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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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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我国私有林发展带来更大机遇。文章阐述了国内外私有林发展趋势,分析了我国私有林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私有林发展的几点对策和建议,旨在推动私有林经营的积极性,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展区域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美国是世界上林业发达国家之一,美国的林地产权状况和经营政策值得研究。基于文献资料,本章首先介绍了美国林地面积变化状况和林地产权状况,进而分析了国有林经营政策演进情况和私有林经营政策体系,最后提出可供我国林权改革和林业发展借鉴的几点经验,即清晰的林权制度安排和经营策略完备的林权经营政策体系,现代化的林地集约经营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林业多种经营理念。  相似文献   

3.
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林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集体林区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能否通过林权改革促进南方集体林区林业快速发展,不仅取决于能否建立明晰的产权体系,而且也在于能否建立科学的技术服务体系、林农技能培训体系、适合集体林区的林农组织形式、政府的扶持措施机制和严格的林业执法体系。瑞典、挪威和芬兰在发展私有林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三国均属小国,虽然森林面积有限,但大部分森林为私有林,且私有林主多,每个私有林主平均经营的森林面积小。瑞典私有林主多达35万个…  相似文献   

4.
伴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全国各地私有林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私有林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私有林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为我国林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目前,许多地方强调“为国家或为集体植树才算义务植树”。有的地方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和私有林的发展而彷徨,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去开展义务植树,怎样去认定义务植树,有的甚至说在这些地方已不存在义务植树,没有必要再搞义务植树了。这些认识对不对?私有林主,包括从事私有林造林、管理等经营活动者是否已经履行了植树义务?  相似文献   

6.
日本森林组合历经100多年的发展, 在私有林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国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 可借鉴日本经验,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 走联合合作的道路, 从分散的小规模经营, 逐渐发展为联合合作、专业化协作、组织严密、体系完备的民有林经营联合体。  相似文献   

7.
以福建省集体林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了我国集体林的发展历程和分布情况,综述了学术界对集体林的研究现状,并分析了福建省集体林的概况及林权改革的主要做法,对北欧等一些林业发达国家的林业发展经验也作了剖析借鉴。结果显示:福建省在林权改革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如林地费收取难,各市、县、村等地的林权改革程序不规范,林权登记及发证滞后,林改前的管理程序已不在适应改革后的林业生产要求等问题。为此,提出了应加大对非公有林发展资金的扶持力度;倡导和扶持股份制和非公有林所有者协会的发展;加强技术推广,提高森林经营者实际技能;实行集体林分户经营;构建及完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实现集体林产权的法制化以保障集体林产权的完整性的发展策略。  相似文献   

8.
私有林在芬兰林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芬兰私有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成熟的林业合作组织。随着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为解决分散经营等问题以及降低经营成本和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林业合作组织在中国各地的健康发展,芬兰的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9.
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了长期以来林业工作中没有解决好的许多困难和问题,改革已使林业焕发了活力,产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创新林业发展机制、解决“三农“问题找到了突破口和有效途径,改革取得的成效和意义大大超出了林改本身。1.广大林农作为林业经营的主体得到充分体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木所有权大部分转变为农民个人所有,从法律上给予了确权发证,从而使私有林真正从实践上奠定了林业的基础地位,发展的活力大大增强。广大农民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林农作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地位  相似文献   

10.
通过宣传、推动、试点总结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3种方法,指出了实行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林权管理体系,使造林管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推动宿城林业和谐快速发展,提出了宿城林业生态发展的措施.  相似文献   

11.
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全国林业人才会议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依法严格林地林权管理;切实搞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稳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澄清了对林权证的作用,特别是林地使用权流转中确权发证的一些模糊认识,明确了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发放林权证,依法打击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把严格林地保护管理措施落在实处。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辽宁省11县329户林农684块林地的调研, 从经营主体、林种、林地获取途径等方面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路径进行总结与归纳。以家庭经营与联户经营的改革路径为例, 建立Heckman二阶段决策模型, 实证分析林权制度改革路径对林农生产投资决策的影响。结果表明, 家庭经营对林农生产投资决策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即家庭经营比联户经营更能提高林农林业生产投资的积极性, 并激励林农扩大林业投资规模。但是, 家庭经营也有受到资金、林地规模、生产技术的局限, 政府应进行林区金融产品创新, 鼓励林地流转, 引导林农参加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13.
森林认证助推世界私有林及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世界上绝大部分森林是私有林, 而随着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和国家政策的支持, 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速。森林认证对促进世界私有林和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和可持续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分析世界私有林和我国非公有制林业认证发展现状、模式和作用的基础上, 对如何推动我国非公有制林业认证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集体林地实行均山到户政策,由林农单独管理,难以实现统一的可持续经营,由此造成森林质量较低、森林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等问题,为此借鉴他国经验具有重要意义。文中从3个方面整理总结美国家庭森林发展与保护方面的经验,首先梳理其由政府主导构建的家庭林业政策扶持体系,其次对非政府环保组织培育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森林银行”进行分析,最后介绍美国利用市场激励机制通过林业碳汇项目引导家庭林主加强林地管护的做法;据此提出促进我国集体林发展的建议:完善林地产权制度,保障林农合法权益;构筑全方位的政策扶持体系;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林业碳汇项目。  相似文献   

15.
我国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现状与问题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中从全国198个自然保护区以及东南五省43个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个层次全面阐述我国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现状, 从历史上对土地权属问题的淡化或忽视、法律法规不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的矛盾及补偿机制等方面分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集体林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并结合国外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管理的成熟做法, 提出了加强试点、科学规划、完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创新模式、充分尊重社区群众的利益、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对策, 以推动我国自然保护区集体林改工作, 促进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我国“三权分置”改革中林农环境权益保障探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林地使用权流转业已出现并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与之相随的是,在林地流转实现过程中出现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在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置,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文中解读“三权分置”的逻辑构造,...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世界上8个发达国家私有林采伐制度的研究,总结其经验,对我国集体林采伐制度改革提出建议。发达国家因地制宜设计私有林采伐制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具有更多的私有林管理权,各国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来指导私有林采伐、对私有林采伐行为侧重政策引导。建议我国要坚持集体林采伐许可证制度,完善林木采伐相关法律,政府制定林业规划,林主制定森林经营方案,实行多种政策调控私有林采伐行为,加强采伐后林地更新管理,积极探索各个地区不同的私有林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8.
Both the reform of forestland tenure and timber market liberalization are important for forest resources management worldwide. This paper employs a unique provincial level panel dataset of 8 National Forest Resource Inventories and related price and investment data to estimate the effects on the forest of China's reforms of collective forestland tenure and timber prices in the 1980s. The system Generalized Method of Moments with robustness (controlling for endogeneity) and fixed effects models were used to identify the determinants of these reforms for the collective forest region of southern China. Our empirical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se two reforms jointly caused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As much as 13.5% of the total forest area was lost, and 14.9% of the forest volume was removed. Deforestation in the 1980s was followed with widespread negative long-term impacts on forest growth and afforested area. These policy failures suggest the important lesson that a well-conceived framework for monitoring and regulation needs to be in place for successfully implemented reforms.  相似文献   

19.
明晰所有权、勘界发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而山林权属不清、争议多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林木林地权属纠纷形成原因的系统分析,提出了预防林权争议发生的措施,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解决林权争议的办法,对推进集体林权制改革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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