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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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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农业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条文中规定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农业税条例》中明确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 1 5.5%;农业税分夏秋 2季征收 ,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 ,农业税要以实征收 ,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 ,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价代金 ,农业税抵征代金数额 ,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二、农业特产税 根据《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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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条文中规定: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农业税条例》中明确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农业税分夏秋2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农业税要以实征收,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价代金,农业税抵征代金数额,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二、农业特产税根据《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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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要闻     
向慧 《农电管理》2004,(3):44-44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月中旬出台三类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一是提高个人、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同时,大幅度提高纳税人按次纳税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二是对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凡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内且已征收农业税、牧业税的,对其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是明确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对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地区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  相似文献   

4.
农业特产税 ,全称为农业特产农业税。是对农业生产中从事经济效益较好的种植、养植品种征收的一种特殊税种 ,征收范围包括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牧畜、食用菌和其他产品收入。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 ,即按照农业特产品的实际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者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核定。农业特产税根据收入的不同税率也不同 ,对收购者适用的税率是 :晾晒烟叶、烤烟叶为 2 0 % ;毛茶12 % ;海淡水养殖、滩涂养殖、海淡水捕捞 5 % ;原木8% ;牛皮、猪皮、羊皮 5 % (目前 ,对猪皮暂停征税 ) ;羊毛、兔毛、羊绒 10 % ;黑木耳…  相似文献   

5.
一些农民对农村税改后应该负担的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征收不太清楚。根据中发[2000]7号文件及《关于加强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意见》精神,农民在税费改革后应负担以下税费项目。 一是依法缴纳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其总体负担不超过农业税常年产量的8.4%;从事种植或养殖应税农业特产品并取得收入的,依法缴纳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  相似文献   

6.
中国政府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农业税。中国农民欢欣鼓舞,终于告别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是一种传统的税种,在我国有2000多年历史。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7.
政策要闻     
什么是牧业税?牧业税是国家对牧区、半农半牧区从事牧业生产有牧业收入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牧业税法规,对各地区征收牧业税,要求按照“促进牧业生产发展,改善和提高牧民的生产和生活,增强民族团结”的方针和“从轻征税、合理负担、照顾民族习惯、尽量简化税制”的原则征收。具体征收办法,由各地区根据《农业税条例》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精神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中发[2000]7号文件规定,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地区牧业税负担略低于新的农业税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  相似文献   

8.
农业特产税,全称为农业特产农业税。征收范围包括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牧畜、食用菌和其他产品收入。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即按照农业特产品的实际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者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核定,收购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收购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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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全称为农业特产农业税。征收范围包括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牧畜、食用菌和其他产品收入。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即按照农业特产品的实际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者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核定;收购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收购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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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农业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减少或免除农业税。   1.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荒滩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 1~ 3年。   移民开垦荒地、荒滩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 3~ 5年。   具体免税年限,由县 (市、区 )人民政府根据垦种难易程度和生产验资情况规定。   2.纳税人从下列土地上得到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 (1)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林业、水利院校用作农业试验的耕地。 (2)对农业系统事业单位的农作物良种示范繁殖农…  相似文献   

11.
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使2004年的“三农热”增添了理性与务实的色彩;在2004年的“两会”上,“三农”问题成为许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问题。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每年可使农民减轻负担48亿元。从2004年起,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4年农业税率降低可使农民减轻负担70亿元。为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今年中央财政将拿出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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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月20日公布5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这5项优惠政策包括:一是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是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相似文献   

13.
陕西、江苏、安徽等地方政府建立“农机发展基金”措施过硬安徽省濉溪县规定农机发展基金从五个方面征收:①县及乡镇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按20%划拨;②从事农机生产、经营、维修的单位和个人,按年收入的5%征收;③购买小轿车、面包车、小客车的单位和个人,按车款的1%征收;④农机管理收入的10%;⑤农机服务实体纯收入的10%.发展基金用于六个方面:一是大中型农机具的购置补贴;二是实施农机节本增效工程项目;三是新农机具的推广;四是服务体系的建设;五是农机发展奖励基金;六是小康村农机化建设的补贴.  相似文献   

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的要求.首先,要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人,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减负必须坚持“一项制度”,做到“八个禁止”。即:坚持农民合理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制度。农民上缴的提留统筹费不得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并且不得超过1997年的预算额,凡超过的要坚决减下来并退还农民。禁止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指标,按人头、田亩平摊。禁止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从中央到地方,任何部门都不得搞达标升级活动,也不得以检查评比的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禁止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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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困难 ,农民负担过重 ,是新世纪中国农业和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 ,也是党和国家十分关心的问题。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分流农业劳动力等等 ,就是党和国家为提高农民收入作出的战略决策。这里我想就减轻农民负担 ,从农业税方面谈一谈自己的看法。据农业部统计 ,2 0 0 0年全国农民直接负担的税费共计 1778.9亿元 ,平均每个农民负担 199元 ,比 1999年增长了 3.3%。另据税务部门统计 ,2 0 0 0年实征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屠宰税共 370亿元。如能直接免掉“三税” ,对农民是切切实实的实惠。免掉三税 ,我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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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的开征和税免的调整,都必须依法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对纳税人作出开征和调整税免的决定。 2.纳税人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当为其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检举人奖励。 3.纳税人确实不能设置帐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帐簿。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建设全面小康社会 ,“三农”(即农村、农业、农民 )问题是关键 ,为此党和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举措 ,比如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推进农业产业化 ;加快小城镇建设 ,发展农村城市化和工业化 ;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 ,提高农民收入……这一期我们刊发了中共迁安市委研究室、江苏省滨海县委副书记张耀邦和河北省故城县纪委古继轩的 3篇文章 ,它们分别从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城市化建设 ;发展农业产业化 ,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外向化进程 ,做强农业经济 ;减轻农民负担 ,取消农业税 (包括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农业特产税 ,在我国税收总量中已占很小比例 ,2 0 0 0年占全国税收收入总量已降至 3.7% )几个方面对解决“三农”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写得有理有据 ,很值得一读。尤其是中共迁安市委研究室的《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构筑中等城市》一文 ,内容丰富 ,措施得力具体 ,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值得各县 (市 )因地制宜借鉴。我们也希望从事“三农”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 ,把你们的经验和体会寄给我刊 ,我们将陆续刊载 ,予以交流 ,共同为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而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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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月20日公布五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这五项优惠政策包括:一是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是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  相似文献   

20.
(本刊讯)2004年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五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是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不缴纳增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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