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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滥伐林木?滥伐林木就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是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是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或者在林木采伐证规定的地点以外砍伐自己所有的森林、林木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问:某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村委会主任李某,为解决村里架设照明用电线,多次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商议砍伐一部分林木出售后筹集资金。尔后,他们到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了25方的杉木采伐许可证。接着,组织村民30多人在村集体所有的林场采伐杉木225方。村支书赵某、村委主任李某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研)发[1987]23号> 《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解释》第8条规定: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4.
<正>无证砍伐57立方米林木后,刘某自动投案。近日,汨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滥伐林木罪案件。2019年5月,刘某得知大荆镇金星村某村民有林木出售,便以8000元价格购买。因刘某急着建房,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便雇人将购买的"大路冲"山上的林木进行砍伐。经  相似文献   

5.
曹涌 《江苏绿化》2000,(6):25-25
邗江县霍桥镇陈巷村滥伐林木案,由邗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当事人姚成桃滥伐林木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日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首开我县因砍伐林木而被判刑的先例。那么什么是滥伐林木罪?它又有哪些特征?  所谓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保护森林的有关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  相似文献   

6.
日前,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周玉成、陈四群犯滥伐林木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庭审理查明,1999年11月,周玉成在担任门头沟区谭拓寺镇阳坡元村负责人期间,因村煤矿生产需要窑柱,故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采伐林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抚育采伐本村北坡栎树550株。但是周玉成为了“多搞些窑柱”,指使河北人陈四群在本村白草涧等地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和数量任意采伐林木。陈四群明知林业主管部门只批准周玉成采伐550株,但为自己多挣钱,故组织他人一起滥伐林木3789株,立木材积92.17立方米。  相似文献   

7.
没钱娶老婆,父子3人便大肆砍伐自留山上的林木,造成一起重大毁林案件,结果是老婆没娶成,父子3人却同陷法网。近日,被告人龙道江、龙家汉、龙家塘3人均被会同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并处罚金1000~3000元。被告人龙道江、龙家汉、龙家塘父子3人系会同县漠滨乡候家坡村村民。2003年3月,龙道江以其次子龙家汉要娶老婆为由,向村委会和乡林业站写出砍伐其自留山上林木的申请。同年6月7日,被告人龙道江、龙家汉、龙家塘父子3人在没有得到乡林业站的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便雇请人员到其自留山上无证砍伐杉树共796…  相似文献   

8.
2001年3月,被告人谌松华、谌新国、蒋冬生以1388元的山价买到谌某某等人山林一块,双方确定了山林四至界线,并言明,采伐林木时,由3被告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买卖成交后,3被告人仅办了3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皆伐了此块山林,共计采伐活立木材积100.6立方米,其中,国家二级珍贵树木刺楸6.4立方米。案发后,如何处理本案,存在多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谌松华、谌新国、蒋冬生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对其应数罪并罚。理由有:3被告人违反国家林木采伐制度,非法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9.
日前,中方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潘圣录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潘圣录系中方县牌楼镇阳合垅村村民。1984年潘圣录在本村长湾垅自己的自留山上营造了一片杉、梓混交林。林木成材后,潘圣录为了自己修建房屋,于1999年2月至2000年9月间,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便擅自在该自留山上砍伐杉、梓木,加工成屋料。经林业技术鉴定,所伐林木折合活立木材积计17.17立方米。为此,中方县人民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潘圣录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潘圣录辩称自己砍伐林木是为了建房用,并且所伐…  相似文献   

10.
3月4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对买卖松树构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徐显毕、唐昌剑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徐显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唐昌剑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2001年3月,徐显毕到岩头乡白市村找到唐昌剑和林跃花,向他们联系购买松树。经协商后,徐以1600元的价格买下了唐及其兄嫂林跃花两户在桂力山自留山上的松树。双方约定,由唐写出申请采伐林木许可证的报告,徐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在唐向林业主管部门写了申请报告后,徐未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雇请劳力砍伐松树47株…  相似文献   

11.
温某在林场购买5 000株杉木秧苗,在自留山上种植.成林后,温某因儿子上大学急需用钱,就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温某拿到采伐许可证后,超额采伐林木93立方米,被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处罚.  相似文献   

12.
7月10日,溆浦县伏水湾乡新田岭村2组村民刘文兰因无证砍伐林木,被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今年3月,刘文兰因家庭经济困难,外出打工没有赚到钱,回来后便打起了本村山上林木的主意刘文兰以每根6~10元的价格,购买了本组村民舒清海、赵杨建、周林福3户位于本村“长田边”和桎木岭”两块责任山上的松树,并约定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刘本人负责办理。4月初,刘在征得村委会同意后,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雇请本村村民舒均坦等人采取择伐的方式砍伐松树,加工成松元木后卖给个体煤矿老板徐助…  相似文献   

