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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执法与效益初探樊先,李会华,李文占,李京蓉(湖北省钟祥市植物检疫站)市场经济的形成,大大激发了农贸产品的交换与流通。与之相适应,植物检疫对象和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机率也随之增加,使得植物检疫工作的性质得以充分的体现。而如何对植物检疫执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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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植检执法力度保护农业安全生产湖北省植保总站(430070)喻法金植物检疫就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制止毁灭性病虫和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安全生产,促进健康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流通。国家制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处罚违法行为提供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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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植检执法范围树立部门良好形象荆门市植检站(448001)贾运平陈建军陈雁为促进植物、植物产品正常流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真正做到把关与服务相结合,在局党委重视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大量的积极的探索性的工作,走上了一条不断完善自我、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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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是植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我县植保工作均以病虫预测预报、推广植保新技术为中心 ,检疫工作很少真正摆上议事日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即将加入WTO ,农产品放开 ,国内外流通和人员往来急剧增加 ,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贸易日益增多 ,传播危险性病虫、杂草机会大为增加。因此 ,要求植保干部要转变观念 ,强化检疫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法规 ,提高检疫装备水平 ,增加检测设备 ,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检疫人员素质和检测能力 ;也应加强横向联系 ,提高检疫执法力度 ,加强市场检疫监督 ,促进产地、调运检疫 ,形成产地、调运、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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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连续3年来植物检疫联合执法工作的成效,进一步阐述了植物检疫工作对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意义,分析了检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普法宣传等方面提出了今后需要加强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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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几年铜仁市农资市场监管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严、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违法经营农药行为屡禁不止。农业执法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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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综合执法的方向是实行以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行,是<农业法>的基本要求,符合依法治国的方略,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它有利规范执法主体,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有利于树立农业执法的权威和形象,是势在必行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区实际,本文谨就植检工作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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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我国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国方略正在扎实推进。农业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保证条件。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才能有效推进农业法制建设。千阳县在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全县农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农资打假工作不断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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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也直接关系着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更关乎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倍受人们的特别关注,开展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之所在,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着重从农业执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间的因果链中,研究探索农业执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面所起的作用,同时提出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的重要举措、思路及阐明二者之间是如何辩证统一的,以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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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云南省规范了植物检疫执法行为,完善了执法程序,加大了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力度,加强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农业植物检疫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1)相关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效力偏弱,内容滞后,缺乏可操作性,而地方法规又未能及时进行补充;(2)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植物检疫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植物检疫工作未得到应有的支持和理解;(3)缺乏专项资金,植物检疫人员不能及时参加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水平,植物检疫的仪器设备陈旧落后,不能及时更新和添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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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即保障了公民监督政府部门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权.行政机关只有严格依法行政,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才会得到法律的维护.植物检疫执法首先要弄清植物检疫机构是不是执法机构.植物检疫站属于事业性质单位,从其组织性质来说并不具备行政职权,但在目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部分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委托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因此,有的省区的植物检疫站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国家检疫法规授权它负责管理植物检疫工作,有权行使有关的行政管理职权,故属执法机构,其执法职权受到法律的监督和保护.植物检疫员必须深入了解植物检疫执法的内涵和外延,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有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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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签发国内植物检疫证书中的补证问题李金甫(湖北省植物检疫站430070)植物检疫证书是植检机关对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的结果,是植检执法的一种法定形式,也是植检执法权威性的具体体现。对植物及其产品,先经检疫检验合格,后签发证书,然后进入流通,应是植检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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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杀虫剂管理属于农药管理范畴。由于其作用的场所是人类工作、生活场所和畜牧养殖场而非大田,其防治对象是蚊、蝇、蜚蠊等传媒生物而非农作物病虫等,因此又不能将其完全等同于一般农作物上使用的农药。《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日用百货、日用杂品、超级市场或者专门商店可以经营家庭用防治卫生害虫和衣料害虫的杀虫剂。卫生杀虫剂的管理和一般大田农药相比具有特殊性。我站从1998年开始进行卫生杀虫剂管理工作,经过5年的管理实践,使我市的卫生杀虫剂管理走上了一条健康大道。我们的做法是:1通过大力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执法氛围首… 相似文献