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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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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矮培64S”、“龙单16号”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首次被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育种人员或单位在拥有品种权之后,可以通过对品种权的转让或实施,从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为继续从事育种创新提供资金保障,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加速植物育种的步伐。  农业部现已发布了两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共为19个属(种),即大田作物类的水稻、玉米、普通小麦、大豆、甘蓝型油菜、花生,蔬菜类有大白菜、马铃薯、普通番茄、黄瓜、辣椒属,观赏植物类的春兰…  相似文献   

2.
育种者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知识产权。育种者对不同状态的植物新品种享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应采用不同的方式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权保护,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的植物新品种可以申请品种权保护,经审定通过的植物新品种可以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处于秘密状态的植物新品种可以技术秘密权保护。利用专利权和品种权、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育种者的品种权益,作者业已论述。本文仅就如何利用技术秘密权保护育种者的品种权益,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3.
《农业科技管理》2015,(5):61-65
植物品种权对于维护育种者权益,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对2004~2014年我国葡萄属植物新品种的申请与授权情况进行了统计与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葡萄品种权在果树中申请数量最多,但整体上申请量仍偏少;申请者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学,企业育种较少;申请品种权品种以鲜食类型为主,不同省份间申请量数量存在差异。同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据此提出了加大我国植物品种权的宣传力度;将品种审定(登记)与DUS测试有机地结合;育种体系需进一步优化,扶持企业开展育种创新;开展分子标记技术,加快测试进程等相关建议,以期为今后我国葡萄新品种权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正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十批)》发布,并将于2016年5月16日施行。本次发布的名录涉及45个属(种),算上前9批的93个属(种),目前受保护农业植物种类已达138个属(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农业部不断发布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增加受保护的  相似文献   

5.
介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分析了植物新品种权创新指数等,表明现阶段我国植物育种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新品种保护权申报数量大幅度增长;授权品种的推广应用面积逐年扩大,品种权质量明显提高;创新区域格局基本形成;主要农作物品种创新方兴未艾;国内科研和企业单位是植物育种创新的主力军。提出了构筑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屏障、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DUS测试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基础和品种授权的科学依据。为促进茶树育种创新,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国茶树品种竞争力,促进茶叶产业发展,笔者对近5 a来我国茶树新品种保护申请量、授权量进行了统计分析,对茶树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了提高品种保护水平,加强司法维权鉴定;加大宣传培训,提高育种者品种权保护意识;简化程序,提高品种权授权效率;加快完善茶树已知品种数据库;加快茶树测试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的研制的建议,以期为该领域有关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概念和我国品种保护的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P1ant variety protection),又称为育种者权利(Plant breeder's right),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所专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既然工业等发明可以通过专利的形式给予保护,那么新的植物品种也应该受到保护.  相似文献   

8.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种子科技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总被引:1,自引:4,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是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旨在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培育和使用新品种,促进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和推广,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扩大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相似文献   

9.
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促进农业科技持续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引言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是通过保护育种者对植物新品种商业开发的受益权,从而达到保护育种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一种法律活动,其品种保护权具有排它的独占性,未经品种权人允许或许可不得进行商业开发,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的严厉制裁。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我国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制度,实施8年来,在激励植物育种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争取有利国际发展空间等方面展示出巨大的制度潜力。  相似文献   

10.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对育种科研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强植物品种权保护是当前世界各国促进农产品贸易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需求。借鉴发达国家的植物品种保护权保护体系和以企业为核心的育种科研导向,分析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和育种科研成效。认为植物品种保护对我国育种科研有极为重要的激励导向,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但也存在制度缺陷、创新能力低等问题。建议从行政管理、制度选择、模式选择、资源保护、种业创新、体系完善等方面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政策支持,促进育种科研的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11.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激励科技创新、提升科研院所科技综合实力的重要策略,是科技管理者的职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农业植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品种权。品种权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产权化对于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激励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我院农业植物品种权现…  相似文献   

12.
<正>育种者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知识产权。育种者对不同状态的植物新品种享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应采用不同的方式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权保护,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的植物新品种可以申请品种权  相似文献   

13.
本文简要介绍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现状,并且就未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指出了我国植物新品种发展道路上可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另外,针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审定以及国际栽培品种登录三者在相关概念、品种申报与管理等方面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旨在让更多的育种者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的基本知识与概念,提高育种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得育种者的合理权益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4.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国有38个(水稻、玉米)新品种获得了首批品种保护权,这是农业部从已授理的124件品种权申请中评定出来的。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在我国尚属首次,是意义深远、非同寻常之事。育种单位或个人在拥有品种权之后,可以通过对品种权的转让或实施,从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为继续从事育种创新提供资金保障,从而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加速植物育种的步伐。  相似文献   

15.
种子是最重要的、基础性的农业生产资料,是育种家通过辛勤的工作培育出来的,育种者向国家申请通过有关审查和审批取得植物品种权。植物品种权是种业知识产权的核心,是种业竞争的关键。分析了我国植物品种保护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种业健康发展的几点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实施UPOV1991文本对科研育种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文章阐述了我国农业科研单位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就其在我国农业育种领域的地位、品种权申请的状况和与国外的差距进行了论述;分析了实施UPOV不同文本对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品种创新的影响;提出了完善农业科技育种创新体系,设立新品种保护专项资金等建议,为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实现资源和品种创新及其保护做好充分准备。  相似文献   

17.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足,提出了通过制定《植物品种保护法》,构建适应我国国情和现阶段育种创新需要的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8.
<正>1植物新品种保护涵义植物新品种保护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国家审批机关依据相关程序对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新品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能否授予完成该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它  相似文献   

19.
种子产业发展与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植物新品种保护涵义植物新品种保护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国家审批机关依据相关程序对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新品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能否授予完成该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它  相似文献   

20.
赤峰地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是国家依法授予品种权人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专有权利。使品种权人通过品种转让或许可实施.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使育种单位和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相应的保护.进而更加有效地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为了积极应对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建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国(upov),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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