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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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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养殖技术》2005,(10):10-12
9月20日,中牧兽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所属南京中亚动物保健品服务部通过江苏省农林厅兽药GSP试点检查验收。整个验收过程持续2天,江苏省农林厅兽药监察所、各市畜牧兽医站站长、省GSP检查员及同行约40余人参加和观摩了此次验收过程。至此,南京服务部不仅是江苏省首家兽药GSP试点达标企业,也是全国首家兽药GSP试点达标企业。  相似文献   

2.
9月20日,中牧兽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所属南京中亚动物保健品服务部通过江苏省农林厅兽药GSP试点检查验收.整个验收过程持续2天,江苏省农林厅兽药监察所、各市畜牧兽医站站长、省GSP检查员及同行约40余人参加和观摩了此次验收过程.至此,南京服务部不仅是江苏省首家兽药GSP试点达标企业,也是全国首家兽药GSP试点达标企业.  相似文献   

3.
江苏省牧工商有限公司自2005年6月接到省农林厅下达的兽药GSP试点验收通知后。通过几个月的学习、实施和准备,于2006年3月29、30日一举通过了验收考核,圆满取得了GSP认证工作的成功。如今公司以GSP的贯彻力度来推动公司各个环节持续高效发展,将GSP认证工作进行到底。现就GSP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感受和大家进行交流学习。  相似文献   

4.
GSP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供应链中产品质量的重要一环,是确保市场规范化的基础,据悉GSP规范有望在年底出台,在GSP规范实施前一些企业进行了先期的试点工作,江苏省牧工商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自2005年6月接到省农林厅下达的兽药GSP试点验收通知后,通过几个月的学习、实施和准备,该公司于2006年3月29、30号两天迎来了江苏省有关验收组的全面验收,并一举通过了验收考核,圆满取得了GSP认证工作的成功,江苏省牧工商有限公司的成功经验可为广大兽药经营企业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兽药GSP是《兽药管理条例》确立的新制度,是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市场的一项基本措施。2005年江苏省率先在全国启动兽药GSP试点工作,并于今年4月20-21日召开兽药GSP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在GSP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江苏省牧工商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农林厅兽药GSP试点之一,其徐州市中牧畜禽门诊部,徐州市中牧工贸有限公司同时在5月29—30日以高分通过了验收,公司作为典型在此次会议上作了兽药GSP经验介绍。4月28日,本刊记者(以下简称新兽医)就GSP的实施对江苏省牧工商有限公司孙景新总经理(以下简称孙总)进行了专访。  相似文献   

6.
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兽药经营企业进行GSP验收的期限越来越近了,GSP在今年也成为经营者提起频率最高的词汇.那么,进行兽药GSP的各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申请GSP又需要哪些步骤?这些都是兽药经营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南京九州互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原南京耘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GSP试点单位,于2007年通过江苏省GSP验收,【证书编号为:(2007)苏兽药GSP试行证字03号】,让我们从他们的GSp准备及认证过程中去汲取以上问题的答案。[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规定,自2009年11月起,未通过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据此农业部要求在2004年10月31日前已经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在2009年10月31前完成兽药GSP改造和验收。2005年起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兽药GSP试点工作,到目前本市也已有三家兽药经营企业顺利完成了GSP改造并通过省级验收。本文旨在将试点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做个总结,希望能给其他基层经营企业进行GSP改造,申请验收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兽药经营企业.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2005年下半年,农业部在江苏省开展兽药GSP试点工作,由于没有成熟的模式,江苏省农林厅根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参照人药GSP认证的相关内容制定了《江苏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笔者参加了试点企业的申请认证准备工作,认为申请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在申请认证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9.
一江苏省兽药GSP试点工作的探索建立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江苏省农林厅、厅畜牧兽医局、省兽药监察所、省畜牧兽医总站组成省兽药GSP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兽药GSP检查验  相似文献   

