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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试论林权的法律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林业法的规定及学术界的通说,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和)使用权。由此可知,林权是包含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两种权利在内的一种权利集合体。那么,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就直接决定着林权的法律结构:如果森林、林木、  相似文献   

2.
中国集体林产权现状及安全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通常称为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种权利构成了完整的林权权束。中国集体林权现状如何?是否安全?下面是有关研究人员的分析报告。  相似文献   

3.
探讨林权的法律特征,对于正确界定林权内涵,准确把握林权本质具有重要意义。一、客体的独特性森林、林木和林地是林权客体,已被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确认。例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就将处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规定为林权争议。森林、林木和林地与其他权利客体相比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一是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动产,二是存在自然生长变化的现象。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林权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曹祖涛 《林业科学》2006,42(6):94-99
林权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称,是以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为内容的物权.当前的林权法律制度收益权实现途径、处分权的限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要以保障林权人利益为出发点,建立权属明晰、收益保障、流转自由、限制合理的林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正>探讨林权的法律特征,对于正确界定林权内涵,准确把握林权本质具有重要意义。一、客体的独特性森林、林木和林地是林权客体,已被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确认。例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就将处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规定为林权争议。森林、林木和林地与其他权利客体相比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一是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动产,二是存在自然生长变化的现象。  相似文献   

6.
<正>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检疫工作的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保证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确立林地附着物的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与林地使用权的独立地位,使其与集体林地所有权分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我国林业体制机制的一次重大调整,将有助于解决  相似文献   

7.
林权是指所有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只有林地、林木所有和使用的合法权益确定后,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才能真正提到正位上来。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林权管理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维护林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的发展。省直国有林区驻在地方,  相似文献   

8.
浅谈林权流转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有偿或无偿地由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流转的林权,包括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以及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性权利.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山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9.
指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是通过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属于集体的森林、林木以及林地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内容是要分山到户,确定林农对林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以及相关林木的使用权。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林权流转相关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且提出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0.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方式及经济补偿机制的实践与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剖析周公宅水库库区淹没线以上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政策入手,探讨了宁波市在国家尚未出台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具体办法的前提下,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方式实践的合理性,认为这种流转方式和经济补偿机制是对我国林地林权制度改革的大胆尝试,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推广价值。  相似文献   

11.
辽宁省东部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经三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明晰林木产权、林地使用权;实地勘查界线、林权登记、核发林权证;放活森林经营权;落实林地林木处置权;保障森林资源收益权和落实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责任等工作,一个新型的集体林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相似文献   

12.
杨晗 《绿色科技》2014,(1):234-235
指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是通过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属于集体的森林、林木以及林地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内容是要分山到户,确定林农对林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以及相关林木的使用权。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林权流转相关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且提出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3.
林权争议是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就如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林木、林地问题发生的纠纷,实质是一种民事产权纠纷。林权纠纷中因争议的对象不同,其类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有以下几种: 1、林木的所有权争议或者林木的使用权争议。这种争议的对象是林木的权属,不包括生长着森林、林木的土地的内容,即土地的权属是清楚的,但林木权属不清楚。 2、林地的所有权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争议。这种争议的对象是林地的权属,不包括土地上生长着  相似文献   

14.
政策问答     
发生林权纠纷如何处理? 林权纠纷是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执问题。我区处理林权纠纷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內蒙古自治区森林管理条例(试行) 》的有关规定进行。我区发生的林权纠纷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单位之间(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与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权纠纷。旗县(市)范围內的,由苏木、乡、镇或旗县(市)人民  相似文献   

15.
林权争议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或权益的归属发生的争执或异议。一般指权利人对其享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收益权、处置权和法律规定的他项权利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时受到他方的干涉,或多方主体共同主张林地、林木的权属而发生的民事争执。林权争议一般时间跨度长,牵扯面广,涉及人员多,如不及时解决纠纷,不仅造成森林的破坏,影响林业生产秩序,甚至会造成人身伤亡、危害极大。林权争议从性质来看呈现民事性和侵权性的特征。处理方式上可以采取双方协商、行政裁决以及行政诉讼的方式。(1)双方协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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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1月19日上午,贺兰县在该县林业局举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揭牌仪式,标志着全区首家县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正式挂牌成立。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金韶琴及相关领导出席了挂牌仪式。该中心是贺兰县编委正式批复在县林业局增设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为林农提供林权信息咨询,林地林木权属管理,林权流转监管,配合做好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木林地资产评  相似文献   

17.
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促进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黄山区抓住林权归属这条主线,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权合理流转,并通过实践总结出林权流转工作中的“一个办法、二个重点、三项措施”。“一个办法”:就是按照《黄山区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区内林权流转行为,以保证林权流转得以合理有序开展。具体表现在:一是两权分离,森林、林木、  相似文献   

18.
浅谈林权制度改革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辽宁省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及不断深化,林权所有者有权对所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进行继承、出租、入股、抵押、流转,这必然伴随着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而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主要是林木资产和林地资产的评估。文章主要介绍林木资产的评估,其主要方法有市场法、剩余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相似文献   

19.
论述了森林法对林权流转概念的若干规定,分析评价了规范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常简称为林权。《森林法》第三条对林权的确认作了具体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这就清楚地表明,确认林权的机关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的法律凭证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因此,《森林法》确定了林权证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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