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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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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保护右江流域生态环境,协调郁江乃至珠江上下游各方经济利益,更好的激励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行为,通过分析右江流域水生态现状、存在问题、现有生态补偿政策环境及其在郁江流域、珠江流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利用外部性理论,分析提出了右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模式。通过对标对表有关生态保护规划和区划成果,立足百色市实际,提出了右江流域水生态补偿内容、补偿主客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初步构建右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偿政策建议,为水生态补偿实施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2.
流域上下游间水生态保护补偿是实现流域上下游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本文从投入和效益两个角度出发,建立了按利用江西鄱阳湖流域自产水产生的效益大小来分摊水生态保护投入的补偿标准计算方法,效益按不同的行业来计算,效益大小与利用总水量、不同行业用水比重、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体现公平性与合理性等特点,为长江下游对鄱阳湖流域或别的流域上下游间开展水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3.
流域水生态补偿是以水资源保护为主线,有效平衡流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护关系的经济激励手段。目前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流域水生态补偿进行了积极探索,然而相关的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并没有系统梳理。本文系统总结和讨论了生态补偿主客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模式等领域热点问题,描述了流域水生态补偿发展过程,从水量和水质的角度分类分析了补偿标准研究现状,探讨了当前的流域水生态补偿模式和实施流域水生态补偿面临的主要挑战。总结出流域水生态补偿研究需要转变流域水生态补偿模式,鼓励流域水生态补偿自发实施,使地方承担更多的支出、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  相似文献   

4.
苏子河流域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生态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社会背景下,流域生态补偿已成为恢复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苏子河流域是大伙房水库的重要水源涵养地,近年来由于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严重阻碍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制约了流域经济的发展。探讨了苏子河流域生态价值的计算,为该地区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了依据。在分析苏子河流域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生态补偿的基本思路和较完善的生态补偿体系,以确保整个流域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5.
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是调整流域上下游利益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公众意愿是建立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基础。通过理论探索、实地调研和模型分析,以南水北调东线受水区济南市为例,开展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WTP)及激励机制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通过参数法和非参数法综合测算得受水区公众WTP值为187.77元/(人·a),可以此作为生态补偿标准的下限值;(2)基于贝叶斯网络模型的敏感性分析,居民是否愿意支付与学历、住房面积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居民支付金额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性认知、家庭人均月收入有显著的相关关系。此外,两者影响因素的重要性排序不完全相同,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这两个方面的影响因素;(3)基于公众异质性,采用SWOT矩阵分析法从内部公众背景、外部环境政策等角度提出跨流域调水受水区生态补偿的激励机制。本研究旨在为构建跨流域调水工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为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管理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水坝建设会对河流及其流域生态系统带来一系列的正面与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工程建设受益方和受损方,这有悖于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发展中人与人权益平等维护”的理念,为此,文章在理解水坝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内涵以及对水坝建设利益相关者行为分析的基础上,对水坝建设生态补偿模式中的主体、方式和补偿标准进行了界定。最后,对于水坝建设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保障措施进行了归纳分析。  相似文献   

7.
跨区域、流域调水是我国未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之一,协调好工程建设中的利益关系是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并获取实效,以及促进相关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主要研究甘肃省引洮供水工程水源区生态补偿问题,将水源区补偿分为水资源保障补偿和自然保护区补偿2大类,采用一种简明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了生态补偿额度的理论值。并对补偿机制的选择进行分析,认为市场机制难以保证补偿支付的完全实现,受水区居民的支付能力无法承担巨额补偿费用,政府补偿应该是主导机制,其最佳载体是大型公益性生态建设工程。  相似文献   

