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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正>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3.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走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明确突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目标,并且提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以积极培育土地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毋庸置疑,农村土地确权是构建现代大农业体系的必然步骤。  相似文献   

4.
《新农业》2015,(13)
<正>2014年11月20日国家颁布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提出,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1连山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1现状连山区10个农村乡镇,农  相似文献   

5.
<正>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产业素质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为统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组织方式,推进园区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农业园区为落脚点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通过"百园双千农业龙头"+"六位一体产业化经营模式",示  相似文献   

6.
《新农村》2020,(9)
正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1.新型主体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杭州市有家庭农场3 4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 166  相似文献   

7.
声音     
汪洋: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与"中国种业十大功勋人物"和"全国十佳农民"进行座谈,对他们的突出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汪洋指出,我国农业已到了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阶段,要坚持依靠创新驱动,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汪洋强调,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重要标志。要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  相似文献   

8.
<正>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产业素质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为统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组织方式,推进园区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农业园区为落脚点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通过"百园双千农业龙头"+"六位一体产业化经营模式",示范带动全省小规模、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主体多元、合作经营为主转变,基本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  相似文献   

9.
《中国农资》2014,(41):3-3
<正>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同时,要处理好发展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的关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河南省把培育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促进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环境、发展数量、覆盖面等各方面深入分析了河南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现状,得出了经营环境不断优化、数量不断壮大、经营覆盖面不断拓宽、耕地占主导地位、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规模较小等结论。  相似文献   

11.
安然  李浩铭 《河北农业》2019,(11):61-64
<正>党的十九大指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小农户家庭经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形态的国情农情,必须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一、河北省小农生产基本情况在我省农业生产经营中,虽然近年来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有所提升,但以家庭为经营单元、小规模的普通农户仍是主体。  相似文献   

12.
农业纵深发展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智慧农业是在现代农业成长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础上演化形成,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时代要求。家庭经营是智慧农业的基础,在农业生产力进步和生产关系改革的框架下,家庭经营面临从依靠传统经验到现代智慧、从"一亩三分"到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型。为实现小农户有机衔接现代农业,家庭经营应沿着农业生产智能化、农业经营"泛家庭化"和农业资本化的路向前进。  相似文献   

13.
<正>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是在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中央制定的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意见》紧紧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这一要求,着眼于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并更好发挥对普通  相似文献   

14.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一要求,着眼于国情农情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律,既是重大的理论创新,也是务实的实践要求,对于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业人口所占比例很大,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既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又要考虑小农户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积极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小农户作为  相似文献   

15.
培育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是加快推进江苏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核心问题.从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民就业结构的重大变化、农民收入结构非农化趋势等三个方面阐明江苏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现实需求.以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五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代表,阐述了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顶层设计、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训职业农民、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营建优良的政策环境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模式,在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资源及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方面有着较明显优势,不仅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且是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特点,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理论,重点论述了如何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现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相似文献   

17.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坊子区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措施,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18.
<正>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目标,详细布局了2017年"三农"结构调整的改革方向。其中,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成为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之一。农机合作社作为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主体,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带领农民致富等方面日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释放出的关于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各项政策,对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来说无疑如一阵东风。  相似文献   

19.
丘陵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因国家及区域政策调整、产业发展阶段不同而异,面临着合作博弈风险,它较传统农户在土地、人力、资本、技术、信息、金融、社会等资源要素方面更具优势,使其成为丘陵山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载体.从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2个方面阐明借力多元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时代要求.在此基础上,揭示了新时代下多元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度"确定的多维困惑,进而对丘陵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度"的确定进行思考与展望.结果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要求,也是促进农业转型、产业扶贫的关键,同时还是农业现代化的特征所要求,更是由丘陵山区地域特色及现实生产力所决定的.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适度规模经营二者不可分割,新型主体须找准合适的"度","度"应兼顾主体培育的产业阶段性、要素资源的异质性和经营类型的差异性.丘陵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解析与重构须兼顾3个方面:首先,不同产业发展阶段以引领什么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如何基于要素差异性、功能互补性、产业关联性,处理大小业主、先进后进业主、本地与外来业主等经营主体间的关系,规避主体培育中的合作竞争风险?其次,针对现代农业经营目标转变,丘陵山区土地生产力水平约束、经营主体资源禀赋差异,产业发展阶段演化和产业类型规模需求差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经营规模的"度"如何把握?最后,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径是多种形式的,不同阶段、尺度、资源禀赋、生产经营性质、种养品种等所对应的最优实现路径应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20.
正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2018年吉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生产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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