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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稻品种试验中应注意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品种试验是品种审定的主要依据,是新品种选育后和推广前的中问性试验,是品种育成到生产应用的桥梁和纽带,是确定农作物品种布局和主推品种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品种审定的种植试验要求:“主要遗传性状稳定一致,经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下同),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一年以上生产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可交叉进行),并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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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未经审定品种是指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经营推广前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品种,包括虽经国家或经省级审定通过,但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市场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导致主要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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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新品种区试审定 强化品种管理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自1982年山东省成立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来,共审定农作物品种1100个,这些审定品种在生产上发挥了重要的增产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近几年,山东省每年参加品种区域试验的数量、审定的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01年以来,山东省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322个,创新了一大批优异种质材料,主要农作物品种得到更新更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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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规主要农作物品种无提纯复壮措施,未审先推的现象依然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推广种植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必须经过国家审定或省级审定,并在其适宜的区域推广,而在种子管理工作中发现存在未审先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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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2000年7月8日通过并颁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种子法》明确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而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主要农作物指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分别确定的其他一至二种农作物。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种子法》的这些规定,现就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看法与建议。1 加强对国家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试验、审定的协调工作目前,国家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必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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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品种区试和审定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山东省种子站(济南250010)刘嗣元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是育种科研转化为生产力的一个主要环节,区试又是为审定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手段,是种子工作的核心和法律准绳。过去一些同仁对此提出过一些很好的建议,但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