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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国家粮食储备库 《粮油仓储科技通讯》2008,24(1):12-12,22
依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把2007年定为“托市监管年”的精神,湖北潜江国家粮食储备库严格按照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北分公司以及湖北中储粮粮油收储有限公司的工作部署,合理制定《2007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管理办法》,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我库始终坚持维护农民利益、维护本地粮食市场的稳定、维护国家粮食的安全储存,圆满地完成了2007年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购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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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从粮食安全和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在部分粮食主产区启动了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于2006年扩大到对部分主产区小麦、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这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个重大举措。实践证明,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启动,在稳定粮食生产、支持市场粮价、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十分突出。但从预案具体实施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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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小麦执行预案》的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明确“最低收购价小麦所需贷款,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向农业发展银行承贷”;二是明确“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分公司分别与其委托收储库点签订委托收购合同,明确有关政策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三是明确“对验收合格的小麦,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负责就地临时储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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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仓储科技通讯》2014,(5):3-3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总公司从9月26日起在安徽、四川省,9月28日起在湖北省率先启动201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秋粮收购序幕就此拉开。
根据国家制定的《201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今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38元(国标三等品),比上年提高3分钱;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55元(国标三等品),比上年提高5分钱。预案执行范围包括南方8个稻谷主产省和东北3省。目前,安徽、四川、湖北中晚稻陆续开秤收购,市场收购价格总体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符合启动预案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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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早稻上市开始,国家实行了最低价收购粮食政策,该政策规定的国标中等质量早籼稻中等的最低收购价为70元/50kg,中稻中等为72元/50kg,混合麦中等为69元/50kg,政策的核心是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收购预案,目的是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从启动最低价收购预案的情况看,效果明显,基本做到了农民满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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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以来,国内主产区新麦收购价稳中有升,但仍低于上年同期价,部分地区小麦效益比上年下滑,陈麦市场依旧疲软。预计随着新麦收购量的增加,主产区仓容紧张问题日益突出,托市收购力度将减弱,小麦市场面临压力。1当前小麦市场特点1.1新麦市场受政策支撑,价格稳中有升由于市场价低于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自6月1日起,我国在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六省启动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标准为中等白麦1440元/t,红麦和混合麦1380元/t。政策执行的时期为6月1日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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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起,国家在部分粮食主产省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稳定和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户利益、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执行过程中,充分依托地方政府、农发行、粮食局等部门,不断完善、创新监管理念,全面做好政策性粮食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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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导刊》2006,(10):7-8
第一条为落实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执行本预案的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7省。其他中晚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第三条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72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75元,是指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中晚稻,具体标准为:籼稻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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