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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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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其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通过实地调研,掌握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的实际成效以及存在问题,选择典型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的产业联盟,将是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的关键路径,并提出政府部门应从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制定向小农户倾斜的惠农带农政策、增加小农户培训次数等方面为产业联盟健康发展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2.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涌现出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对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发展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努力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3.
安然  李浩铭 《河北农业》2019,(11):61-64
<正>党的十九大指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小农户家庭经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形态的国情农情,必须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一、河北省小农生产基本情况在我省农业生产经营中,虽然近年来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有所提升,但以家庭为经营单元、小规模的普通农户仍是主体。  相似文献   

4.
创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路径,紧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对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至关重要。在尊重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愿的基础上,以共享为核心,两者之间常见的利益联结方式有订单收购、带动就业、股份分红等模式。以农业特色转型中的山西省为例,梳理了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的国内外研究成果与发展现状,指出当前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弱、小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不强、小农户融入大市场困难的发展困境。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增加小农户土地流转收益、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等方面,提出了推动中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2022年,农业农村部提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让农户分享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本文阐述了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指出了人才不够多、抗风险能力差、经营管理不足、产业发展动力不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提出了要积极培育人才、深入实施农业保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科学定位经营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对策,以期为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周丽娟  焦昊 《农业与技术》2023,(21):140-143
我国在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着大国小农的重要特征,现代农业发展中小农户依然是数量最多和规模最大的主要经营主体,如何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驱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一个重要的现实命题。针对我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存在的生产经营、生产方式、生产模式、生产政策方面的障碍,以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临西县为例,分析得出农业社会化服务驱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有效机制,并提出新型生产性服务、新型经营性主体、新型产业性模式以及保障性政策4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摘要:2022年,农业农村部提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让农户分享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本文阐述了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指出了人才不够多、抗风险能力差、经营管理不足、产业发展动力不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提出了要积极培育人才、深入实施农业保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科学定位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河南省把培育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促进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环境、发展数量、覆盖面等各方面深入分析了河南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现状,得出了经营环境不断优化、数量不断壮大、经营覆盖面不断拓宽、耕地占主导地位、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规模较小等结论。  相似文献   

9.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9):120-123
近年来,泰州市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为主,其他组织形式为辅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新格局。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该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存在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占绝大多数;生产经营成本上升,比较效益低下;土地流转难度大、成本高;农业劳动力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资金扶持和政策保障力度不大;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泰州实际,提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针对陕西省农户分散经营条件下粮食生产规模狭小、经济效益低下、粮食生产能力下降等突出问题,专题调研了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推动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为探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能力带动小农户发展,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技术效率比较视角出发,利用对黑龙江省13市47村342个样本的调查数据,采用三阶段DEA-Tobit模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玉米生产技术效率进行比较并分析导致技术效率差异的因素。结果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玉米生产技术效率普遍高于小农户,具备带动小农户发展的能力,其中带动能力最强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次是家庭农场、专业种植大户;环境因素对玉米生产技术效率有显著影响,在剔除环境因素和随机因素后,生产者管理因素是导致技术效率差异的主要因素。因此,重塑主体培育政策、巩固合作经营基础、创建优良生产环境将有助于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  相似文献   

12.
基于普通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在化肥与有机肥使用现状、耕地保护意识、利益诉求等方面的主要差异,提出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对于当前农业绿色发展至关重要。通过黑龙江肇东、山东平度、浙江龙游等地对普通农户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实地调研和访谈,发现新型经营主体在使用有机肥、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意识和行为水平较普通农户偏高,普通农户相比新型经营主体对精准施肥技术的需求更强,优质农产品不能实现优价仍然是限制农户绿色生产的主要因素。最后,建议加强普通农户耕地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化肥减量增效中的带动作用,通过完善绿色生产性社会化服务提升普通农户绿色发展能力,并构建新型经营主体绿色信用体系,确保绿色农产品的品质与信誉,促进绿色生产可持续。  相似文献   

13.
2018年中央1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部署中指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重在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通过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从而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2019年中央1号文件在扶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尤其是更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突出培育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这两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赋予了双层经营体系新的发展内涵。这些政策导向也体现出党和国家始终强调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全程社会化服务为途径,形成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联结机制将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1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增长,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需要发展多种形式进行规模化的经营,逐渐构建其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发展方向,能够将传统农业的优势和现代农业的新特点进行充分有效的结合。现代农业粮食经营的方向在逐渐的转变当中,由此粮食的经营主体也在逐渐的发展和变化当中。本文主要从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入手,对于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优缺点进行了全面比较,并相应的提出了一些促进新型粮食经营主体良好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无锡市作为现代农业的标杆城市,2012年就已成功被评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本文通过分析无锡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从农业龙头企业入手,重点剖析了农业龙头企业与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进一步明确了五大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对于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培育一定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方式,但从我国的农业现状来看,小农户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主体。与自给自足式的传统小农户不同,现代小农户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家庭分工,根据土地资源禀赋采取半机械半自动化的生产手段和商品化的经营方式,已经具备了一些与现代农业对接的因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规模效益,是实现我国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主体。我国农业在推行从小农户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中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仍将长期共存,并形成联合发展的业态。  相似文献   

17.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曾提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然而对于农牧业同样需要其他组织形式补充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经营规模和社会化服务。  相似文献   

18.
为探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能力带动小农户发展,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技术效率比较视角出发,利用对黑龙江省13市47村342个样本的调查数据,采用三阶段DEA-Tobit模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玉米生产技术效率进行比较并分析导致技术效率差异的因素。结果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玉米生产技术效率普遍高于小农户,具备带动小农户发展的能力,其中带动能力最强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次是家庭农场、专业种植大户;环境因素对玉米生产技术效率有显著影响,在剔除环境因素和随机因素后,生产者管理因素是导致技术效率差异的主要因素。因此,重塑主体培育政策、巩固合作经营基础、创建优良生产环境将有助于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  相似文献   

19.
正1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1.1支持多元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鼓励普通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法组建专业合作社、综合经营性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多元化农业  相似文献   

20.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在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黑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数量规模同步扩大、农业牧业多元发展的好局面,有效地带动了小农户进入大市场。但就当前情况来看,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还有很长路要走。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黑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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