8.
跨流域调水工程生态补偿是解决工程水源区和受水区之间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构建跨流域调水工程生态补偿演化博弈模型,对水源区和受水区地方政府及上级政府三者之间的利益诉求与补偿行为进行分析,并结合具有复杂博弈关系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生态补偿实证进行研究。研究表明:在无上级政府监管下的跨流域调水工程水源区和受水区难以实现最优稳定均衡策略(水源区保护,受水区补偿),只有引入上级政府监管,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才能实现最优稳定均衡策略,达到社会效益最优;此外,引入加权移动平均法测得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源区2014-2019年的排污权,明晰了水源区污染排放的变化情况,基于排污权交易法确定水源区整体2014-2019年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0.26、1.13、3.98、5.07、4.21、3.28亿元,补偿标准随着调水量的变化而变化;在此基础上确定了2014-2019年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实现最优稳定均衡策略时生态补偿的约束激励范围,明确了上级政府给予水源区或受水区单方不履行义务博弈方的处罚越大,越容易实现最优稳定均衡策略,约束激励资金不低于水源区生态环保投入的两倍和受水区生态...  相似文献   

9.
当前,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和提案,呼吁尽快建立相关机制和政策。与此同时,学术界也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关于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和水生态系统综合评估等研究,为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政策设计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201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等关系到未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发展方向的纲领性文件都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为开展广西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提供了科学基础和政策依据。本文就广西如何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些探讨。  相似文献   

10.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赤水河流域2000、2010、2015年的气象数据、遥感数据、土壤类型、地质背景以及社会经济等数据为基础,采用固碳释氧模型、修正的通用土壤流失方程以及InVEST水源涵养模型定量评估了流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量,同时采用生态补偿计量模型计算了流域不同区域的生态补偿额度,确定了流域的补偿标准和生态补偿优先级别。结果表明:2000—2015年赤水河流域单位面积固碳释氧价值量、土壤保持价值量以及水源涵养价值量均呈先增加后减少倒“V”形结构。固碳释氧价值由2000年的4279.33元/(hm2·a)上升到2010年的4520.16元/(hm2·a),随后下降到2015年的4409.69元/(hm2·a);土壤保持价值量由2000年的95.11元/(hm2·a)上升到2010年的144.45元/(hm2·a),之后下降到2015年的89.03元/(hm2·a);水源涵养价值量由2000年的23938.13元/(hm2·a)上升到2010年的35232.99元/(hm2·a),之后下降到2015年的20167.41元/(hm2·a)。喀斯特地区固碳释氧价值总量增加的速度是非喀斯特地区的4.35倍,喀斯特地区土壤保持价值量和水源涵养价值量的下降速度分别是非喀斯特地区的1.28倍和1.59倍。流域多年平均生态补偿价值为4626.29元/(hm2·a),生态补偿价值总量为76.23亿元,流域下游补偿价值量最大,而上游地区补偿价值量较小。流域上游地区的喀斯特地区以及下游的原始森林地区属于典型的生态输出地区,应优先得到补偿,而经济发达的中游地区经济发展活跃,应率先进行生态支付,属于典型的生态消费区。本研究结果与以往的基于价值当量的生态补偿模型相比,在栅格像元尺度上量化了流域不同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可为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补偿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1.
基于组合赋权模型的小洪河流域生态补偿效果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了生态补偿效果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涵盖社会经济发展、污染排放与监测、污染处理水平三个层面;建立了基于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的组合赋权模型,综合考虑主观与客观评价,核算生态补偿效果综合指数。以小洪河流域为例,对流域内4县2008~2015年在生态补偿政策实施前后的补偿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小洪河流域4县的综合生态补偿效果呈上升趋势,且各县水环境质量差异明显缩小,表明流域生态补偿已取得一定的效果。研究成果能够为生态补偿效果评价提供科学参考与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12.
在分析江苏省流域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对实施流域生态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若干问题研究,提出:①完善流域生态管理的政策支撑体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有完善的规划体系可执行;②改革流域管理体制,打破流域与行政区域的隔阂,建立江苏省流域委员会;③创新流域生态管理机制,建立流域安全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流域协作轴线、多参与流域决策系统和虚拟水战略等;④强化流域生态管理的技术支持,施行生态管理技术和数字流域建设等。  相似文献   

