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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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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农作物种子经营过程中,经常可以看到未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而专门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商家,根据购种者的要求,擅自拆开种子外包装,随意称量、粗糙包装后出卖。此类现象在农作物种子销售中发生得比较普遍,符合少量购种者的实际需求。但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农业行政监管过程中,如何正确把握此类行为的违法性质,大家有着不同的认识,实践中形成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一是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属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二  相似文献   

2.
1 执法依据 种子执法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达数十部之多,大体分为三类: 1.1 种子法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等.  相似文献   

3.
王萍  王爱民 《中国种业》2004,(12):27-27
1 必须实行经营许可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种子条例>)的规定,经核发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销种子.无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无书面委托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市场准入权,不得参与种子经营活动.进入种子经营环节的主体由三部分组成,其一是持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其二是接受委托方委托的受托经营者;其三是持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在规定的有效区域内设置的分支机构.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对搞活种子市场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种子法>第29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5.
王宏伟 《种子科技》2005,23(1):2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是,由于在实施过程中缺少配套管理办法,要想体现立法的本质,达到以法治种目的,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  相似文献   

6.
办理经营种子备案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种子虽小,关系重大.国家把种子作为一般禁止和限制商品,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经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相应许可证才能够解除这种禁止和限制,开展种子经营活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以下简称<种子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又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均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是,有关法规又规定以上 3种形式的种子经营者必须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面就办理备案的有关可操作性具体问题作以探讨.  相似文献   

7.
查春宏 《种子科技》2004,22(1):2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为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种子,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将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提高了,无论是杂交种还是常规种,育繁销一体化企业还是从事进出口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除了经营所需的检验、加工、贮藏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外,企业还需要具备100万~3000万元的注册资金.这样就将经营许可的关口放小了,但在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和扶持种子经营,搞活种子市场,方便农民购种,同时还规定了四种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行为.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就是其中之一,并在市场上占很大份额.但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种子委托代销市场还需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8.
邱祖清 《种子科技》2003,21(4):212-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实施种子委托代销后,种子市场竞争加剧,种子销售价格下降,农民购种更加方便和实惠,但其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农业发展,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1代销者的素质问题《种子法》出台后,种子经营由过去的专营变为多元化多渠道经营,并且在四种情况下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也可以经营。根据《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9.
高启欣 《种子科技》2005,23(1):1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施行,县级种子公司一统天下的供种格局被打破,使代销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的种子成为合法行为.  相似文献   

10.
郭红英哈尔滨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处 哈尔滨 15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农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  相似文献   

11.
林琼 《种子世界》2001,(1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种子产业史上的第一部法律,标志着种子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还颁布实施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对我国种子产业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特别是对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作出了重大改革,对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同时又明确规定可以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三种情况:(1)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2)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3)按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从法律规定看,可以合法经营种子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正确把握各种经营主体成立条件,特别是分清楚以上三种经营行为的形式与实质,在管理实践中做到正确把握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李绍亮  李少弟 《种子科技》2005,23(4):197-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广大基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种子经营门店,把接受委托代销作为经营种子的主要方式.这些遍布辖区城乡大大小小的种子经营者,在繁荣种子市场、方便农民群众、加快推广新优品种、促进农业增产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根据种子法规的规定和发展的现实看,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现象和问题.笔者总结近年来种子管理的实践,就规范委托代销种子操作性的具体事宜与同行们探讨.  相似文献   

14.
周乐峰  林孝水 《种子科技》2002,20(3):153-154
种子经营许可制度是种子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 ,对加强种子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精神实质 ,是搞好种子执法管理的关键。1 对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理解《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规定了先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 )后照 (营业执照 )的许可方式。因此 ,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经营种子的先决条件 ,涵盖所有种子经营行为。然而 ,《种子法》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所以 ,正确…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必须按规定要求标注,标注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种子标签管理制度体现了保护种子使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而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大多数违法行为都会在标签上得以表现.因此,严格种子标签执法可以有效地规范种子市场,探讨如何开展种子标签执法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随着种子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种子企业建立广泛的销售网点,不仅能够方便群众购种,也是扩大种子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有效途径.<种子法>明确规定: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这也势必带来种子代销制度的推行.如何做好种子委托代销点的管理成为各个经营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问题.作为县级国营种子公司,我们从搞好服务、争取最大经济效益和确保安全运营等方面入手,切实采取了以下措施.  相似文献   

18.
大田玉米生产中,常因播种种子质量(纯度和发芽率两个方面问题)或者栽培不当、病虫害等因素影响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及其经济性状表现异常.售种单位与购种者双方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常存在意见分歧,往往因双方未进行封样或购种者已没有剩余种子可供室内鉴定,此时田间鉴定就成为判定种子质量的有效途径.结合多年工作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从玉米生长发育的三个阶段,结合现场勘验鉴定,判定是否属于种子质量事故(纯度和发芽率),既保护种子使用者与种子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经营种子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使种子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当作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农业结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举措来抓.2002年至2004年,赤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全市12个旗县区,连续三年对<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重点是落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执行行政管理与生产经营机构分开的规定、加强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种子规范经营,扶持良种选育推广,落实种子产业扶持政策等情况.  相似文献   

20.
赵玉忠 《种子世界》2003,(12):1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上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两年后,<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种子条例>)于200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农作物种子法规在我省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也预示着我省依法治种具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强大的法律武器.<种子法>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种子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地位,<省种子条例>赋予了种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工作的职责.那么,如何加强种子执法和行政管理,促进我省种业健康有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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