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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其他一二种农作物为主要农作物。《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等对主要农作物品种从试验、示范、审定、推广、生产、经营、管理、保护等皆给予明确的定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在生产、经营前必须通过审定,使得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保护的实际操作性较差,市场化运作秩序比较混乱。本文就种子市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不审定制度与品种保护谈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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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都对农作物品种适宜种植区域作出了法律规定。特别是2006年《条例》第二次修订之后,更具针对性,对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推广、管理的法律规范更加明确清晰,可操作性更强:推进了种子产业化进程,提高了对种子行业的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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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大盲区
1.1 盲区一:销售终端无准入门槛,陷法律盲区
目前,关于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方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品种选育、生产经营、分支机构设立、种子质量纠纷等都有相关条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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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有效地调动了育种家的积极性,新品种不断增加,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作物新品种的育成,推动了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同时也给种子使用者在选用品种时带来困惑。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农业生产主要以家庭承包为主,大多数地区每户的种植面积一般在0.5hm^2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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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种子市场管理工作的特点、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农作物种子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种子市场呈现多元化,农作物品种更新速度加快,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随着种子市场的放开,种子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着农业生产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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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品种管理,遏止品种多、乱、杂现象
1.1种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凡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禁止销售、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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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标签是保证种子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生产商对种子质量的承诺和使用者选择品种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对种子标签的制作内容、处罚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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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未经审定品种是指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经营推广前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品种,包括虽经国家或经省级审定通过,但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市场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导致主要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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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激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作物种子产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种子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农作物品种更新速度加快,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由于我国种子产业仍处在起步阶段,一些地区种子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因此,如何规范市场准入,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行政许可管理,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成为每一名种子执法人员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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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35条第1款明确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批准文号等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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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种业现状与发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临沧地处云南省西南部,辖一区七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前,种子经营主体为市、县(区)种子管理站和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随着《种子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云南种子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市种子经营推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多元化经营格局已经形成,品种十分丰富,良种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农民购种空间拉大,有力地推进了我市良种覆盖率的提高和农业生产的稳步健康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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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射阳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减少了种子事故的发生,加快了新品种的推广,促进了粮棉油单产和品质的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该县种子管理和种子市场也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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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后,个别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法律意识仍然淡薄,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一是少数门市摊点存在销售种子未健全经营档案;二是个别品种未及时到县种子管理机构备案;三是少数代销户出现拆包销售不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一些农民群众对种子的识假辨假能力差,维权意识较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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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出台和:种子市场的放开搞活,种子经销网点急剧增多。为确保元江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种子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种子市场现状,认真组织开展种子法律、法规及安全购种常识的宣传、培训和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县种子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