10.
农业部颁布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第3号令)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的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兽药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目前,我国江苏省作为全国试点在实施兽药GSP走在最前面,其成功经验全国瞩目。我市作为广西试点,在全区率先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改造,经过近一年的实施,已有26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兽药GSP验收。现将做法介绍如下并与同行一同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为总结一年来江苏省开展兽药GSP(兽用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兽用处方药试点工作情况。部署扩大兽药GSP试点工作。2006年4月20~21日江苏省在海安召开全省兽药GSP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徐州市林牧渔业局、海安县农业局和南京中亚动物保健品服务部交流了实施兽药GSP的做法与体会.参观了海安大农发牧业科技服务中心兽药GSP建设工作。研究落实今年兽药GSP试点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对各市推荐的兽药GSP检查员进行了培训与考核。王春喜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12.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农业部办公厅农牧办[2004]39号文件规定,国家将从2009年10月3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SP认证,未通过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目前云南省GSP认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不明确,使基层的兽药经营企业一直处于观望状态。本文对照农业部兽药GSP征求意见稿和参照江苏、甘肃、贵州试点省份的标准,  相似文献   

13.
距兽药GSP要求的最后期限已不足一年,各省市的兽药GSP验收工作都在逐步进行中,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罗建民副处长,在本文中介绍了广东省推进兽药GSP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以供各地参考。相关数据:截止到今年1月底,广东全省共有43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验收,占本省兽药经营企业(店)总数量的0.56%。东莞和深圳市累计通过GSP验收企业数量占本市兽药经营企业(店)总数量的比例分别为16.3%和8.7%,云浮、阳江、顺德、佛山、珠海、韶关、惠州、肇庆、梅州、江门、汕尾等市也已开展试点验收工作。各市累计对兽药监督管理人员培训128期、3297人次参加,累计对兽药经营者培训141期、12465人次参加,印发宣传资料29112份。  相似文献   

14.
省农业厅下发《关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GSP现场评审验收的通知》,通知规定各地市如属首次申请非强制免疫生物制品企业兽药GSP现场评审,验收时需由由省畜牧兽医局或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选派一名检查员任组长,以后的验收则可由省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申请企业所在地级以上市农牧部门一名检查员任组长。  相似文献   

15.
<正>江苏省的兽药GSP试点已有五年时间,目前运行良好。现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GSP,山东省部分市场已进入了实施阶段。笔者早在几年前就曾到江苏市场考察并编写兽药GSP试点运行手册来指导很多的经销商朋友进行GSP的准备工作。几年下来有几点感触和认识跟大家分享。  相似文献   

16.
农业部于2010年1月4日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在此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自规范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兽药GSP的要求,并依法中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定于2012年3月1日之前,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一律通过兽药GSP验收。目前,很多从事兽药经销的读者来电来函询问兽药GSP相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对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处副处长柏云江进行专访,望对有关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7.
农业部于2010年1月4日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在此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自规范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兽药GSP的要求,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定于2012年3月1日之前,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一律通过兽药GSP验收。目前,很多从事兽药经销的读者来电来函询问兽药GSP相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对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处副处长柏云江进行专访,望对有关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8.
最近本刊编辑部接到不少经销商的来电,他们称在准备GSP验收的过程中不知道重点在哪。为此,记者联系了江苏省兽药GSP验收小组检查员毕吴容、孙长华,负责兰州市GSP工作的兰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任进龙,以及主抓上海市GSP工作的上海市畜牧局药政管理处的张老师,请他们针对GSP认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解答。  相似文献   

19.
在2008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畜牧兽医专业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指出,2008年将制定并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强化对兽药经营企业的认证。而早在2004年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也把兽药GSP列入兽药管理的基本制度,另外,农业部办公厅农牧办[2004]39号文件规定,国家将从2009年10月3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经营准入制度即兽药GSP标准,也就是说,自2009年11月1日起,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届时将被勒令退出市场。  相似文献   

20.
卷首语     
《中国动物保健》2011,13(4):I0001-I0001
距兽药GSP要求的最后期限已不足一年,各省、市、地区的兽药GSP验收工作都在逐步进行中,广东省坚持"虚心学习,认真钻研,争取重视,科学决策,周密部署,务求实效,防止唯验收认证而认证走过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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