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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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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了先证后照的许可方式,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必须加强对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2.
邱祖清 《种子科技》2003,21(4):212-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实施种子委托代销后,种子市场竞争加剧,种子销售价格下降,农民购种更加方便和实惠,但其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农业发展,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1代销者的素质问题《种子法》出台后,种子经营由过去的专营变为多元化多渠道经营,并且在四种情况下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也可以经营。根据《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3.
周乐峰  林孝水 《种子科技》2002,20(3):153-154
种子经营许可制度是种子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 ,对加强种子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精神实质 ,是搞好种子执法管理的关键。1 对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理解《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规定了先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 )后照 (营业执照 )的许可方式。因此 ,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经营种子的先决条件 ,涵盖所有种子经营行为。然而 ,《种子法》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所以 ,正确…  相似文献   

4.
张火炎 《种子科技》2001,19(3):150-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 2 0 0 0年 12月 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业工作 ,特别是种子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更加规范了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管理、使用者的行为 ,既提高了经营的灵活性 ,也加强了管理的严肃性。但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对《种子法》的一些条文的不同理解会产生一些疑惑。在此提出几点 ,以供探讨。1 种子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凭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但《种子法》也规定了四种情况可不办理经营许可证。其中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剩余的…  相似文献   

5.
杨日 《种子科技》2002,20(4):213-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七、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 ,以下四种情况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经营种子 :第一种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 ;第二种 ,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 ;第三种 ,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 ;第四种 ,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以上四种经营行为 ,《种子法》除对第一种指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和第四种应当备案外 ,对其它两种没有任何…  相似文献   

6.
郭红英哈尔滨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处 哈尔滨 15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农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九条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  相似文献   

7.
朱新明 《种子科技》2003,21(1):2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一年来,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以法治种,推动种子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种子法》的某些条款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和对种子质量问题难以追究的问题。酒泉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有效地贯彻实施《种子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谈谈我们的对策与作法。1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几种情况《种子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  相似文献   

8.
办理经营种子备案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种子虽小,关系重大.国家把种子作为一般禁止和限制商品,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经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相应许可证才能够解除这种禁止和限制,开展种子经营活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以下简称<种子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又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均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是,有关法规又规定以上 3种形式的种子经营者必须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面就办理备案的有关可操作性具体问题作以探讨.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 ,是我国种子工作的一件大事 ,使我国种子产业进入了依法治种的新阶段。这对于提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独立执法地位和威信 ,依法查处假劣种子案件 ,规范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行为 ,保护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 ,根据我市种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 ,我们认为 ,在贯彻《种子法》的同时 ,有几个问题有待解决。1 关于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经营许可证的问题《种子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 :“种子经营者专…  相似文献   

10.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了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但是,下列四种情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一是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的,二是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三是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四是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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