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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开栏寄语:自去年五月份我国部分省份发生猪无名高热病(后经专家诊断该病系由变异性的猪蓝耳病病毒引发,又被称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以来,猪无名高热犹如凶神恶煞般地始终在威胁着我国的养猪业。据统计,仅今年1~5月份我国就因猪无名高热病造成1.8万头猪死亡。当前,又至猪无名高热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农业部最近下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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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以前称“猪无名高热”)流行给我国养猪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反思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发生与传播,可以对我们进一步认识和防控动物疫病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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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业一直没有摆脱动物疫病的困扰,特别是近2年来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给养猪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严重的损失。虽然我国已经确定高致病性蓝耳病变异病毒株是猪“无名高热”的主要致病原因,但是,许多地方的疫情表明,猪“无名高热病”的致病原因复杂,除了涉及多种病原外,卫生管理不当是猪“无名高热病”发生的温床和疫情难防难控的重要原因。国内外的实践表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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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7,(2):26-26
2006年夏秋之季,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猪“高热病”疫情.对养猪业造成很大损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农业部及日寸部署开展各项防控工作.通过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分离鉴定、动物试验等币斗技攻关.发现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变异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变异病毒).证实疫情主要是由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引起的.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技带措施。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提早做好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为主的猪病防控工作.确保养猪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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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善化 《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08,(1):82-84
从2006年6月至今,我国大部分省区发生一种以体温升高、呼吸困难、母猪流产、仔猪死亡为共同特征的急性、强传染性、高致死性的猪病,给养猪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农业部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分离鉴定、动物回归试验等科研攻关,发现和证实我国近年发生的“猪高热综合症”主要是由变异的猪蓝耳病病毒引起的,定名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并于2007年3月28日和6月19日颁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技术规范(试行)》。笔者根据近年临床实践以及查阅相关资料,就该病的流行发病特点和综合防控措施作一介绍,供养殖户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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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无名高热”)在我国广泛流行.不仅给我国养猪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还暴露了我国动物防疫体系的薄弱,在防控动物疫病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应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发生与流行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堵塞动物疫病流行漏洞.促进我国畜牧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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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技术》2007,(4):29-31
2006年夏秋之季,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猪“高热病”疫情,对养猪业造成很大损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农业部及时部署开展各项防控工作,通过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分离鉴定、动物试验等科技攻关,发现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变异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变异病毒),证实疫情主要是由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引起的,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技术措施。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提早做好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为主的猪病防控工作,确保养猪业的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一要做好猪病防控准备。各级兽医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按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猪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要求,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猪病防控技术培训,做好防控猪病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诊断,及时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二要强化主要猪病免疫。要求各地在5月中旬猪病高发季节前,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主要猪病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建立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主要猪病的有效免疫屏障。三要加强疫情调查监测。要加强对生猪疫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发生规律,查清疫源,消除疫情隐患。发生疫情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疫病诊断,提出防控方案,指导养殖者做好防控工作。四要加大检疫监管力度。各地要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加强对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收购、贩运病死猪及其产品,加大公路、铁路等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力度,防止流通传播疫情。五要加强养殖环节管理。各地要积极推进改善中小养殖场(户)防疫和圈合卫生条件,建立定期免疫、消毒及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增强饲养者防疫意识,提高防疫水平。规模饲养场必须实行封闭饲养,防止疫情传入。
通知强调,目前即将进入猪病高发季节,各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猪病防控工作,近期要把防控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为主的猪病防控作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各项部署安排,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主要猪病防治知识宣传,做到对病死猪“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广大养殖者防控疫病的知识水平和意识。现把该规范和方案全文刊出,供读者参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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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健》2007,(4)
2006年夏秋之季,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猪“高热病”疫情,对养猪业造成很大损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农业部及时部署开展各项防控工作,通过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分离鉴定、动物试验等科技攻关,发现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变异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变异病毒),证实疫情主要是由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引起的,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技术措施。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提早做好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为主的猪病防控工作,确保养猪业的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各级兽医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按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猪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要求,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猪病防控技术培训,做好防控猪病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诊断,及时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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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满义 《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08,(5):52-53
2006年5月份以来,我国南方部分省市出现了以高热为特征的猪疫病流行(群众称之为“高热病”),随后疫情迅速蔓延到河南、山东、山西等省;2007年3月份农业部公布了本次疫病的主要原因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变异毒株,“高热病”即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