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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2月3—8日林业部森林植物检疫防治所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局举办为期一周的森林植物检疫学习班。参加学员67人。学习班开设了国内外植物检疫现状、检疫基础知识、国内森林植物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国内森林植物调运检疫操作规程、木材害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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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物检疫就是为了防止危险性病虫传播蔓延,保护林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检疫法规,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调运时所采取的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措施。它包括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产地检疫就是对森林植物的种子、苗木和木材的生产基地进行调查,发现疫情及时清除,控制检疫对象传出。产地检疫是国内森林植物检疫的重要手段,也是把住检疫关的首要环节,尤其是在当前检疫技术较落后的情况下,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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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10—24日,全国第二期森林植物检疫培训班在沈阳林业部森林植物检疫防治所举办。参加学习的学员有61名。学习班就林木病虫害检疫技术和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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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森林资源保护“三防”体系(防火、防盗、防病虫害)之一,而森林植物检疫是森林病虫害防治“三网”(测报网、防治网、检疫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森林植物检疫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应。它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通过国家政府机关颁布的检疫条例、细则及各种单项措施,并授权检疫机关运用行政查处手段来限制人为活动、实施检疫检验或除害处理,预防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因此,森林植物检疫又叫做法规防治。检疫法规、细则及各种单项检疫措施,和国家颁布的其他法律一样,人人都必须遵守。 森林植物检疫具有紧迫的时间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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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物检疫,是把一些能够通过人为活动传播,而且危害严重,只发生在局部地区的森林病虫,列为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由国家或地方行政机构颁布检疫办法,对能传带检疫对象的材料(种子、苗木等)进行检疫检验和消毒处理,以达到禁止或限制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在国内外区域间进行人为传播扩散的目的,这种合法限制的措施,就叫做森林植物检疫。国内外有许多危险性病虫通过人为传播毁坏农林业生产的实例。例如栗疫病从亚洲传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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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江西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薄弱,现结合该省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对森林植物检疫的任务、检疫程序与方法和结果评定及处理等谈几点看法,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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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森林植物检疫中规定使用的检疫单证有9种,即《植物检疫证书》、《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森林植物检疫员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处理通知单》、《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取样凭证》、《林业行政处罚通知书》。这9种检疫单证属法律文书,一般需保存3年。《植物检疫证书》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所属森检机构中的专职检疫员按规定签发,一式三联,第一联随货运寄,由收货人保存;第二联寄往货物调入地森检部门备案;第三联由签证机关存档。检疫机构在接到调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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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但自1989年理顺关系以来,发展较快;今后的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建议: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检疫机构,稳定检疫队伍;提高检疫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检疫技术科研工作;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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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林业部以林护通字[1996]2号文发布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单的通知。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林业部《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确定管理办法》(林策通字[1995]83号)的规定,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单,经全国林业行政、生产、科研、教学等方面的专家会议审议,经林业部审核,予以发布施行。同时废止1984年林业部林发(护)字〔1984〕452号文发布的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名单。新发布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共35种,其中昆虫19种,病害16种。在广西分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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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岑溪市召开了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动员会。这是岑溪市首次就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召开如此高规格、大规模的专项行动会议。专项检疫行动是为有效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法规,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护好岑溪市20多万公顷森林资源而开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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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岑溪市召开了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动员会.这是岑溪市首次就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召开如此高规格、大规模的专项行动会议.专项检疫行动是为有效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法规,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护好岑溪市20多万公顷森林资源而开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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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了盈江县森林植物检疫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对策措施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境外疫情调查和预检,实行木材原产地加工,建立木材检验检疫区,内外检疫互相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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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森林植物检疫是以林木、林木种子、苗木、林产品及其运载工具为对象的检疫。通过检疫,防止林木病、虫的扩散蔓延。同时,也提示人们,在发生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地区应积极采取防治措施。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我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开展较晚,基础较薄弱,检疫的技术水平不高,检疫机构和程序不健全。因此,一些危害林木的危险性病、虫,至今仍随着原木、种子、苗木、插条等林产品和繁殖材料的调运继续在国内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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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了浙江省中部地区检疫性森林病虫害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外省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本地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种类,分布,寄主,危害程度和为害情况,论述了有效的防治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