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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导刊》2015,(3):76-78
<正>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本刊节选其中涉及未来农村改革方向部分与读者分享。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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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束缚了土地潜能的发挥,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健康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有效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然选择。本文基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与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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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公布。如何准确把握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适度经营,行业内相关专家也给出了解读。家庭经营是最基本经营形式"家庭经营现在是、将来也是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说,中央提倡的农业规模经营,其实质不是对家庭经营的否定,而是通过改善家庭经营的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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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很快,但也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强制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模与速度等,侵害了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资本下乡导致的"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如果听之任之,就会影响我国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对农村土地流转的乱象进行规范,设计顶层红线,定调"三个不能搞",划出三条红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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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根据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精神,迅速发展起来的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几年来,临安蚕桑家庭农场建设开始探索,但存在不少问题,现将临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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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农村建立了良好的土地承包管理机制,有效地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事关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稳妥地推进。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深化认识,加强服务,力求创新,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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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以来,睢宁县把发展蚕桑生产和省产业富民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打造桃园蚕桑特色小镇,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以来,桃园镇在原有基础上出台系列蚕桑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推动桑园集中连片,并配套建设桑苗繁育基地、标准化蚕舍和小蚕共育示范点,引导蚕农发展蚕桑适度规模经营。目前,桃园镇已新拓桑园1万多亩,全镇规模桑园面积达到2.5万亩。今年桃园春茧平均收购价格在54元/公斤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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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蚕桑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家庭是蚕业经营的基本单位,生产效益关乎蚕桑生产的稳定和发展,推行蚕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加快土地流转,使桑园集中成片,保持家庭一定生产规模,推广大棚养蚕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综合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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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一场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服务规模化改革,正在全省全面展开。这轮改革中,高密凭借全新完备的平台和载体,探索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圈,走在了全国前列。适度规模经营呼唤托管服务在高密西部阚家镇赵家街村,45岁以下的劳力几乎没有在家种地的。4年前,高密众鑫农产品合作社在这个村里流转了1000亩土地,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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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深化认识,积极引导,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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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君 《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14,(7):43-43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亟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国农业经营规模较小,户均种粮利润和家庭经营利润低.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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