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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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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本法 《种子科技》2010,28(6):12-13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未经审定品种是指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经营推广前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品种,包括虽经国家或经省级审定通过,但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市场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导致主要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推现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对品种选育与审定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种子法》配套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又进一步对农作物品种区试及审定工作做出了相应规定。笔者认为要贯彻落实好《种子法》及配套规章,依法做好我……  相似文献   

3.
《种业导刊》2006,(7):4-5
(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农作物。第二章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条农业部设立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第五条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  相似文献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2005年5月10~12日,第一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稻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初审会议,稻专业委员会全体13位委员参加了会议,负责品种试验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对申报国家级审定并完成品种试验程序的稻品种进行了初审,并对申报稻品种审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规范意见。  相似文献   

5.
《种子世界》2009,(6):51-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9年2月24日公布第1168号公告,内容如下: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鄂荆糯6号等22个水稻品种、  相似文献   

6.
2004年1月13~15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海南省三亚市组织召开了2003年国家大豆品种区试年会。有关省(区、市)种子管理部门、国家大豆品种区试主持单位、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代表,以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大豆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国内知名的大豆专家,共计5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03年国家大豆品种试验、展示、示范工作,安排了2004年国家大豆品种试验、展示、示范计划,制定了2004年国家大豆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和2004年跨省区大豆品种展示示范实施方案,讨论修改了《农作物品种(大豆)区域试验操作规程》和《农作物品种(大豆)审定标准》。会议纪要如下。  相似文献   

7.
云南省玉米新品种区域试验总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筛选适宜我省不同地区种植的玉米品种,加快我省玉米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审定和推广步伐,特设本试验。  相似文献   

8.
《种业导刊》2014,(11):34-34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经第三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24个小麦、油菜品种。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2000年7月8日通过并颁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种子法》明确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而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主要农作物指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分别确定的其他一至二种农作物。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种子法》的这些规定,现就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看法与建议。1 加强对国家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试验、审定的协调工作目前,国家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必备程……  相似文献   

10.
《种子科技》2023,(13):I0005-I0005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品种审定公告,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审定通过了197个小麦新品种,又推出一批高产优质、绿色抗逆、专用特用小麦新品种,为全国小麦生产提供了更多的品种选择,更好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此次审定通过的小麦新品种,除高产稳产品种106个外,还包括优质强筋弱筋、绿色抗逆、耐盐碱品种共计91个,同比增长7.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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