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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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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被征用数量越来越大,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失地农民”问题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一方面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标准相对偏低,补偿安置费分配管理较为混乱,大多数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我国耕地面积非常有限,而土地又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劳动生产资料,它是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命根子”。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笔者以为,需从以下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2.
<正>农村土地是稀缺资源,是农业基本生产要素。过去对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吃不上饭,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及生活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所有权和承包权"两权分离"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近年来,为了稳定农业生产,国家明确提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就意味着在可预期的时期内农  相似文献   

3.
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江西省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增收,但囿于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土地流转方式创新不足、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江西省土地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益增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应通过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创新流转方式、完善征地补偿标准、探索土地有偿退出机制等途径,促进土地流转与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相似文献   

4.
李彦芳  康海燕 《土壤》2008,40(2):207-21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产生是征地制度改革进程中重要的里程碑,旨在解决征地过程中补偿费偏低、随意性大和同地不同价等突出问题.本文探讨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测算原则、测算方法、验证条件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意见和建议:①修改"同地同价"原则为"同片同价"原则;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应为最低补偿标准;③测算方法应以剩余法为主、多方法综合确定,市场比较法是发展趋势;④以不低于被征地农民的实际社会安置成本作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验证标准;⑤以征地为契机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项目和保障水平.该研究对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进而缓解"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农民征地意愿对土地征收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影响显著,而农民土地意识对其征地意愿具有重要作用。为使征地工作合法、有序推进,文章以陕西省长武县26个近郊行政村的412份有效问卷为样本数据,在开发农民土地意识量表的基础上,全面剖析了不同年代农民的土地意识存在的差异及特征,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探究了农民土地意识对其征地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土地依赖意识、土地致富意识、土地产权意识和土地包袱意识对征地意愿的路径系数分别为-0.238,-0.253,-0.141,0.606,说明持不同土地意识的农民征地意愿不同。从代际差异分析发现,40~60后农民的土地依赖意识和致富意识更强烈,对征地意愿的负向影响更显著;70~90后农民的土地产权意识和包袱意识更突出,分别对征地意愿的负向和正向作用更明显,表明农民土地意识存在代际差异且对征地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6.
[目的]对在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损益进行研究,为国家制定新的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吉林省四平市为例,从价值的哲学概念入手,构建农用地综合价值体系,运用收益还原法、当量因子法和影子价格法对四平市农地综合价值进行量化和评估。[结果](1)农地综合价值为1.33×106元/hm2。其中,经济价值为4.56×105元/hm2,生态价值为3.74×105元/hm2,社会价值为2.87×105元/hm2,农地发展权价值为2.18×105元/hm2;(2)农地非农化实际补偿价值为4.50×105元/hm2;(3)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损益为8.84×105元/hm2,损益价值占农地综合价值的66.3%。[结论]2012年四平市的农地非农化实际补偿价值仅占农地综合价值的33.7%,证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认为对农地价值认识的局限、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征地制度不完善、农地产权不清晰是造成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7.
