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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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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是林业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提升我国林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我国林业实力,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家林业局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十分重视,早在1997年就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导小组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001年批准成立了1个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5个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2002年成立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截至2003年底,已考核认定了近300名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人资格,成立了21家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事务所,初步形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机构体系框架。我…  相似文献   

2.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成效显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截至2018年底,共受理植物新品种申请3717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1763件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一项鼓励创新、激励育种者培育更多更好优良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99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确立了在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植物新品种权审  相似文献   

3.
陈莉 《中国种业》2014,(10):33-34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推动农业植物育种持续创新和种子产业化的根本动力,是规范种子市场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保障。我国自1999年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植物新品种权成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新类型,育种单位品种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但如何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陈晓 《中国种业》2015,(12):50-51
<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拟将增加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专列一章,未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将成为种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提高河南种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申请及保护工作,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接轨,使本省种业科技创新迈向新的高度,近2年种子管理站开展了主要农作物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展示工作,累计布点33个,展示品种101个,接待各届参观人数逾3万人次,展示效果得到了育种家和社会的认可。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持续增长。2019年,农业农村部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首次突破5000件,相当于最初10年的申请总和,年度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品种创新是种业发展核心,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是推动品种创新的根本保障。但是,伴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种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侵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经营等问题不断增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基于种子的特殊性,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6.
在知识经济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科技、经济及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科技、经济竞争的制高点.如果没有自己的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就很难参与国际竞争.农业科研单位主要的知识产权就是植物新品种权,加强新品种保护,是提升科研育种创新能力和种子产业市场竞争能力以及单位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我院已将新品种保护提高到增强单位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加速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果树的新品种权保护申请数量逐年递增。以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中的梨属、桃、苹果属、葡萄属、猕猴桃属、李、樱桃、梅八种落叶果树为对象,从新品种权保护的申请量、授权量、申请主体和地区等方面,介绍中国农业八种落叶果树 1999-2023 年新品种权保护现状,探讨中国落叶果树新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我国落叶果树的新品种权保护和育种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速递     
<正>加大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力度将进入快车道3月3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带队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议题进行座谈会商。大家一致认为,目前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存在举证难、处罚轻、入刑难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品种权人利益,损害了我国育种者知识产权,成为我  相似文献   

9.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在鼓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丰富我国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1999年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至今已有21年,截止2019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33,803件,授予品种权13,959件,品种保护在中国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为起点,授权为终点,详细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情况、获得品种权的流程和条件,并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期限、拓宽保护客体、全面放开保护名录以及加强品种保护相关的研究;二是构建完备的体系,建立一流的测试体系、已知品种数据库、一整套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以及在农业学科下开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三是鼓励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品种权申请、许可转让、价值评估、纠纷协调、涉外事务等,营造有利于品种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设立专门独立的法律,建立一个“强保护”、“严保护”、“同保护”的大环境,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壮大民族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种业企业,翻开现代种业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10.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但是经过短短5年的迅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进展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为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为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为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  相似文献   

1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为农业育种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制度,对激励育种创新、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推动和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针对正在进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活动,就我国现行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的现状与特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的背景与理由以及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活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农作物品种是技术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强化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品种权执法工作,对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农作物新品种权保护已得到种业界的普遍认同,品种权实施所带来的收益已成为推动育种创新的有  相似文献   

13.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为了促进植物育种研究和新品种开发事业的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14.
正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中国实施20余年,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家族中最年轻的成员。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植物新品种纠纷数量不断增加,纠纷类型不断增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尤其是相关案件的社会影响也在不断增强,备受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从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实践来看,目前涉诉的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主要涉及有性繁殖植物新品种,只有少数案件涉及无性繁殖的观赏性植物。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上诉人蔡新光与被上诉人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上诉案(案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14号),涉及的植物新品  相似文献   

15.
缪宗崇 《中国农学通报》2022,38(26):100-104
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种子领域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保护育种权人利益和推动种子市场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当前司法实践中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位阶低、种子市场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育种权人维权困难等问题越发突出,如何在中国制度体系下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成为有效解决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的关键。通过分析现阶段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美国及日本同一制度的有关规定,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农业发展现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以推动农业大国建设、提高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16.
中国已经建立起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等植物育种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但与美、欧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在保护主题、保护范围、保护期限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滞后,对种业创新的激励尚有不足。基于中国植物育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分离模式”,对比分析了美国的“复合模式”、欧洲的“双轨模式”,提出借鉴欧洲模式完善我国植物育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进展迅速,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不断完善、申请量逐年递增、育种主体渐趋多元化,但仍存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保护的结构性差异明显、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授权耗时长、育种质量和效率不高、新品种权管理不力等问题,通过合理配置植物新品种育种资源、简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及保护程序、加强侵权行为治理、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等措施,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农业植物新品种育种与保护工作健康开展。  相似文献   

18.
种子企业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迅速,品种权侵权现象也日益严重。植物新品种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新类型.其保护制度需要加大完善:种子企业及种子科研单位作为种子市场的经营者、培育者也要提高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意识.抵制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9.
史平臣 《种子》2007,26(7):116-118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对调动农业育种工作者研发积极性、提高民族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植物新品种的市场侵权现象,不但侵权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强,而且地方保护情况复杂,维权难度大。为此,全面认识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提高权利人和全社会的品种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1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若干规定》),植物…  相似文献   

20.
通过全程参与品种权司法解释(二)的起草、三批种业典型案例的发布以及相关典型案件的审理,围绕近五年来我国的司法实践,以植物新品种的育种研发、授权、推广的整个生命周期为主线,讨论了育种研发阶段对育种材料的技术秘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阶段对品种繁殖材料的保护以及植物新品种授权后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全面阐释对作物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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