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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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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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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琴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112-116
法律制度是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的保障,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国家保护私人的财产权利,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从现实来看,私营企业追求的是对财产交易安全和投资安全的有效保护。为此,在完善私营企业法律形态时应该确立财产权利自由、平等实现和私法自治的价值理念,贯彻鼓励投资、保护私人财产权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和保持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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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及其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制度予以承认和规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实践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该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使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缺乏了有力的物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人物权范畴,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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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俊生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7(6):12-13
《物权法》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为物权,这种界定有利于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保护。但是《物权法》只是一部框架性的法律,它所涵盖的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原则,有很多规定还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从上述意义上来讲,《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需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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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在农村和城市郊区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权利。农民需要宅基地建造房屋的,必须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经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是我国物权法体系中一个特有概念,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一种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身份性和无偿性(福利性)导致其不得自由流转即不得自由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改作其它用途。对此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亦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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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霞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9(5):123-125
传统物权理论认为,法定的物权公示方法当然的具有公信力,公信原则是我国《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笔者通过研究发现,无论是在不动产领域还是在动产领域,所谓公信原则的一般法理在我国《物权法》中都是不存在的。登记、占有和交付无疑是物权的公示方法,但是它们是否有公信力完全由立法者的选择使然,而非公示的必然结果。我国《物权法》没有确立公信原则,是充分考量了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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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法律制度中对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规定及其不足我国现行法律中与农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担保法》等。现行法律关于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一)就其性质而言,《民法通则》上的物权性质规定原则,但是抽象,而《农业法》、《担保法》中的债权规定是具体的并且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农地使用权的处分受到过分限制。(三)承包人于承包期内死亡,其继承人不是以继承方式取得该承包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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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依靠《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进行保护的,但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法律保护明显不足,造成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较大.通过对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设立、流转、消灭以及监督制度的深入分析,建议应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规定,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建立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促成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的监管制度,以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宅基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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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龙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7(4):80-81
《物权法》将采矿权规定在用益物权一编,从总体上界定了采矿权的物权属性。《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与《物权法》存在诸多不相协调之处,造成了现实中的若干问题。应当以采矿权性质为切入点,从法理和制度两大方面剖析二级市场中的采矿权流转制度,明晰采矿权的准用益物权属性并进行整体上的制度完善,最终实现私权与公益的有机结合,确保矿产资源的持续开采与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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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出台后对农民权益的设计体现在各法域的具体制度中,这使农民在<物权法>实施过程中有了坚强的法律后盾.因物权立法考虑到各方利益及需求,难免存有理论上和一些具体法律规则上的缺憾,因此,如何有效地引导农民实施物权法律保护其自身的权益成为今后立法完善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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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有丽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8(3):53-55
《物权法》是坚持改革开放、保护私人财产和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宣言书。它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长期以来渴望由法律对物权进行确认的愿望。纵观《物权法》有喜亦有忧,应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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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卓然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9,(1):45-48,131
“平等”是发展权的最本质属性。“平等发展的权利”是对发展权的深化和延伸。平等发展权的提出对于人权保护具有深远意义。影响平等发展权实现的原因是多元化的。我国立法中普遍缺失“发展权”概念,使平等发展权法律保护面临困境,这样的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解决的途径是宪法规范确立发展权为上位概念,在立法过程中牢牢扣住“平等”这个发展权的最本质属性,以确立上位概念为纽带,带动多层级的完整保障与高位阶的效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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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原来的城中村,如今高楼林立;原来的乡野农田,如今大道通衙;原来的街巷胡同,如今商厦栉比。变迁中,私权利与公权利出现摩擦与碰撞,《物权法》出台之前,因征收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彻权汔劣诞生之后,私权利将拥有一道保护墙。《物权汔》专门对征收和补偿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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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区分问题。我国一直未明确承认这一理论。实务中许多案件又必须依赖物权行为理论的逻辑思维予以解释。本文旨联系案例分析我国法律目前对物权区分原则的模糊态度。说明了目前物权立法变动模式的混乱状态。通过对物权法草案的评析来说明我国物权法所应采用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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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经过了耕地保护法律意识觉醒期、法律制度起步期、法律体系形成期、法律体系发展期的演进.我国耕地保护的法律形式、法律规范和法律手段在演变中完善,但当前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面临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私益与公益的矛盾与冲突以及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完善我国耕地保护法律体系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原则,以切实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主线,建议出台《耕地资源安全保障法》以树立耕地资源安全保障法律依据,并实现从国家到地方,从宏观到微观的一系列保护耕地数量、质量与生态安全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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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担保方式, 在我国被称为“担保之王”。在即将实施的物权法中, 抵押权制度相对于其在担保法中的规定有了较大的改进, 本文通过两种法律的对比分析, 将两者在抵押权制度的规定上存在的不一致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