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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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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曝光台     
《北方牧业》2003,(10):24-24
<正>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上海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就上海部分兽药企业兽药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清查,其有关事宜如下:一、自发文之日(2003年3月26日)起,凡已注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已注销《兽药  相似文献   

2.
为加强兽药经营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印制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现将样张发给你们,并就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9章75条,各章分别为:总则、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进出口、兽药使用、兽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新《条例》是在1987年《条例》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兽药管理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和我国人用药品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适应提高兽药质量和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的要求,本着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结合我国实际并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及依法行政的原则对现行《条例》进行的修订。新《条例》围绕兽药监管的各个环节作了…  相似文献   

4.
兽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已颁布多年,但目前不按《条例》、《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下同)的行为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管理与生产、经营一手抓。目前,兽药监督管理由省、地(市)、县农牧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但具体操作上一般由省农业厅畜牧局、地(市)、县畜牧兽医站执行,这些部门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般都办有自己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企业所需的许可证由主管畜牧局、畜牧兽医站填写后,到农业厅、农业局盖个章就行了。这些企业在生产、销售兽药中出了问题,一般是内部处理了事,至多对责任售货员进行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绝少有吊销自己的《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相似文献   

5.
《农村养殖技术》2005,(7):57-57
农业部为加强兽药经营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印制了《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就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1.加大对《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兽药经营人员的工作素质 严把《兽药经营许可证》发放关。严格按兽药经营条件.考核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人员、兽药技术人员.非药学、兽医技术人员必须经区(县)级以上兽药主管部门进行兽药经营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兽药经营场所、设备、  相似文献   

7.
根据2002年农业部修订发布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兽药产业将强制实施《兽药GMP规范》,新开办的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兽药GMP合格证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自2006年7月1日起,各地不得经营、使用未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企业、车间所生产的兽药产品。《兽药GMP规范》的强制实施,意味着中国兽药生产GMP时代的到来。  相似文献   

8.
2010年1月15日,农业部以第3号令正式发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要求在此之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要在2012年3月1日前通过GSP认证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显然,国家已经强制实施兽药经营准入制度即兽药GSP标准,GSP等同于兽药生产企业的GMP,是经营企业的行业准入门槛。因此,GSP的实施势必会对兽药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本刊特邀请行业内各界人士在此各抒己见。  相似文献   

9.
<正>(接上期)兽药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  相似文献   

10.
《辽宁畜牧兽医》2010,(12):61-61
各市畜牧兽医(动物卫生监管)局,绥中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0)42号)要求,现将35家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请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经营企业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有公布企业的产品,立即清缴销毁,并对经营假兽药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对故意经营假兽药或不说明假药来源、有意隐瞒生产厂家的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11.
2004年,农业部规定兽药生产企业2005年底以前未达到GMP标准的,将被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2007年,农业部在山东省烟台市试点推行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未达到标准的将被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推行兽药GMP和  相似文献   

12.
兽药行业作为关系公共安全的一项行业,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目前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主要采取事前监管的方式,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如《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这在《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但相对来说审批程序复杂,取得准人资格不易。《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将会给兽药的监管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北方牧业》2013,(6):10
<正>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河南省南乐县对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实行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制度。3月5日,南乐县畜牧局召开了全县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产品准入登记动员大会。凡在南乐县辖区内销售、使用的兽药,都要登记备案,携带《南乐县兽药产品登记备案表》等8个材料到县畜牧局进行认证,经审查合格的给予备案,核发《南乐县兽药产品登记准入证》,方可销售。兽药产品准入证有效期为一年,每  相似文献   

14.
《江西饲料》2015,(3):54
<正>记者今天从农业部获悉,因存在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在兽药产品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以及生产的兽药质量不符合规定等一种或多种违法行为,农业部作出决定,吊销河南盛福隆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其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收回《兽药GMP证书》,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7家兽药企业分别是  相似文献   

15.
畜产品安全是当今畜牧业倍受关注的问题,而保障畜产品安全的关键在于加强兽药管理。本文就我国兽药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管理的对策,从而为生产绿色畜产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中国禽业导刊》1999,16(24):12-12
一.法规体系 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是我国兽药管理的最重要的行政法规。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行政规章,对兽药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定。这些规章有: 1.《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 2.《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国内兽药生产、经营、制剂管理进行了规定。 3.《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对国内企业申报新兽药的资料要求、申报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4.《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对国内企业申报新生物制品的资料要求、申报程序等作出规定。 5.《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对在国内进行销售、分装、使用和商业性宣传的进口兽药的申报程序进行了规定。 6.《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对兽药的管理、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的  相似文献   

17.
1看经营单位到具有合法《兽药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各级畜牧兽医站门市部选购。2看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资质,企业应为通过GMP认证,并且生产的产品应在GMP证书所载明的范围内。农业部规定,截止2006年元月1日起未能通过兽药GMP认证的企业一律不得再行从事兽药生产活动,如再从事的生产,即为非法兽药生产企业。  相似文献   

18.
信息集锦     
大庆市全力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工作2012年7月9日起,按照"四打八治"活动的统一要求,大庆市畜牧兽医局开展了兽药经营企业综合执法活动,重点检查持证兽药经营企业违法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人用药行为,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持证情况、兽药使用情况,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情况。目前完成了萨尔图区、龙凤区的检查工作,检查兽药经营企业4家、动物诊疗机构11家,对3家动物诊疗机构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1家,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家,取缔了无《兽药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企业1处,没收兽药产品10种、1 000袋(盒),案件正在处理中。通过此次执法活动,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监管,规范了兽药市场经营秩序,打击了无证经营、销售假劣兽药的行为。(大庆市畜牧兽医局)  相似文献   

19.
1明确兽药经营企业的行为宗旨 每家兽药经营企业都必须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和“GSP许可证”。前者是条件许可,后者是药品质量合格许可,二者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20.
目前兽药经营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不强,经营假劣兽药,严重影响了兽药市场秩序。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我国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及规范我国兽药市场,兽药生产企业经过GMP化之后,急切的需要对兽药经营进行相应的规范管理,以保障兽药从制造、流通到使用的依次规范,促进畜产品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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