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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月8日发布消息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为:1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2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相关主体义务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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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必须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  相似文献   

3.
正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一)食用农产品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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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办法所称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  相似文献   

5.
正本报讯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列出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这13类食用农产品分别是: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  相似文献   

6.
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2016年3月1日起,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将接受批发市场的抽检,而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也将建立农产品检查制度。同时,13种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将不得进入市场。这13种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包括:(1)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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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  相似文献   

8.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相似文献   

9.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核,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的活动。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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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参谋》2011,(6):18-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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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规范云南名牌农产品认定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建农业品牌,提升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云南名牌农产品是指农产品质量水平高、消费信誉好、市场占有率大、经济效益显著、经评选认定获得"云南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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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2006,(5):14-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建康、安全的要求。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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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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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技推广》2020,(4):76-7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是指对危害农作物及其产品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预报、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等防治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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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是指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设立的,履行农业部职责所必需的,用于确保农产品(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的项目支出。第三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种子管理局、畜牧业司、兽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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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38号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于2000年 7月18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 陈耀邦 二000年八月十七日 第一条为加强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证养殖动物的安全生产,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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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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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储运》2009,(6):56-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油气储运》2009,(3):54-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药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Ⅸ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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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畜屠宰管理,保证家畜产品 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 益,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畜是指猪、牛、羊。 本办法所称的家畜产品是指屠宰后未经加工的家 畜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等。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 家畜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州、县区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城内家畜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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