达成协议。2009年1月6日原告段某诉讼至法院,  相似文献   

15.
《北京农业》2011,(2):21-22
【案情】张某(男,22岁)与王某(女,19岁)于2003年7月开始同居并共同生活。2003年12月20日,双方按民间风俗举行了婚礼仪式,张某给付王某彩礼款15000元。王某于2004年4月30日生有一女孩。后由于两人发生矛盾.王某提出解除与张某的同居关系.但张某不同意。于是,王某于2004年11月15日起诉到某人民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女孩由王某抚养,赵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5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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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张某(男,22岁)与王某(女,19岁)于2003年7月开始同居并共同生活.2003年12月20日,双方按民间风俗举行了婚礼仪式,张某给付王某彩礼款15 000元.王某于2004年4月30日生有一女孩.后由于两人发生矛盾,王某提出解除与张某的同居关系,但张某不同意.于是,王某于2004年11月15日起诉到某人民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女孩由王某抚养,赵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50元.  相似文献   

17.
<正>笔者在近年的司法工作中,经常发现当事人对彩礼的返还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下面通过几个案例对一些误区进行简要分析,以期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误区一:男方自愿给的可以不返还2011年3月,男青年李某与女青年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两家人商量给两人订婚,于是李某为王某购买了手机一部,花费2000元,同时,按照当地  相似文献   

18.
<正>笔者在近年的司法工作中,经常发现当事人对彩礼的返还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下面通过几个案例对一些误区进行简要分析,以期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误区一:男方自愿给的可以不返还2011年3月,男青年李某与女青年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两家人商量给两人订婚,于是李某为王某购买了手机一部,花费2000元,同时,按照当地  相似文献   

19.
前不久,某地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男女双方同居后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双双外出打工,此后,女方怀孕流产,又患上了重病,男方为此向法院提出解除婚约.并让女方退还彩礼及医疗费的请求,女方家人为此愤愤不平。虽然法院也非常同情女方的遭遇。但由于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女方接受的彩礼及医疗费应予返还。  相似文献   

20.
艺苑 《农家参谋》2011,(10):41-41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向对方给付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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