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简称DUS)测试是新品种保护的技术基础和授权的科学依据。DUS测试指南既是指导测试机构开展DUS测试工作的技术手册,同时还是审批机关审查新品种DUS的技术标准。茶树是原产中国的一种重要的木本经济植物。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茶树新品种DUS测试指南是中国为UPOV制订的第一个DUS测试指南。本文详细地论述了UPOV茶树DUS测试指南的适用对象、测试性状的选择与确定、性状分级与标准品种的选用、茶树DUS判定标准,并提出了开展茶树新品种保护的设想。UPOV茶树DUS测试指南的制订对促进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国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的地位等均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总体情况 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即植物品种权制度,来源于植物选择者权利制度。《新西兰植物选择者权利法》于1973年立法,1975年实施。直到1978年修订替代了原始的法律并且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其中一个重要的修改就是将“植物品种权”代替了“植物选择者权利”,从而产生了《新西兰植物品种权法》。1981年新西兰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此后又于1990年、  相似文献   

3.
新疆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39个成员国。同日,农业部和国家林业总局正式实施《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  相似文献   

4.
植物新品种权是指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所享有的生产、销售、转让、标记等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实施《中华  相似文献   

5.
目前东盟十国只有越南、新加坡是UPOV成员国,除泰国外的多数国家已出台了与UPOV公约1991文本类似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法。部分国家没有设立植物新品种办公室,且大部门国家并非英语国家,这造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困境。植物新品种保护具有地域性,有望在国际市场发展的品种更需要积极申请外国的品种权保护。2023年为“中国东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因此东盟各国关于植物新品种问题,尤其是植物新品种申请流程问题需要格外重视。文章通过介绍东盟十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与管理机构,总结pvp保护相关制度,浅析东盟植物新品种申请流程,为中国在海外的专利布局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6.
提高认 识积极推进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总被引:6,自引:3,他引:6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其第39个成员国.同日,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中国在农业领域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性跨越,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相似文献   

7.
论述了以UPOV公约为核心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历程,重点回顾了UPOV公约的几次修订和近年的扩展趋势,及其与其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相比较的优势,从而指出了以UPOV公约为核心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确立UPOV公约的核心地位和积极、平缓过渡加入91文本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是国家赋予品种育成者的权利。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步稍晚,与世界其它国家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还存在差距,在分析其它国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形式的基础上,借鉴其发展的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提出了准备各项基础材料、建立完备品种权审查数据库、建立独立的DUS测试机构和将品种测试与品比试验同时进行,实现共赢等促进和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事业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正>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第213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从此我国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39个成员国。同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林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从品种权法律法规建立、新品种保护体系的构建、保护名录的扩大和测试指南的研制等方面总结我国农林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进展,得出品种保护意识淡薄、申请数量和种属分布不均衡,以及假冒侵权严重且维权困难等方面问题突出的结论,提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应适应国际趋势,加强立法、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统一协调,适时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