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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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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畜牧兽医》2003,30(2):14-15
第一条为了加强草种管理,规范草种品质培育与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培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草种质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草种,是指草类植物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实、根、茎、苗、芽等,但不含花卉、中药材以及省农业、畜牧管理部门共同确定的主要用作绿肥的草种。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草种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从事草种品种培育、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从境外引进或者向境外输出草种种质资源以及草种进出口的检疫和管理,按…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草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相关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于2011年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成立对发展民族种业,提升我区草种选育、推广工作水平,加强草原生态保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草种管理,提高草种质量,维护草品种选育者和草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草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系列决定,严格规范草原行政审批事项中技术评审及现场查验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部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我司制定了《草种经营许可证(进出口)审批技术评审规定》《向境外提供草类种质资源技术评审规定》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现场查验规定》(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  相似文献   

5.
《四川草原》2003,(4):60-60
本栏责编王梦第一条根据《四川省草种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第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从事主要草种商品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办理《四川省草种生产许可证》。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少量草种的,不需办理《四川省草种生产许可证》。第三条四川省主要草种品种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发布公告的主要报刊为《四川日报》和《四川畜牧兽医》、《四川草原》杂志。第四条核发《四川省草种生产许可证》,必须遵守《四川省草种管理试行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五条主要草种商品种子生产企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下…  相似文献   

6.
各市、州、县(市、区)畜牧食品(畜牧、农牧)局:为切实加强我省草种管理,规范草种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四川省草种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规定,我局制定了《核发<四川省草种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草种经营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川畜食发犤2003犦51号同时废止。四川省畜牧食品局二○○三年六月十一日第一条根据《四川省草种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第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从事主要草种商品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办理《四川省草种生产许可证》。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少量草…  相似文献   

7.
《四川草原》2003,(4):61-61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草种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四川省境内从事草种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少量草种有剩余的,在乡(镇)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登记备案。草种生产企业自营草种的,不需登记备案。第三条草种经营登记备案,必须遵守《四川省草种管理试行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第四条从事草种经营,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营业房、库房、货架、货位、柜台等,不准在露天存放草种。第五条营业场所和库房应整洁卫生,并有消防安全设施。草…  相似文献   

8.
2006年1月12日,农业部发布第56号令,宣布新的《草种管理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原有1984年10月25日农牧渔业部颁发的《牧草种子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草种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在加强草种生产经营的管理,维护广大农牧民和草种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国草产业和草原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该办法共八章五十三条,内容上既体现了我国草种行业发展现状,又顺应了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为了便于广大从业者充分认识《草种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和掌握该办法,现本栏目全文刊发该办法,以飨读者。[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中国禽业导刊》2006,23(13):41-41
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猎枪弹具管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猎枪弹具,是指无膛线枪、火药枪、注射枪、为狩猎制造的有...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为更好贯彻《草种管理办法》,规范草种质量管理,促进草种业发展.2006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笔者随农业部组织赴美国草种生产加工与检验技术培训团进行为期21d的草种业学习与考察。在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学习,并参观了草种试验农场、草种公司及其草种加工厂。通过学习与考察,对美国草种业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  相似文献   

14.
<正>(湘政办发[2017]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全省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相似文献   

15.
《中国乳业》2005,(12):10-1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生鲜牛奶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生鲜牛奶质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中国果业信息》2007,24(12):27-2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出境水果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中国动物检疫》2001,18(5):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  相似文献   

18.
1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猪的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下同),保护养猪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畜家禽防疫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和农业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下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猪传染病为《实施细则》第三条中规定的猪的传染病。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具有一定养殖规模的养猪场。 第四条猪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防疫卫生规程。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特制订河南省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动物检疫》2010,(3):3-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检疫活动。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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