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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着强烈的用地需求的问题。因此,在当前阶段探索农村空闲宅基地的退出机制对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乡村产业的振兴和乡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改革试点义乌市的调查和研究,我们分析总结了该地区的宅基地改革状况,探究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完成空闲宅基地的退出,从而盘活土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并为农民更好地退出宅基地提出了自己的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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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参谋》2019,(20)
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中被提出,对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提出来宅基地制度改革,其是一重要途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是对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落实,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保障,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其重点是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对于农民实现土地财产权、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是全国最大的县级区,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区内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很多村民在城镇买房落户,大量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同时埇桥区临近江苏省徐州市,吸引了一定规模的外来投资,大量的工厂开始涌现,吸引了一定数量的外来人员入驻,对房屋租赁有较大需求。埇桥区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不仅可以解决外来人口的住房租赁需求,还可以利用宅基地房屋发展农家乐等旅游设施。本文将对宿州市埇桥区农村宅基地的改革的基本状况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以及在宅基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对促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实现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提出有效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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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制度是我国特色土地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逐渐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新抓手,对促进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应该注意到当前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如宅基地权属性质不明、宅基地改革效果差异大以及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鉴于此,通过提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优化路径,从而助推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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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21,(4)
河南省长垣县2017年成为中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试点以来,长垣县对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进行了界定,制订了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方案,构建了宅基地转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基层治理制度。长垣县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进行了乡村空间权属关系调整,重塑了空间秩序,通过新型空间秩序推动了乡村物质空间治理和空间组织治理,优化了乡村空间利用方式,进而壮大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改善了人地关系。人地关系的改变塑造了新的城乡格局,使长垣县更接近于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长垣县也于2019年"升格"为长垣市,长垣市的实践说明宅基地制度改革可以通过乡村空间治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宅基地制度改革需要向纵深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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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强村富民的现实举措,也是破解用地矛盾、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盘活农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激活宅基地蕴含价值、激发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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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调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农村居民群体身份逐渐复杂化、农民对住房权益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从农民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制度规定,是确定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需要研究的迫切问题。本文基于农民住房权益视角,结合相对剥夺理论和需求层次理论,以2015年以来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为例,分析当前宅基地和住房制度产生的问题,解析农民住房权益残缺的理论影响,探讨上一轮改革在农民住房权益保护层面的经验和瓶颈,提出深化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建议。研究表明,现有的宅基地和住房制度存在资源分配不均、制度结构封闭、忽视农民财产权益等问题,无法满足日益多元的农民住房权益诉求,成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桎梏。上一轮改革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尚未充分实现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权益,农村住房和住宅用地市场关系还有待理顺,城乡居民住房权益差距仍然较大。因此,未来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制度改革应因地制宜保障农村集体成员的基本居住权益,适当兼顾部分非集体成员的居住权益,有次序地实现农民住房财产权益,从而实现提高宅基地资源配置效率的近期目标和助力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的长期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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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我国实现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攻坚领域之一。然而,当前我国宅基地供需严重失衡,存在大量闲置宅基地且宅基地利用粗放,造成宅基地资源大量浪费。同时宅基地流转不合法、退出意愿低、建房超标等问题严重阻碍宅基地供给侧改革。因此,必须紧紧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一规划,为宅基地有效流转、退出提供多方面保障,加快推进宅基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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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如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是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推进城乡融合的关键要素。通过分析农村宅基地闲置的现状及成因,结合盘活利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现实困境,提出了健全农村宅基地长效流转登记制度、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补偿方式和标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对闲置宅基地进行复垦规划、开发生态特色小镇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以此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实现农村稳定长久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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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展望》2021,(8)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是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战略进路。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首要前提,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的基本路径是产业融合发展。产业融合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增长创造了条件,目前影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是需求倒逼、技术推动、农村制度改革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为了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进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产业融合要顺应市场需求,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快科技制度改革,提高科技对产业融合的贡献度;推进以土地”三权分离“和集体产权制度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对农村金融制度、财政政策的倾斜与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多元新型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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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课题。浙江省温州市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农房财产权改革是由民间自发创制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对农房抵押转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问题、社会稳定问题、风险防控问题等进行改革尝试和机制创新。下一阶段深化农民住房财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还权赋能"的基本思路,完善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法律法规,开展农房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宅基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从法律上建立权利主体完善的宅基地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制度,在经济上实现农民的土地权利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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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转型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江西农业学报》2018,(12)
当前各级政府正积极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希以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在分析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变革历史的基础上,运用文献研究法对近年来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并从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乡村人口发展、乡村土地利用以及乡村产业发展3个方面进行理论分析。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要注重农民的实际利益诉求的实现,地方政府要建立落实农户利益保护机制,要谨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乡村转型的步伐,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和乡村转型相互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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