13.
广西灌阳县观音阁乡文明村委主任吴冬深,平时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知法,不懂法,在本村采伐林木过程中无视法律尊严,强令村民超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限额采伐,造成大面积滥伐,致使本村林场被盗伐林木77.6523立方米,折合活立木蓄积102.0949立方米,构成单位滥伐林木罪,本人亦难逃其究,身陷囹圄。2000年6月上旬,犯罪嫌疑人吴冬深召集本村村委召开为村修水利筹集资金会议,最后议定砍伐村林场杉木出卖以弥补资金不足,继而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在砍伐林木过程中,吴冬深到林业部门办理了杉木采伐量为274…  相似文献   

14.
一、答山东省临邑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关于滥伐林木的有关问题村民孟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形下,以8200元的价格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沟边的树木91株(立木蓄积28.22立方米)卖给苏某,由苏某采伐。本案中,孟某和苏某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因为孟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采伐28.22立方米林木,但其主观上具有放任苏某采伐的故意,并且收取了价款,故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森林法》对农民居住的房前屋后、自留地的零星林木虽然没有详细的法律解  相似文献   

15.
1998年5月,恭城瑶族自治县观音乡观音村党支部书记盘朝安因滥伐林木被查处。1997年2月间,时任观音村党支部书记的盘朝安与其他村委干部研究决定砍伐木村村委山周林木,并写出申请报告送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但在未经批准未取得采伐证的情况下,观音村委就于同年6月、9月份分别与龚某、陈某签订了砍伐水源垒、黄泥垒、隧洞口路底等地杉木的合同n自lop年6月28日至10月2日止,共砍伐杉木8993条,木村村积4if.768d,活立木蓄积sot.(XIl。恭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观音村委的上述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盘朝安身为村委主管人员…  相似文献   

16.
最近,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滥伐林木的包工头蒋芳芝和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的商贩何太仁、陈庭谊已被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0年5月,该县桥头铺镇罗坪村村委会为解决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到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438立方米杉木砍伐指标。采伐证规定:采伐方式为择伐,采伐强度39.7%。6月18日,罗坪村委会就采伐承包事宜对外招标。本村村民蒋芳芝以每立方米58元的砍伐工资中标,当即与罗坪村委会签订了杉木采伐合同。随后,蒋芳芝组织23名民工进山砍伐,并按村委会干部授意的“多砍些,好卖些”的观点…  相似文献   

17.
最近,石门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人王继林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3000元。去年3月18日,石门县磨市镇黄龙岗村村民王继林通过竞标购得本村立木湾集体山林的经营权。之后,王继林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3月 28日至5月6日期间雇请本村村民陈某等人砍伐所购山场中的雪压灾害木,合计  相似文献   

18.
粟多海、江辉在《湖南林业》2003年第3期“政法园地”栏目上发表的题为《检察机关为何撤诉》一文(以下简称“粟文”),提出杨某超伐林木未达到滥伐林木罪数量较大的起点而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本案杨某超伐林木已达到滥伐林木罪数量较大的起点,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粟文”认为,“分析市林调队对采伐迹地技术鉴定结论:伐区采伐林木蓄积411立方米,根据统计学原理及森林资源调查允许误差10%,该鉴定结论可采伐林木的范围为369.9~452.1立方米之间。比照《刑法》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杨某超伐林木蓄积的数量是369.9-366.…  相似文献   

19.
日前,安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朝保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李朝保,系安仁县城关镇东周村人。2004年8月,他以每棵树10元的价格,向本组村民章桂文、唐贵香购买了地名叫“虎形山”和“黄子山”两块自留山林。当时双方口头协议,采伐手续由李朝保负责办理。同年8 ̄10月间,被告人李朝保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其所买的两块山林擅自进行砍伐,并将林木运到当地个体木材收购处,卖得现金4000元。同年10月间…  相似文献   

20.
近日,江苏省金湖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金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南镇李坝村五组组长徐再香和组民潘学书及本村四组组民张明忠滥伐林木一案。3月19日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学书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500元;被告人张明忠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徐再香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500元。2001年2月中旬,徐再香在任金南镇李坝村五组组长期间,为解决本组修建水利设施资金,决定将集体所有的200多株杨树以9000元的价格协议承包给被告人潘学书、张明忠等12人砍伐,并约定砍伐证由组里负责办理。同年3月下旬,由张明忠联系买主,经徐再香同意的情况下,潘、张等12人雇人滥伐杨树152株,立木材积达27.83。5月中旬,潘、张等人合谋,由张联系买主,又无证滥伐杨树56株,立木材积达17.58,直到林业部门接到举报制止。此案经林业部门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被告均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金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并于2002年2月7日县检察院依法三被告提起公诉。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再香在任金南镇李坝村五组组长期间,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情况下,同意潘、张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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