13.
采用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流域跨界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方法,并以闽江流域为例,根据2011-2015年闽江流域的情况,测算了流域内的跨行政区生态补偿量。结果表明,上游地区基本上均是接受补偿者,龙岩、宁德、泉州等3地市获得的补偿额分别为2 045.82~3 023.91万元、3 037.71~4 009.84万元及6 205.73~6 605.81万元,中游地区三明及南平市既需要向上游地区支付生态补偿费用,同时也应得到下游地区的生态补偿,最终支付/获得的生态补偿额分别为-2 476.78~1 967.35万元及-5 062.21~4 091.23万元,下游地区福州市总共需要支付的生态补偿额为10 426.13~16 148.56万元。针对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提出了水体污染控制方式、生态补偿模式、资金筹措相结合的闽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在对生态补偿定义重新界定的基础上,从生态资本、可持续发展、外部性、公共物品角度阐述了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依据,分析了公共支付、市场贸易、一对一交易、生态标志补偿模式的内涵特点,系统阐发了生态补偿的遵循原则,创造性的提出生态补偿理念拓展的概念。对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当前生态补偿存在机制不全、实施框架不完备的问题,从生态补偿基础研究、政策制定、机制实施、监管方面提出基于国情的、可持续的有效生态补偿机制改进策略。  相似文献   

15.
【目的】构建黄河流域水资源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模型,为黄河流域水资源横向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参考。【方法】以黄河流域为研究区,基于成本法度量黄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的下限,基于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法度量黄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的上限。【结果】2018—2021年,黄河流域上游受补偿区的总成本区间为2561.49亿~3121.52亿元,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区间为54857.95亿~58895.77亿元。补偿区所承担的总生态补偿金额下限为121.84亿~148.48亿元,上限为2609.38亿~2801.44亿元。补偿区内各省的分摊比例为山西5.90%,山东50.26%,河南34.39%,陕西9.49%。【结论】本研究的核算结果可反映黄河流域上游所付出的生态保护成本和提供的生态产品价值,可准确反映各省之间的差异。  相似文献   

16.
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对生态补偿定义重新界定的基础上,从生态资本、可持续发展、外部性、公共物品角度阐述了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依据,分析了公共支付、市场贸易、一对一交易、生态标志补偿模式的内涵特点,系统阐发了生态补偿的遵循原则,提出了生态补偿理念拓展的概念.对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当前生态补偿存在机制不全、实施框架不完备的问题,从生态补偿基础研究、政策制定、机制实施、监管方面提出基于国情的、可持续的有效生态补偿机制改进策略.  相似文献   

17.
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居民对生活用水的要求逐渐提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作十分关键,它对该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很有必要。在制定补偿机制内容时,需要根据区域的经济发展状态和相关内容完善经济化开发格局。文章研究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内容,根据相关内容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并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给出了部分建议,希望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助力与支持。  相似文献   

18.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了农业节水技术生产建设中所涉及的各个利益主体及其利益诉求;其次,采用博弈论方法分析论证了建立农业节水补偿制度以协调各方利益冲突;再次,根据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明确了其在补偿机制中所扮演的角色;最后,提出实现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的相关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9.
随着水土流失不断加重,自然资源枯竭程度日益加深,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渐觉醒,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成为了当下热门的研究对象之一。基于此,文章首先介绍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理论概念,阐述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然后从主体、原则、标准、方式四个方面重点分析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机制,意在减少自然环境的破坏,鼓励人们开展环境保护的实践活动,以缓解资源枯竭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农业节水技术的发展,我国农业水资源利用比重出现了下降的趋势,部分农业用水已开始向非农方向转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地区用水矛盾。农业用水非农化利用过程中,必然会影响原有用水主体的相关利益。为了实现农业用水非农化的长效利用,要求建立健全农业用水非农化价值补偿机制。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将农业用水价值损失划分为经济价值损失、社会价值损失以及生态保护价值损失,通过建立价值损失评估模型,给出了价值损失额度的计算公式。探讨了价值补偿的主客体以及构建了价值补偿机制,最后提出构建农业水资源非农化价值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和措施,以期为我国农业用水非农化价值补偿机制的成功构建提供合理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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