中国大陆和台湾在文化基础、地理背景上既具有共同特征,又各具特色。台湾通过实践和积极应对,已完善并创新出一些很好的土地征收制度,大陆应当积极吸取其优点,并结合大陆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台湾土地征收制度对大陆的启示:(1)征地法律体系与城镇化发展阶段相适应。(2)完善征地程序,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在实施征地前通过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设立相应的协商程序;在征地开始前,相关政府以及村集体应及时公告征地的详细情况。(3)改革补偿标准,体现市场效用。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推进,天津市各项建设事业用地需求激增,存量国有土地已不能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以此为背景,系统地整理和分析了为适应发展需要,天津市在建立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和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做出的一系列改革思路和创新做法,在汇总天津市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合法用地取得的经验基础上,也明确指出天津市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相应提出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广西农民自主型细碎化耕地归并整治模式及效果评价   总被引:8,自引:5,他引: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耕地细碎化越来越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该文根据广西龙州县弄农屯实地调研,探究破解耕地细碎化的路径——农民自主型"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模式,以期对创新土地整治实践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借鉴。该文主要采用半结构化访谈法,模型定量法和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1)农民自主型"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模式是农民"自下而上"开展权属调整并主导实施,政府"自上而下"按照相关农田建设标准进行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土地整治模式创新;2)该模式机理是,细碎化通过直接或间接影响土地、资本、技术、劳动等耕地利用系统要素,进而影响产量、成本和效率;通过"小块并大块",改进的细碎化与高水平经济发展下耕地利用系统要素重新协调与适应,即"小块并大块"通过调整地块空间位置而调整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重新协调适应;3)弄农屯农民自主型"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模式,通过填平土沟和归并田埂增加耕地面积,通过地块归并显著减少地块数量,完善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从而显著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单位面积产量,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以显著增加收益。研究结论:农民自主型"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模式是农民"自下而上"与政府"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典型模式,能够显著降低耕地细碎化程度,促进细碎化与耕地利用系统要素优化与协调,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0.
当前农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改变着我国土地上千百年来未曾动摇过的生产方式,也剥离出了一时间手足无措的被改变了生产方式的农民。从而一个新的社会群体也随之迅速扩大,即失地农民。这部分人的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目前也成为摆在我国政府面前必须抓紧解决的事情。该文在分析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主要因素的基础上,介绍了当前政府征地后对失地农民的主要安置方式,并提出了实行就业安置方式解决失地农民生存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中国自实施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政策以来,执行分长江南北两种不同的补偿政策,生态补偿并未考虑退耕还林微观地理区位及造林质量的差异。"一刀切"虽具有统一简化的优点,却忽视了实际存在的造林质量及林地地形、土壤、气候等诸多因素,补偿标准不尽合理。该文为了探讨退耕还林补偿金的合理标准,以张家口地区为研究区,应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数据,建立了退耕还林生态补偿体系。结果表明:张家口地区各区县中,单位面积退耕还林补偿系数最高的是尚义县(0.082),退耕还林补偿系数最低是怀来县(0.036),各县单位面积退耕还林补偿系数的差距较大。该文结果为生态补偿金的科学、合理分配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农业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有效保障。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依靠土地获得经济利益,解决生存问题,其生活稳定性是我国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础。农业经济管理可以实现农民增收,是保证农业稳定与农民生活稳定的有效手段。基于此,剖析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加快建设步伐,为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13.
安徽省省会经济圈水源地生态补偿环境调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已经成为当前全社会所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该文从水源地农村居民认知和态度的角度,调查皖西大别山水源地居民对安徽省省会经济圈生态补偿政策的意愿、补偿标准、补偿后收入的变化、补偿方式的接受意愿。对352份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76.3%的居民对主体功能区水资源的生态补偿政策配合、大力支持和倡导宣传。77.5%水源地居民认为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由水费价格或经济发展水平而定,34.5%的水源地居民认为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会改善生活。生态补偿金多数用在投入农业生产方面。34.9%的农户认为生态补偿金应由省政府或经济圈机构来发放,38.9%的农户认为生态补偿金由经济圈内的受益企业和事业单位来支付。从生态补偿方式的意愿来看,67.7%的农户愿意通过技术培训满足外出打工需要或发展补偿产业。在对水源地生态补偿环境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对策。  相似文献   

14.
吴起县退耕还林(草)政策实施情况调查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吴起县退耕还林(草)政策经过8 a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项目实施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农民通过退耕补助得以直接增收,为形成面对农户的生态补偿制度探索了经验.然而政策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如退耕地块分布和林分结构不合理,草畜业发展滞后,牧草资源利用率不高,退耕政策不够灵活,补偿标准缺乏弹性等问题.建议在以后退耕政策中注重加强规划指导,合理确定退耕范围,在生态补偿制度框架下优化退耕补助标准,通过深化土地产权改革,促进退耕土地合理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继续推动农业后续产业发展,巩固退耕成果.  相似文献   

