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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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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梅香 《种子》2004,23(2):72-74
<种子法>已颁布实施两年多了,与<种子法>相配套的相关法规也陆续出台.从两年多的种子执法实践看,<种子法>较<种子管理条例>无疑是更完善、更具体,可操作性也更强,但在具体运作中,确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种子法>及相关法规(以下均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的执法实践,对其存在的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同仁探讨.  相似文献   

2.
1 执法依据 种子执法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达数十部之多,大体分为三类: 1.1 种子法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等.  相似文献   

3.
建立健全种子执法体系是保证依法治种、依法管理的前提.尤其建立完善县级种子执法机构,是搞好种子管理,实现依法治种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种子法>及机构改革的要求,对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种子执法体系初步建立,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结合我市情况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将加大种子行政执法力度.首先是组建专职执法队伍和培训行政执法人员.面对错综复杂的种子行政执法工作,要保证<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提高执法水平,种子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相似文献   

5.
种子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种子执法越来越被重视,也越来越显示其作用和地位.近日,农业部决定把2010年定为种子执法年,提出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种子产业安全的工作目标.如何在种子执法年发挥种子执法的作用,确保种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笔者谈点个人的观点和见解.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必须按规定要求标注,标注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种子标签管理制度体现了保护种子使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而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大多数违法行为都会在标签上得以表现.因此,严格种子标签执法可以有效地规范种子市场,探讨如何开展种子标签执法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7.
查春宏  马玉林 《种子科技》2004,22(4):206-207
种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假冒伪劣对社会的危害性很大.许多种子使用者、生产者、经营者甚至一些管理者对假冒伪劣种子概念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产品质量法>对其做了具体的规定.只有正确理解才能在使用、生产经营和执法中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已有四年,品种审定、市场准入、种子生产经营等诸多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有所改观,种子管理的执法、监管、协调、服务等职能也得到全面发挥,促进了种子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使种子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当作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农业结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举措来抓.2002年至2004年,赤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全市12个旗县区,连续三年对<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重点是落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执行行政管理与生产经营机构分开的规定、加强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种子规范经营,扶持良种选育推广,落实种子产业扶持政策等情况.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自2000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打破了以县为辖区的行业垄断,促进了我国种业向市场经济迈进的步伐,民间资本、股份制企业、科研院校大量进入种子行业,种子市场迅速扩展,新品种选育、审定步伐不断加快.种子市场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市场监管和质量控制难度增大,种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危害了用种农户的直接利益,而且还对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不良影响.为此,笔者根据近几年种子市场出现的突出问题,对<种子法>修改提出一些建议,旨在磋商<种子法>的修正完善.  相似文献   

11.
赵玉忠 《种子世界》2003,(12):1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上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两年后,<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种子条例>)于200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农作物种子法规在我省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也预示着我省依法治种具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强大的法律武器.<种子法>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种子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地位,<省种子条例>赋予了种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工作的职责.那么,如何加强种子执法和行政管理,促进我省种业健康有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相似文献   

12.
1 建立健全种子管理队伍,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的组织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明确规定,管理和经营要彻底分开,管理不能参与经营,经营不能搞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3.
朱伟 《种子科技》2005,23(1):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打开了种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种子市场的放开搞活,种子经营户的增加,给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对市级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根据在种子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情况,结合我市种子行政执法的实际提出几点建议,供广大种子执法者借鉴.  相似文献   

14.
刘尚培  陈发雄  谭显刚  杨光军 《种子》2005,24(8):123-123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并与国际农业相接轨,选用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作物良种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成份.早在十多年前国务院及农业部颁布过的有关种子管理的法律条例就把种子管理纳入法制化.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是为了使种子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律化,以达到依法治种的目的.<种子法>实施以来,落后边远地区种子管理执法还存在诸多问题,这样有碍于合法经营和优良品种的产业化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品种管理已作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管的中心工作,种质资源管理、品种选育、品种保护等关键环节逐渐步入法制轨道,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客观评价当前品种管理工作,既显现成效,又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可谓得失共存.  相似文献   

16.
高启欣 《种子科技》2005,23(4):199-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国种子执法工作正式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种子管理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综观全国各地的种子执法工作,种子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尤其是在种子执法文书的制作上,还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准确、用词不严谨、程序不合法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规范开展.如得不到及时解决,还将直接影响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府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现结合近几年来从事种子执法工作,特别是种子执法文书制作的具体实践谈几点体会.  相似文献   

1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种子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种品牌多样化、市场竞争复杂化的种子市场已经形成.但是,由于个别地方种子法规宣传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近年来种子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威胁着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相似文献   

18.
王云福 《种子世界》2003,(10):10-11
国家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涉嫌构成犯罪的,必须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这就给种子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种子执法工作者不仅要学会判定种子违法行为,还要学会判定种子犯罪行为.笔者带着这个问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相关法律,现就种子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几种主要情形谈谈个人的学习体会.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为今后依法治种,打击种子经营违法活动提供了法律保证.根据农业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工作的通知>及豫农文[种植]字[200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下发了许农业[2000]38号文<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种子法>施行前,在全市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种子法>宣传活动.  相似文献   

20.
金石桥 《种子科技》2005,23(6):315-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45条规定"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种子检验员",并规定种子检验员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据此,农业部自2001年开始,就组织有关专家开始起草<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经反复修改,于2005年2月6日颁布(农业部令第49号),并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将对我国种子检验员队伍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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