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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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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兽医导刊》2008,(8):14-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以下简称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  相似文献   

2.
为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商务部、财政部于7月9日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3.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2008年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4.
近日.从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防止病害猪流入市场,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出台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根据相关要求.我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今后,我省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贴,标准为580元/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5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千克折算一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相似文献   

5.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在2008年7月,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6.
由国家商务部和财务部联合发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7.
《江西饲料》2008,(4):45-46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人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2008年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深圳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了解到,即日起,深圳将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损失实施专项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须经市政府核发新证并公示的合法企业)申请。  相似文献   

9.
<正>2008年12月10—11日,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上公布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贴政策"。为了防止病害猪流入市场,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出台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根据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黑龙江省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贴,标准为580元/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5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  相似文献   

10.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2008年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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