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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1号文件中出现。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家庭农场的主要特征(一)家庭农场是规模化农业生产家庭农场是规模化农业生产,这意味着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面积要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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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晓娜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21,35(4):44-50
扬帆农场和D村农场是两个典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个是"公司+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一个是"集体经济+公司+农场"的经营模式.扬帆农场通过"个性定制""采摘体验"和"定点配送"的方式进行经营.D村农场则通过"一二三产融合"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分工合作的部门设计,实现了现代农业的价值增值.通过案例分析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要拓展农业多功能,创新"小而精"农业,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公司化经营模式等.政府要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构建以农业科技、信息、人才为主的服务平台和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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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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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党中央就"三农"问题连续出台的第十个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农户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一、家庭农场的概念家庭农场通常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农业部看法,比较规范的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条件: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即非城镇居民。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即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3.以农业收入为主。即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4.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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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荣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20,32(3):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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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发展家庭农场,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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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委近日召开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新闻会,会议表示江苏省支持专业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家庭农场联合起来组建家庭农场合作社;不提倡家庭农场过大规模;不支持已经登记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变身家庭农场。江苏省农委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根据农业部的定义,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农业部统计口径初步调查,全省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复合经营的各类家庭农场总数达24.2万家,其中种植业8.8万家,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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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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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顺德 《中国农业信息快讯》2013,(9S):21-22
<正>从2012年中央提出的"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到2013年的"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流转"的政策转变,显示了中央对农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对家庭农场的发展,得到了媒体和农民的广泛关注。家庭农场属舶来品,像美国、法国这些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家庭农场已非常普遍。它相当于一个种粮大户的升级版。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劳动力的农业经营单位。家庭农场需要一定的经营规模,其规模的低限是获得家庭成员基本消费收入的规模,其高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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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8,32(2):28-33
以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为基础,联合创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有效途径.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对弱质性促进了苏州"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的产生,通过分析"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的概念、特征及发展模式和政策启示发现,"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将是未来发展产业化农业的一个新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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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家庭农场"成为热词。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起,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首次在一号文件中出现的"家庭农场",丰富了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形式,也是对业已出现在各地的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模式的肯定。作为涉农部门,农资行业将会从中得到哪些"红利"?面对这种机遇,农资企业又该如何"动作"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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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报告指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兵团应不应该发展家庭农场、如何发展家庭农场,成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本文从家庭农场的内涵和特征出发,分析家庭农场与兵团其他主要经营主体的区别和联系,探讨现阶段兵团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和制约因素,应遵循的原则和发展的主要模式,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措施,以期对兵团发展家庭农场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