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新《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早在2010年6月1日起实施。但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农机用户对新农机三包规定仍然不太了解,尤其是购买的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不知如何申请三包。现将《农机三包规定》规定的农机产品修  相似文献   

2.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一些规定,它对界定三包责任至关重要,农机消费者应记住这些日子。  相似文献   

3.
6月1日起《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但是,根据近年来农机产品“三包”服务的现实,  相似文献   

4.
<正>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机三包服务是确保农机具充分发挥效率、农业机械产品用户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的基本形式,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但是,根据近年来农机产品"三包"服务的现实,笔者  相似文献   

5.
杨蓉 《四川农机》2013,(2):32-33
由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工信部联合修订并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已于2010年6月1日生效,1998年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新三包规定》在原规定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农机产品的技术进步、农机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和农民需求,对原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更具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1 国家对农机产品三包有专门规定吗 ?答 :对农机产品三包 ,国家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部等六个部门联合专门制定发布了部门规章《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农机三包规定》) ,已于 1998年 9月l日实施。它明确了农机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并对农机产品三包的条件、程序、免责以及三包有效期限、三包纠纷处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2 《农机三包规定》适用于哪些农机产品 ?答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给农民 (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7.
由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工信部联合颁布的2010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于同年6月1日生效,1998年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这是我国农机化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必将对规范农机产、销、用、修,保护农机生产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机化又快又好发展,提高我国农机产品国际竞争力,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科学发展,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有一些具体规定,它对界定“三包”责任至关重要,农机消费者应记住。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农机投诉站可以依法受理农民消费者的投  相似文献   

10.
为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农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规,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1年11月30日制订并发布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规则》规定,凡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争议,均可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及地方投诉监督站投诉。受理投诉原则(1)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2)受理投诉、调解争议,要以事实、证据…  相似文献   

11.
国家六部委制定发布,自1998年9月1日施行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实施近10年来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产品销售者修理  相似文献   

12.
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  相似文献   

13.
《河北农机》2014,(5):16-16
<正>为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规范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4月16日,衡水市农牧局以【2014】58号文件印发了《衡水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制度》。该制度共计十三条,明确规定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经销商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4.
为了规范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秩序,方便农民购买享受补贴的农机产品,维护农民等购机者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辽宁实际,2010年年初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15.
国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白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建立了农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规定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及时召回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的农机产品。召回制度规定,对投放市场的产品,发现由于当时不可预见的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企业进行回收、改造或处理,  相似文献   

16.
1998年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维护农民利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机产品技术水平的进步、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农民需求的多样化,此规定的某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3月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新《农机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17.
1998年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维护农民利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机产品技术水平的进步、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农民需求的多样化,此规定的某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3月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新《农机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18.
◆购货发票这是消费者应提供的主要证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际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据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据。”农机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第五条规定:销售者在产品出售时,应当“提供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三包凭证、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相似文献   

19.
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  相似文献   

20.
《福建农机》2001,(3):29-29
2000年3月15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拆监督站制定的《农机受理投诉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是中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消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受理投诉范围和投诉方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