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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正>为促进兽药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改革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审批制度,农业部下放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日前,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通知明确,自2015年2月24日起,农业部停止受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申请,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承接。2015年2月24日前已受理尚未办结的,农业  相似文献   

2.
要闻     
<正>农业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消息:为促进兽药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改革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审批制度,农业部下放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3月20日,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相似文献   

3.
《农村养殖技术》2015,(2):11-12
下放"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日前,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5年2月24日起,农业部停止受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申请,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承接。农业部要求,审批标准保持"三统一",即全国统一的兽药GMP检验验收标准、统一的尺度把握标准、统一的兽药GMP检查员遴选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检查验  相似文献   

4.
要闻     
《中国畜牧业》2014,(17):12-12
<正>国务院:兽药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将进行后置审批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涉及两项有关农业部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管理方式转变。据了解,此次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主要集中在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相似文献   

5.
政府要闻     
根据公开行政审批目录,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向中国出口兽药注册和兽药进门审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及标签、说明协审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及新兽药注册审批等项目仍为农业部保留审批项目,而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命业审批等多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6.
<正>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兽药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经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就兽药生产许可证监管主体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由农业部下放至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后,监管权相应下移,原由农业部审批核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吊销、注销和撤销等工作由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  相似文献   

7.
《中国动物保健》2014,(9):88-89
国务院:兽药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将进行后置审批;畜牧业提档升级凸显六大成效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相似文献   

8.
根据部领导要求,新年伊始,兽药行政许可实行综合办公。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兽药行政许可部分)包括12项:1、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2、兽用新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3、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4、兽药产品批准号核发;5、新兽药注册;6.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7、进口兽药再注册(兽药再注册);8.兽药变更注册;9、兽药进口许可证审批;  相似文献   

9.
《中国家禽》2004,26(22):29-29
农业部已规定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MP,这就意味着所有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在2005年后必须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否则将取消生产许可证。我国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实行双重许可,即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批准文号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指的是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必须获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1):52-52
项目名称 :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审批内容 :1 .是否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 .是否具备兽药生产条件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办事条件 :1 .《 <兽药生产许可证 >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 ;3.《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还需提交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办事程序 :1 .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的《 <兽药生产许可证 >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 ,并进行初审。2 .项目审查。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  相似文献   

11.
正近期,"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与"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的对接,可在第一时间为兽药监管部门、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养殖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信息。2015年2月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下放后,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需通过纸质文件报送生产许可信息,这种方式耗时长、效率低。  相似文献   

12.
《兽医导刊》2008,(1):33-34
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并核发山东佳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表1),有效期为5年;同意新乡市康大消毒剂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内容变更(表2)和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等5家兽药生产企业名称变更(表3).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1):5-5
根据农业部领导要求,新年伊始,兽药行政许可实行综合办公。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兽药行政许可部分)包括12项:1.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2.兽用新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3.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4.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5.新兽药注册;6.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7.进口兽药再注册(兽药再注册);8.兽药变更注册;9.兽药进口许可证审批;  相似文献   

14.
<正>2015年4月27日~28日,农业部兽医局就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办理的资料审核、兽药GMP检查验收等技术审查工作,对各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和有关兽药GMP检查员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确保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后,事项办理不走样、技术审查不放松。兽药GMP检查验收是严把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关的技术核心,实施兽药GMP是提升兽药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是解  相似文献   

15.
《动物保健》2005,(1):14-14
新年伊始,兽药行政许可实行综合办公,有12项“审批、核发、注册、审查、认定”等将实行综合办公,这是农业行政审批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就是把原来分散在部属各有关司局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统一受理和回复《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明确规定了行政审批的审批内容、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6.
信息广场     
《北方牧业》2005,(10):5-7
<正>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自2005年5月起实行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备案、公布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农业部对核发了全国统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纳入备案范围,定期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已备案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二、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向企业同时发放《兽药产品文号批件》及经审定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修订稿。企业按照农业部审定的内容  相似文献   

17.
本刊讯四川省人民政府7月1日发布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该批共计32个厅、局、委、部门及其所属系统实施的164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其中涉及畜牧兽医行业的有2项:种畜禽场建场审批和兽医医疗单位兽药制剂许可证核发。从7月1日起,各级政府、部门不再办理与164项行政审批项目相关的审批业务。同时,7月1日省政府还发出紧急通知,全省取消122项行政许可收费,其中畜牧部门取消“畜牧诊疗从业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企业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家畜人工授精员合格证”等6项许可(合格…  相似文献   

18.
正近期,"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与"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的对接,可在第一时间为兽药监管部门、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养殖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信息。2015年2月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下放后,各  相似文献   

19.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要求,经审核,现核发北京中水华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附件1),有效期为5年;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目前部分地区在审批兽药地方标准、核发产品批准文号及《兽药经营许可证》时,存在标准不一、把关不严和突击审批现象,这对下阶段清理地方标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产品质量,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做好清理地方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按照兽药管理法规和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的要求,严格掌握相关政策、标准,不得违规审批地方标准及其产品,不得降低标准、简化程序突击审批地方标准、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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