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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国新农村政策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崔松今 《延边大学农学学报》2001,23(4):308-310
韩国为了解决因忽视农业和农村经济而产业的一系列问题,颁布了新的《农业、农村基本法》和《农业协同组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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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国历来重视农业立法,以《农业基本法》为农业宪法,同时配之以制定了100多部农业法律,已形成了较完善的农业法律体系。其中,《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韩国有关立足农业发展的专门法律之一,它的制定与施行有力地促进了韩国农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一、颁布《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背景自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推进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战略以来,韩国经济发展迅速,但由于韩国推行“重工轻农”政策,所以产业结构失衡,给农业、农村和农民带来了不少问题。1.农业经营规模零散化韩国于1949年6月制定的《土地改革法》规定,自耕农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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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自1947年日本政府颁布《农业协同组合法》,在过去农业会基础上建立以来,经过40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庞大的、完整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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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协同组合的发展是受德国的影响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组织推进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经历了明治时期的产业组合,到战争时期的农业会,再到战后的协同组合法的职能别区分的1947年制定的农业协同组合法演变与发展。随着日本经济发展与农业部门的萎缩,以大米部门为代表的土地利用型农业在规模扩大方面阻碍重重,形成了农民的兼业深化,特别是农外收入大于农内收入的第二种兼业深化下,日本农协在组合员制度方面显现了正组合员与准组合员人数逆转的现象,准组合员人数的增加得到了发展,超过了正组合员人数。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在其演变与发展历程中具有自己独特的全农户加入和准组合员制度、综合农协、系统农协、与政府农业政策关系紧密等4个方面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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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合作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吴方卫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2,25(1):107-110
生产之间广泛与有效的合作是农业产业化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农民与产业化组织建立产权联系,在产权联系下实行产业链全程一体化合作,是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行政部门应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创新造良好与宽松的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制定有效的孵化政策和激励措施,提供正确的导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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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路径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山西农业科学》2016,(2)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是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支撑。针对京津冀区域农业科技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特点,提出以北京为创新中心,以天津为孵化基地,以河北为应用支撑区的协同创新思路,通过组建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组织实施协同创新工作。根据京津冀区域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提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重点领域,并从整合创新资源、完善合作机制、创新体制、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和搭建信息网络平台等角度提出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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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我省将以"五个协同"为平台,推动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协同。推动高耗水农业有序调减,继续共同打造环首都鲜活农产品供应基地。创新金融资本合作,加快推进北京、天津农担公司与河北开展农担业务。加强农业与二三产业合作,吸引北京企业来冀建设生产基地和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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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协同的结构特征、运行机制及驱动因素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基于组织协同理论,构建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协同机制及其驱动因素的理论模型,采用SEM模型对该理论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探讨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协同的结构特征、运行机制与内外驱动因素的作用机理。结果表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外部和内部驱动因素对组织的协同结构具有显著影响作用,内部驱动因素和组织协同结构对组织协同的运行机制具有显著直接影响作用,同时内外部驱动因素通过组织协同结构间接影响组织协同运行机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协同驱动因素、组织协同结构和运行特征之间存在显著的多阶因果链的逻辑关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协同是内外驱动因素作用的结果。研究阐明了人力资源、政府促进、契约规范与广泛参与是当前农业合作组织协同的主要驱动因素等结论。提出了建立高效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重视人力资源及政府等驱动因素的影响,并运用有效驱动力来改善或构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合理的协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协同结构来带动组织的健康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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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农业与农业教育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为了协商中国农业大学与韩国农业专门学校两校之间学生交流事宜,同时了解和学习韩国农业发展和农业教育的经验,中国农业大学一行于2001年5月25日至6月3日赴韩进行考察,参观了农村振兴厅及其所属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韩国食品开发研究院以及地方农民培训中心、农业技术中心、地方农(业)协(同)组织,访问并考察了韩国农业专门学校、汉城大学(校)农业生命科学学院(大学)、高丽大学(校)生命环境科学学院(大学)以及协成大学,还参观了农户及农场。笔者对参观考察中的所见所闻深有感触,特将韩国农业发展与农业教育的一些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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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制度农业部经营指导司刘登高日本农协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以1900年日本政府颁发的《产业组合法》为标志,该法旨在帮助中小生产者通过互助合作提高生产能力;(2)以1943年颁发的《农业团地法》为标志,其目的在于建立农会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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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美国、韩国的合作组织立法农业部政策体改法规司薄伟康日本、美国、韩国的合作组织立法代表了3种不同的类型。日本制定了一部规范各种类型合作组织共性的合作组织根本法;美国并没有一部全国适用的联邦合作社法,关于合作社的条款包含在其他法律之中,如联邦收入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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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推进农业科技成果更有效地转化,构建稳定的转化模式及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方法】通过实地调研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相关主体,总结典型的转化模式,综合考虑参与主体的风险承担、技术创新、合作程度等因素,构建修正Shapley值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模型,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各主体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结果】(1)政府、科研单位、农业企业、经销商/零售商、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之间已形成了包括公益性、经营性和扶贫性等多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不同模式下各合作主体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专业分工效率、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创造出更高的整体收益和个体收益。(2)构建以农业企业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可以形成更高的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3)修正后的利益分配方法由于纳入了参与主体风险承担、技术创新和合作程度的影响,更符合实际且有利于合作的长期稳定。【结论】通过加大对农业企业主导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增强不同主体间合作创新的协同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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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2016,(31)
正2016年11月3日,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和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一行进行农业科技工作会商,并代表双方签署《关于建立"科农协同"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加强两部在农业科技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对于不断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农业部将以"科农协同"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努力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农业产业竞争力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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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构建京津冀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是京津冀农业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重要一环。但当前京津冀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长效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探究了美国密苏里州和法国奥罗阿大区建设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成功经验,为京津冀区域农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建设协同创新的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并加强国际合作是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因素。京津冀地区应从建立分工明确、协同创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涉农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机制、促进国际合作方面着手,全面建设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系统,进而带动京津冀区域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整体进步,为京津冀区域农业协同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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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也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文件,出台了政策措施。2007年7月1日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在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助农增收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