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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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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慧忠 《种子世界》2005,(10):20-21
产业组织学认为,制度安排是任何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形成企业有效竞争的基础。在同样资源禀赋、地理环境和生态条件下,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安排是否合理。种子企业经营体制改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说属于制度安排。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种子经营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经营的格局。  相似文献   

2.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贯彻实施以来,绥化市初步形成了国有种子公司、科研单位、民营种子企业和个体业户多家经营的多元化的种子市场。这也对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种子产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提高绥化市种子产业的竞争力,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3.
中国种业市场可以简单划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前和颁布后两个阶段:2000年《种子法》颁布前的中国种业市场基本由各级国有种子公司所控制,分区经营,严守界限,整个行业是封闭的,非国有性质的企业不允许进入该行业,所以市场竞争基本不存在。而2000年《种子法》颁布后,种子行业打破了原有的画地为牢、行政封锁的状况,多种资本纷纷进入,中国种业市场逐步形成了一个开放型市场,种子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  相似文献   

4.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处于边陲的云南弥勒县,2008年也完成了种子行业改革的任务,和全国各地一样,种业经营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经营的格局,将种子产业全部推向市场,形成了新的种子经营格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子经营格局。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因此,种子的经营模式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委托代销种子已成为种子企业扩大种子市场占有份额的一种有效形式。许多种子企业已经在适宜的区域内抢摊设点,委托代销,并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产生了一定的效益。现代企业应发挥自己的品种、品牌优势,  相似文献   

6.
邹德荣 《种子科技》2012,30(6):10-12
种子是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种子的真假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及农村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实施,国有种子企业脱钩改制已全面完成。以农业科研、院校及民营种子企业为主体的种子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以农业行政区域划分的经营格局已被打破,以品种适应性、优质高产划分区域的市场正逐步建立。  相似文献   

7.
基层种子经营漫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明祥  龚一民 《种子》2006,25(12):108-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种子经营打破了基层农技站独家专卖的格局,种子经营逐渐告别行政推广,慢慢融入市场经济规则当中,也带来了更多的商机和就业机会。《种子法》实施这几年来基层种子经营户各有体会,各有秘经。  相似文献   

8.
<正>1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种子生产、经营市场逐步放开,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国有种子公司独家经营转变为国有种子公司、股份制企业、民营种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多元化经营,形成农业科研、教学、推广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多方参与并进的格局。近年种子市场管理由种子管理部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复杂多样的种子经营市场。《种子法》  相似文献   

9.
盛焕银 《种子科技》2006,24(4):3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科研部门利用自身品种优势,首先抢占先机。民营种子企业凭借新的管理体制和理念紧随其后,迅速发展。个体经营者依靠灵活多变的经营思路,如雨后春笋,异军突起。而原先作为供种主渠道的县级国有种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暴露其自身的弊端,一部分通过改制重组,获得了新生;一部分早已退出了竞争的舞台;还有一部分坚持硬撑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本文就县级国有种子公司的改革思路作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0.
农作物新优品种的推广应用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的实施,我国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有序放开,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急剧增加,国有、民营种子企业、种子经销商、种子代销商及农作物育种部门都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农作物品种的推广  相似文献   

11.
郭毅 《种子科技》2006,24(5):20-21
进入新世纪,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我国加入WTO,我国的种子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国有种子公司向何处去?这里,笔者仅就市级国有种子公司的生存发展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我市种子行业发生了深刻变化,种子市场放开、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据统计,目前我市注册资金500万元的种子企业4家,注册资金100万元的种子企业1家,省内外种子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2个,种子终端销售网点500个,从业人员达1500多人。我市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玉米、小麦、花生、大豆的90%以上由上述企业销售。  相似文献   

13.
1 强化内部管理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的内因和关键。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国内种子市场的开放,民营种子企业的兴起,国外种子企业纷纷介入,原有的种子生产、经营体系被打破,种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激烈的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把握市场、搞好经营是每个种子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种子经营全面融入市场经济当中,一个开放、有序、繁荣的市场日趋形成。  相似文献   

16.
强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管理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绍国 《种子科技》2007,25(4):29-30
杂交水稻制种是农业生产上"企业 基地 农户"联系最紧密的一个产业,也是重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国有种子企业的改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增加,制种基地也随之大面积和大范围扩张,加剧了生产基地的争夺,引起生产企业与基地政府和村社的矛盾,给生产基地管理带来了诸多负担。为进一步贯彻《种子法》,促进水稻制种产业进一步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7.
张琦 《种子科技》2003,21(6):337-338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我国加入WTO,种子市场已由国有种子公司独撑天下变成了外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共分天下的局面。使得种子市场十分活跃,走向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但是,种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除要按一般市场经济规律模式运行外,还要按《种子法》有关要求规范操作,有序竞争。但本人在三年多的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中,屡屡发现少数种子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不知不觉触了法、受了罚,声誉受到影响,经济遭到损失。现结合我大队近年来查处的种子案件,对规范种子市场谈点粗浅看法。1违法经…  相似文献   

18.
文堂 《种子世界》2007,(1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县级种子经营市场日趋活跃,竞争更加激烈,涉及种子经营方面的一些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协调处理的难度逐步增加,农业部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种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但从法律法规授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讲,以及农民对种子问题处理的愿望和要求相比,种子经营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我国种业经历了20多年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黄金时代,如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施,已步入市场经济的轨道。目前国有种子企业在体制、经营理念、生产方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种子企业的发展,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国有种子企业只有加快改革步伐,  相似文献   

20.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指在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生产、经营各环节真实情况的原始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商品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必须按规定制作、填写和保存,做到填写及时,内容真实,项目齐全,保存期有效,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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