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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与实施,为种子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为个级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种子市场进行管理和规范、保障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种子管理部门应针对种子经营中从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委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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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实施后。种子经营主体放宽,单位和个人只要具备《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便可申请邻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但属于下列三种情况的可以不办理:经营者在其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接受书面委托经营代销种子的;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的。那么农民购种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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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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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给我国的种子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提高种子质量,规范和促进种子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四年多工作实践,笔者对《种子法》在加强种子行政管理方面的作用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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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作物的种子和苗木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必须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植物检疫条件》等法律法规约束之下。但在种苗经营、购买和使用中违背这些法律和法规、致使农户在种苗使用过程中遭受不应有的损失的现象仍然存在。1.对审定品种认识上的误区。基层部分种子经营者认为只有水稻的品种要经过审定通过才能销售种子,对于其他主要农作物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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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的丰收、农民的增收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把种子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对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子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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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种子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作物种子科研、生产和经营整个过程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这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加入WTO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需要,也是种子业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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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作物种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发挥了巨大作用。种子本身的科技贡献率高达40%以上,自2000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打破了多年来国有种子企业的垄断地位。随着种子市场的进一步放开,种子市场日趋活跃,一些违法经营现象也频繁发生,致使种子市场秩序极为混乱,亟待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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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面对错综复杂的种子行政执法工作,要保证《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种子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1、不断提高法律、法规及政策水平 种子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种子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植物新产品保护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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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已度过十几个年头,期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几次修定,新《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我国种子管理机构的最基层单位,依法履行着国家赋予的行政职能,而《种子法》是种子管理站履行国家行政职能依赖的根本大法.鉴于2016年是新《种子法》颁布的第一个年头,本文结合新《种子法》的变化和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实际,论述对未来工作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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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颁布实施后,种子市场由原来的国营主渠道经营转为多渠道经营,打破垄断,推进种子大市场的形成。但在新旧体制转变时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种子管理部门要更新观念,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促进种子产业和种植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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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黑龙江省的种子市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营种子公司改制,股份制种子公司、私有公司应运而生,由过去的国营种子公司独家经营变为多家竞争经营,只要取得许可证的就可以经营种子。这样如何管理好种子市场是摆在种子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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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种子市场,维护种子经营秩序。近几年来,兴仁县种子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得到了有效遏制,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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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基层,种子使用纠纷时有发生。此类纠纷是很重要的一种民事纠纷。合理、合法、及时地处理种子使用纠纷,对于维护种子使用权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农村和谐社会、促进种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分别简称为《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调处多起种子使用纠纷的实际,现就如何解决种子使用纠纷谈一下粗浅的体会,希望对种子使用纠纷处理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