15.
由于价格不断上涨因素的影响以及不同行业建设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差异,造成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前期土地征用的普遍困难。从彭阳县的水土保持实践与征地标准看,当前的水土保持设计取费定额和一些部颁标准规定已经很难适应建设要求。分析了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提出了提高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国补投资标准、把水土保持工程征占土地费用纳入国补投资范畴尤其是对贫困地区实行水土保持工程征地费用全额国补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城郊农民市民化是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涉及到大量的城郊农民生活、工作方式的转变,更关乎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目前,城郊农民的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包括职业身份的转变、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解决好城郊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问题,需要统筹协调推进城郊农民市民化,在土地流转中保障农民收益,同时要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7.
产权价值区域征收农地价格评估模型及应用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该文基于农地的产权价值理论,将农地的生产收益权价值、生存保障权价值、发展权价值、粮食安全权价值和生态安全权价值纳入到被征收农地的价格构成之中,并构建了一个区域征收农地的价格评估体系。然后,以南京市为例进行了初步的实证测算。结果表明,在全面考虑农地的产权价值后所评估得出的区域征地价格水平要远高于目前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与同期当地的工业用地价格水平接近。这一研究成果较好地实现了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反映土地市场价格的基本要求,也为今后区域农地价格评估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8.
万彩兵 《中国水土保持》2014,(3):F0004-F0004
<正>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土地生产率提高了近50%,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加了2460元,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实现了脱贫致富。据统计,项目区约有34.5万农户130万相对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生计得到明显改善,直接受益人口占项目区农户总数的71%,占少数民族农户的72%;项目投资有47%用于农民生计改善措施,新建了7778 hm2基本农田,每公顷粮食产量稳定在7500kg以上,年均增产粮食2万多t;沼气池和节柴灶减少了农民上山打柴的活动,每人每年还可节约买煤成本300元。生计改善项目的实施平均每年为每个农民  相似文献   

19.
耕地保护是中国土地管理科学中的难点之一,科学辨识其驱动因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文在假设其他影响因子不变的情况F,构建了基于资源-资产-政策理念的土地利用概念模型,采用计量经济面板数据方法,以中国国家尺度及东中西部区域尺度上 1998~2002年耕地变化过程为例证,重点对土地资产-政策因子进行研究.结果表明:1)在国家尺度上,增强上地政策管理力度、降低农用地增值收益倍数(提升失地农民保障水平),增加耕地投入水平有助于耕地保护;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将会造成耕地减少;农业总产值比重、种植业生产水平及农户经营耕地面积没有显著的解释效用;2)在区域尺度上,提升耕地保护政策贯彻力度、提高被征地农户补偿水甲、增加耕地投入均有利于耕地保护;东部地区农业总产值比霞的降低、西部地区灌溉面积适量减少对耕地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综合"资源-资产-政策"三方面因素可以更好地解释耕地保护的行为,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地区充沛的土地资源为光伏发电提供了先天便利的条件。农村光伏项目为区域内生产生活提供可持续的清洁、低碳电能供应,对光伏电站建设企业、农民、村集体等参与主体产生了正向或负向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该研究提出了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定量分析了农村光伏项目对参与主体产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给出了电能、建设收益等经济价值,社会保障价值以及节能减排、水土流失等环境价值的计算模型。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参与主体之间的收益和支出关系,提出主体利益平衡、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补偿优化方案。选取炎陵县农村光伏项目进行验证,结果显示:2020—2022年期间,未采取生态补偿优化方案时,农民承担的负向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无法得到补偿,随着光伏组件功率衰减,农民群体获得的并网发电收入由66.29万元下降至61.99万元,低收入农民占比率由52.72%上升至76.09%;采用本研究提出的生态补偿优化策略后,农民群体获得的总收入由88.28万元提升至97.36万元,低收入农民占比率保持为0,同时,光伏电站建设企业、村集体的总收益均为正,生态补偿机制并未损害任何参与主体的经济收益。案例研究表明,生态补偿优化策略在保障所有参与主体适当盈利、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了低收入农民全部脱低,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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